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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区部分道路“发卡族”活跃 市民呼吁联合整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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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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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部分道路“发卡族”活跃

正在路上发卡片的妇女。 照片由江北交警大队提供

□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通讯员 翁恩锋 石奇峰 张金星 周瑾

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遇红灯车辆排队等候,就有人穿行其中,逐一往车窗上插小卡片。最近一些日子,这种情景又开始出现在市区部分道路上,很多司机受到骚扰。交警部门也对这些“发卡游击队”进行集中查处,昨前两天在市民投诉集中的区域,查获了三人。但因为受各种原因所限,处罚力度偏小,打击效果十分有限。也有市民呼吁有关部门能联合执法,实施长效压制措施。

发小卡片时还有人“监督”

昨天早上7点半,常洪隧道北侧路口,江北交警大队民警身穿便服在路边先行观察。此时正值早高峰,道路上双向车流量都非常大。

在繁忙的车流中,一个身穿粉色外套的妇女穿行在机动车道上,手中的小卡片,不断插入机动车的车窗处。

民警随后又开自己的私家车到路口蹲点,发现那个发小广告的妇女异常警觉。

一旦有人靠近,她就会下意识地躲开,到后来反而民警被注意了。一直到早上8点多,这名女子才被民警拦下,带到江北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而在17日早上,海曙交警在灵桥路南苑饭店附近,查到了一名小广告分发人。

另外,昨天下午,在江东兴宁路与彩虹南路交叉口,民警也查获一名发卡女子。

在被查获的人当中,有一个中年妇女说:“发卡时是有人监督的。一方面是要管小卡片广告是否按照他们指定的方式发放了,以此计算一天的酬劳;另外一方面则为了确保有状况,或是有警察来的时候,人能及时离开。”

一天发500张能得60元报酬

被查获的几名发卡人,具有比较明显的共同特征:不太识字,几乎没有任何工作技能,对卡片上的内容不了解,工作酬劳较低。

柴某今年42岁,是安徽人,刚来宁波一个多月。“和丈夫闹矛盾,就来宁波投奔弟弟,弟弟是瓦工,跟着做了一周,后来没什么活就呆在家。”柴某说,前几天看到有人在分发小广告,就上前搭讪问招不招人,然后就开始工作了。柴某称,双方约定每天发500张,便可得60元报酬。

同是安徽人的刘某,原本和丈夫一道做小工,因为没活也做起这个。她的“活”显然比柴某重,约定报酬为分发1000张,得60元报酬,由雇方提供午饭,自称已经干了好几天。

据民警介绍,发卡者都称自己干这活儿才一两天,有些还不知道分发卡片是违法的。个别人连签自己的名字都有困难。“我不认字,就觉得路口发个广告能赚60元已经很好了,就做了这个,现在很后悔。”柴某说,民警教育后,她知道这个行为不对,也不安全,以后再也不会了。刘某则表示自己没文化工作难找,打算直接回老家。

如此行为危害大处罚却很轻

从现场情况来看,绝大部分车主对发小广告的行为表示反感,摇下车窗制止的不少。“分发小广告的危害其实很大。”海曙交警大队石警官说,发卡者在机动车道的车流中穿行就很不安全,他们的行为还会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影响。而且很多车主厌烦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小卡片若一不小心被车窗玻璃带进车门内,很容易造成各类故障,从而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昨天,交警部门对被抓获的几名发卡人进行教育,并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第一条规定,对他们进行罚款。规定中明确指出,“行人在车行道上拦车、带路或者从事兜售、发送物品等妨碍交通安全活动的行为,处五十元罚款”。

一天收入60元,罚款50元也不算少。但民警也表示,处罚这些临时分发卡片的人对彻查小广告并没有太大用处。“这些人都是临时找来的,抓了一批很快又能找一批,再加上组织人很‘专业’,交警路面查处难度很大。”江北交警大队翁警官表示,他们还联系过城管等相关部门,但各方表示,治标容易,治本很难。

据了解,这两天查获的小广告多为代开发票方面的业务,也有个别涉及小额贷款、房产的。由于种类多样,可管理的部门也比较多头,不少市民提议联合执法、深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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