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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遇五类灾害天气红色预警 学校将适时停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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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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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 冯瑄)遇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相关部门如何预防预警?学校、用人单位如何应急响应?今天起,宁波市正式实施《宁波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实施意见》。今后宁波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和大气重污染五类灾害天气红色预警时,学校将适时停课,职工因红色预警误工的,用人单位不得作迟到和缺勤处理。

  中小学停课,落下课程将调整教学计划补上

  学校的停课安排主要根据灾害红色预警发布时间段来确定。具体来说,当日22时前发布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时维持的,或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发布灾害红色预警且在6时维持的,

  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次日(当日)要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

  6时以后发布灾害红色预警的,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已到校的学生服从学校安排,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安全场所;上课期间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以22时和6时作为停课时间节点,主要是从综合考虑现有的气象预报能力、手段,从安排相关工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角度来设定的。”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晓勇表示,也存在晚上有红色预警,第二天却是天气晴好的情况,但考虑极端天气后城市运行恢复有个过程,22时后解除红色预警,第二天存在后续影响,所以仍安排停课。

  对于停课后,学生落下的课程,教育部门将通过调整相关教学计划来弥补,如果停课时间较长落下课程较多的话,可能会通过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一部分时间来弥补。

  用人单位对误工者不作迟到缺勤处理

  根据《实施意见》,发布灾害红色预警时,除政府机关和直接保障城乡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可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和停业等措施。

  用人单位要从保护职工安全角度出发,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产、复工、复业的情形,并告知职工。红色预警发布后,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本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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