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医院标准提高50%
商品房和安置房,都是100平方米配1.05个车位
除了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场所,其实住宅小区同样存在停车难问题,尤其是一些老小区的停车位远远不够停放已有的私家车。
根据规划指标,每10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的车位配备将从1个提至1.05个。相比之下,调整幅度较大的是拆迁安置房,将从现有的0.6个增加到1.05个,意味着与普通商品房的比例是一样的。
另外,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将维持现有的0.5个;公租房和集体宿舍也维持0.2个不变。
大型行政办公楼,增设两成公共停车场
除此之外,规划为适应办公类停车需求增长,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办公类外来办事停车泊位紧张情况,对规模较大行政办公楼提出了增设公共停车场要求,对规模较小行政办公类适当提高了机动车指标。
建筑面积超过25000平方米的行政办公类项目,核心区内车位要求达到0.6个/100平方米,核心区之外为1个/100平方米,并在停车配建基础上增设公共停车场,而且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数不低于配建机动车位总数的20%。
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以下的,核心区内车位在0.8个/100平方米,核心区之外为1个/100平方米。
针对这次停车配建的调整,市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强调,尽管停车难问题要解决,但调整并不意味着一味地提高停车位数量,而是让新的指标更为科学合理。
因此,本次规划对闹市区的一些大型综合体、购物超市等商业场所的停车配建调整并不大,而且城市核心区的配建指标都低于其他区域。这其实也是按照宁波城市治堵的要求,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钱江晚报 通讯员 叶建明 记者 王凯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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