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例-法制网2016年4月17日浙江丽水烟草
周某和龚某的客户几乎遍布全国,浙江的叶某、的韩某和郑某、广东的王某等人,均是周某和龚某的客户,四人从周某、龚某以及其他人处购买大量卷烟然后转售获利,交易金额总计达284万元。
在朋友圈里开微店赚钱是时下很多人在做的事,然而,由于缺乏监管这也成了某些非法牟利的渠道。近日,利用微信代购国外机场免税店卷烟的龚某、周某等6人被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经认为,被告人周某、龚某等6人,违反《烟草专卖法》的,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烟草专卖批发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制品卷烟,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表现及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现年31岁的周某,是上海某国际旅行社的导游,由于工作原因,周某时常要带团去日本、韩国等地,所以周某身边的朋友时常会请周某帮忙代购日韩的化妆品,头脑灵活的周某在几次代购后,觉得化妆品代购很有市场。于是,他干脆利用微信兼职做起了国外化妆品的代购生意。但是,也许是由于竞争比较激烈,周某的化妆品代购生意一直不温不火。直到2014年5月的一天,一个客户在微信上询问周某能否大量购买到国外机场免税店 “七星”、“KOLL”等品牌的卷烟,虽然知道代购大量卷烟存在违法,但正愁生意没起色的周某还是马上接下了这单生意,并利用随后带旅游团到日本的机会,在机场免税店购买大量卷烟,然后请自己所带的旅游团的游客以每人带两条的办法帮忙带回国销售。做成这一单生意后,周某受到,认为代购卷烟更有市场,从此他便在微信上专心做代购国外机场免税店卷烟的生意,几个月下来,周某生意逐渐红火起来,仅2014年5月至9月间,卷烟的交易金额就达50万多元,获利5万多元。
法制网记者 通讯员 叶文兴
无独有偶,在上海浦东机场候机楼餐饮公司上班的龚某,也发现了代购国外机场免税店卷烟的商机。她利用在机场工作的便利,托机场工作人员、旅行社领队等人帮忙在国外机场免税店内购买“万宝”、“七星”等品牌的卷烟带入国内,而后在微信上销售,2014年5月至7月间,交易金额就达10万元,非法获利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