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党产条例”通过 要被“抄家灭党”了?—温州女子阿琳
原标题:要被“抄家灭党”?
洪秀柱24日表示,用非法手段让“党产条例”屡次在“”,完全是在追杀政党,相当令人不齿也令人遗憾,她说:“会坚强去面对不会轻易就被这样的方式。”
三大争议
的党产最早可追溯到迁台时所带的资产以及数百万两黄金,接管部分日本据台时控制的财产,或以低廉价格买进的土地以及各级当时赠与的公有土地等。当然,最大的还是其党营事业,主要指投资与掌控的一大批经济实体。
第一个争议点是条例名称。在初审通过的版本中,法案名称为“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团提出修正为“政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赖士葆更直接提出修正改为“中国党产处理条例”。认为,条例完全是冲着而来,而且一开始就定性为“不当”党产,追杀意味太浓。最后,法案定名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不当”二字不改。
甲级动员
25日,国、民两党再次祭出甲级动员。之前就,哪怕要一连表决5天120小时,也定要让草案过关,今天则已做好挑灯夜战到零点的准备。在25日的临时会上,团士气高涨,现场准备了龟苓膏,边吃边高喊“党产归零!”反观,则一早就露出难逃“被表决”,迟早得挨一刀的口风,今天也未以激烈手段。结果,该草案以超过预期的速度当天就通过了三读。
在执政“党政一体”的时代,“党库”与“国库”难分,其党产到底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对来说更是一个谜。2000年沦为在野党、接任不久即着手清理党产,并将“党产交付信托”作为的重要举措之一。人们相信,随着从独大变为与竞争,其党产市值缩水势所难免。
按照该法案的,自1945年以后取得的财产,扣除党费、献金等后,将全部推定为“不当取得”,应转移充公。不愿具名的智库人士表示,要被“抄家灭党”了,而且只要是跟有关联的组织,甚至是拿过“中山学金”的个人,只要被认定跟“不当党产”有关,都将遭到清算。
在“”多数席位的碾压之下,全力的“不当党产处理条例”25日在台“”迅速获得三读通过。由此,自1945年以来取得的财产,都将面临被清算的命运。人士对本报记者坦言,“要被抄家灭党了!”
任人宰割
成也党产,败也党产。过去,党产曾是制胜的法宝,近些年却成为被追杀的包袱。若彻底失去党产,固然是卸下了包袱,但赖以维生的资源一朝告罄,冲击力之大也是难以想象。
胜选后,把“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作为主推法案,矛头直指的庞大党产。在“”占“”近2/3强的情况下,虽努力,仍挡不住该草案步步逼近。在上周的表决战中,团提出近300项变更议程案以拖延议事,令表决无法通过。
轮替之前,一直是“”多数党,但关键法案却常被卡住。除了因于肉搏,台、大门等招数之外,也跟当时的籍“长”从不使用权有关。如今形势倒转,变成少数党的,却一早就宣誓要做“忠诚反对党”,绝不台,而籍的“长”,也断不可能有暗助之举。面对来势汹汹的党产条例,能做的不多,除了摆足架势之外,也只有拿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了。
意志在该法案中得到了全面落实。围绕法案,蓝绿主要有3个争议点,最终都按方案通过。
按照该法案的,自1945年以后取得的财产,扣除党费、献金等后,将全部推定为“不当取得”,应转移充公。不愿具名的智库人士表示,要被“抄家灭党”了,而且只要是跟有关联的组织,甚至是拿过“中山学金”的个人,只要被认定跟“不当党产”有关,都将遭到清算。
第二个争议是执行组织。按照条例,将在“”下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进行政党、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之调查、返还、追征、回复等事项。委员会设置委员1113人,由“长”派之。团认为,“”是的“”,则委员会也是的委员会,到时候来处理党产,必无公平可言。
《海外版》(2016年07月26日第03版)
最后就是起算日期。初审条文,政党、附随组织自1946年起取得或交付、移转、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并在本法公布日仍存在的现有财产,推定为不当取得;团则希望起算日期改为1992年。最后通过的版本中,起算日期被定在了1945年,也就是从日本手中接管的那一年。
根据中常会新公布的党产处理专案报告,合计党产总值约277亿元(新台币,下同),每年人事行政花费含退休人员给付退休金,总共近20亿元。但则质疑,党产总值有两笔账,实际账目约为明面申报的5倍,投资资产估计有1000亿元以上。
所有政党都有党产,关键在于,究竟什么才是“不当”党产?这一问题的解释权,想必将归控制下的“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所有,届时难免落入百口莫辩、任人宰割的窘境。
和在“”互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