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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立外国法查明委托机制 属国内首创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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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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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赵江涛 李丹旦)查明外国法一直是涉外审判中的难点,法院经常面临如何查明外国法以及对当事人提供的外国法如何认证等困难。日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委托法律专家查明外国法机制,探索借助高校力量解决查询难题,这在国内尚属首创。

“在涉外审判实践中,法院依职权查明外国法存在着诸多困难,特别是当需要查明的外国法为判例法时,限于查询手段和渠道,难度尤其大。而类似于国外的专业服务机构在我国尚属空白。因此往往导致久拖不决、难以下判,甚至随意使用我国法律下判,极大影响了涉外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市中院副院长王文燕介绍,此次合作建立起法院与高校之间的外国法查明专项合作机制,深化“法治宁波”建设。

据悉,合作机制建立以后,若宁波市两级法院有需要,可通过市中院民六庭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进行外国法的查明,其在查明后要翻译并出具正式的查询意见书。按照协议,对于成文法,尽量在1个月内出具查明意见;对于判例法,则尽量在3个月内出具查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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