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征地补偿标准首例涉及信息公开 行政诉讼案件审结
转载自2009年3月13日衢州日报
通讯员瞿闻
近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市中院认为衢江区已经依原告的申请,公开了相关的方案公告、补偿方案公告、补偿标准及补偿款等资料、信息,履行了原告申请的相关信息公开职责,于日前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樟潭街道芝坑桥村第六村民小组的诉讼请求。
衢州新闻网3月13日讯近日,衢江区法制办代表衢江区出庭参加了樟潭街道芝坑桥村第六村民小组状告区没有公开相关的方案公告、补偿方案公告、补偿标准及补偿款等资料、信息的诉讼,这是自《中华人民国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市首例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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