嘉兴宠物店嘉兴有家宠物店赚黑钱续:多部门将联合执法
据介绍,《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如果违反该条,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如果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浙江在线11月04日讯嘉兴市民马先生换狗被打事件,经嘉兴日报连续报道后,社会反响强烈。昨天,市畜牧兽医局、工商等管理部门也作出回应,表示将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对违法经营的行为,我们予以查处。”南湖区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宠物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凭证。向经营者索要、检疫证明等相关凭证。同时上要注明购买的时间、犬的种类及毛色等,最好能附上小狗的照片。一旦发生纠纷,这些就是最原始的凭证。
另据悉,警方也正在调查取证,将依法作出处理。嘉兴日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嘉兴日报 记者 陈新
“宠物在运输和销售时,都必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果经查实该宠物店没有该证明,我们一定严肃处理!”市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科科长蒋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一直没放松对宠物市场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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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皓最后表示,针对此事,他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宠物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嘉兴一宠物店赚黑钱续:网友纷纷晒宠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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