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光灯白花花“亮晕”司机续:补光灯尚无统一设置规范
《补光灯白花花“亮晕”司机》后续报道
□宁波晚报 记者 徐叶
补光灯白花花容易使人晃眼,很多司机都觉得存在安全隐患,昨天,这篇报道刊发后,引起“有车一族”的强烈共鸣。记者昨日也从设施安装部门及生产厂家了解到,目前补光灯生产环节的标准已经出台,但如何安装、怎么才能减少对驾车者的干扰还没有规范。可以肯定的是,灯光人性化肯定是将来最大的趋势。
过强灯光对眼睛有伤害
昨日报道刊出后,有不少车主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吐槽”自己遭遇的刺眼补光灯。
市民马先生说,他是江北慈湖逸墅的住户,小区门口新安装了监测流量的LED灯,车开过时灯光闪得非常亮,眼睛都要睁不开了。市民楚先生则表示,通途路宁波国家高新区段也安装了这样的闪光灯,对眼睛的刺激也挺大,每次看过后眼底容易产生黑影。市民翁女士表示,对补光灯的重要性非常理解,但毕竟也是一种伤害,还是希望有关部门想想办法,关注一下这方面的需求,科技总是会不断进步的。
根据市民的反馈,看过强灯光后,多少会存在短时的视物障碍。眼科专家表示,眼睛遇到强光后出现暂时性看不清事物的症状,医学上称为“强光黑朦”。眼睛若长时间接受强光刺激,会造成视网膜损伤,对视力产生影响。监控的补光灯照射短暂,一般不会对人眼造成损伤。但突然看不清事物,肯定会影响驾驶安全,干扰程度视个体情况而不同。
目前没有统一安装标准
记者昨天下午与安装这些补光灯的部门取得联系。据了解,目前与补光灯设置有关的标准几乎是没有的,安装大多只能凭多年的经验进行操作。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科技处民警解释说,补光灯怎么样设置才能“两全其美”,既减少对行车人的干扰又能清晰抓拍违法车辆号牌,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标准。
目前,老三区只有部分道路“交通监控卡口”是归交通警察局管理,交警部门已按照尽量不影响行车人视线的原则进行安装,比如灯光光束角度、灯光安装位置等方面。不过因为安装“交通监控卡口”的部门比较多,市区和县(市)区负责安装的归口又不一样,所以本身就会存在安装标准上的差异。
不过,各个安装部门也表示,“人性化”绝对是一大趋势。
事实上在补光灯的生产环节,相关标准已经出台。由公安部发布、201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标准,对补光灯设备行业提出了明确的规则,补光灯设备的研制和生产从此有了明确的依据(GA/T1202-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只是在安装环节,车道宽度、周边环境、补光灯安装高度等具体因素不同,对人的影响也不尽相同,目前尚无统一规范。
厂家表示亮度可以调整
记者昨日浏览了一些“交通监控卡口”设备生产厂家的网页,很多厂家都将人性化作为产品质量提升的努力方向。其中一厂家对LED补光灯“人性化”的解释为:光线柔和,对人眼刺激感进一步减小,红外补光偏色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甚至可以彻底解决,从而减少光污染。
记者随后也联系了几家公司。深圳一家名为lighting的生产公司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现在公司一般都是按照中间商的要求来生产产品,一个车道上的闪光灯一般设置为30W,爆闪灯大概是100W。如果有需要,可以调低闪光灯的瓦数。一种方式是厂方上门更改,成本比较高,另外一种则是在生产环节进行控制,更改相对方便。
而另外一家希士顿科技公司技术人员表示,公司生产的LED补光灯是参照一定的国家标准,出厂前灯光会做具体测试,尽量减少对人眼的干扰。不过,这些参数只适用于“一般情况”。具体安装时,灯光虽然可调但较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