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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改造要动绿化 居民舍不得亲手种下的果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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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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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舍不得亲手种下的果树

这条路是小区居民散步的好地方。 记者 张颖 摄

□宁波晚报记者 张颖

2000年,市民黄奶奶搬进了位于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709弄的宁波大学高知楼。楼边临河有一条碎石铺就的小路,黄奶奶及几名邻居在小路两旁分别栽种了一些果树。10多年后的今天,因小区改造拓路,这些果树面临着被砍的危机。黄奶奶向晚报87777777新闻热线求助:“实在留不下的话,有没有好心人要,可以送给他。”

石子小路两侧的果树已枝叶繁茂

黄奶奶所住的小区很小,只有两栋楼。河边小路宽不过1米,约有上百米长。昨天,在黄奶奶的带领下,记者漫步小路,两侧各种果树枝叶繁茂,有的已经结果了。

“基本上都是住户种的。有的选择橘子、枇杷,我种的是柠檬。”黄奶奶摘下两只微微泛黄的柠檬递过来,“你闻闻,清香扑鼻。到12月后就完全成熟了。”

“住在这儿的多为老人,这条小路是茶余饭后散步的好地方。两侧的树木经过多年生长,已能夏遮阴冬挡风。”话语中,黄奶奶透露着一丝惋惜。

在小区门口,张贴着小区住宅立面改造的施工方案。其中提及小区内会新增混凝土路面,整修室外绿化,种植树木草坪。

“当时,我们也没多想。后来一问,才知道,要把这些果树都砍掉。”黄奶奶听说,这是建设单位的决定,说居民种的果树占用了公共绿地,留不下。

何先生是现场项目负责人。他说,施工单位是按照改造方案进行施工的,如果住户舍不得果树又有地方种,他们也可以帮忙移出。

建设单位称怕人来摘果子不安全

记者联系上建设单位宁波大学,该校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会去了解情况,直至记者截稿也没有回音。通过城管部门询问,校方的解释是:住户自行在绿地种植果树,结果后不免有人来摘果子,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不论是否自种的,这些绿植种在公共区域,已成为公共景观的一部分,应当严格依法保护。确需砍伐的,需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江北区城管局园林绿化管理科王科长介绍,鉴于目前城市绿地空间少,且大都已设计成型,不太鼓励在绿地上擅自种植。但树木若种植在公共绿地上,无绿化处理资质的施工单位是无权擅自进行处理的。

“若是小区改造涉及绿地调整的,根据《物权法》规定要征求大多数业主的同意,同时要将调整方案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上报辖区所在街道而后提交给辖区园林部门。”王科长指出,调整方案只能将绿化进行移植而不能毁坏。

针对黄奶奶所在小区改造情况,江北区城管局已有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准备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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