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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管理施行阳光办案 鼠标轻轻一点办案全程再现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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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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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管理中,城管执法者最大的阻力就是要面对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从而让执法的效果大打折扣。

从2012年开始,宁波市城管局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引入阳光办案系统,让案件第一时间进入办案平台,使案件的每一个进程都透明化运行,从而有效避免了那些想通过说情等减轻处罚干扰办案的行为。

阳光办案让求情者悄悄离开

“陈队,少罚点吧,我们以后一定吸取教训,不随意向市政设施排放污水了。”前天上午,记者在市城管局直属大队三中队见到了某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刘某,因为向市政管网偷排泥浆水被城管队员当场查获,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罚4万元。刘某找上门来,想通过软磨硬泡的方式,减轻处罚。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我们必须依法办事,而且我们现在办案都是第一时间录入网络系统,罚多罚少系统会自动给出答案,城管执法队员说了不算,而且办案系统宁波市城管系统都能看到,时刻处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之下。我没有这个权限帮你,如果帮了你,我自己要受到法纪的处罚,你觉得合适么,对别人公平么!”负责现场执法的三中队中队长陈学铭耐心地向刘某解释,并打开电脑让他看了案件的流程,处罚什么的都是自动生成的,执法人员根本没有权限更改。刘某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表示认罚。

“没有想到这么严,一点通融的余地都没有。以后我再也不敢向市政管网偷排污水了,被抓住后不但要处罚,还要把污水处理干净,真是得不偿失。”看到记者采访,刘某有些灰心丧气地说。

把整个办案过程晒在阳光之下

“以前办案子,不仅要经常反复找领导审批,而且当事人缠着自己‘讨价还价’,办案周期长、花费精力大,还经常不被当事人理解,自己为此疲惫不堪。”直属大队大队长庄明介绍说,自从启用网上办案系统以来,办案审批都可以通过网上流转,而且自动生成处罚数额,极大提升了执法办案效率,也让办案人员在拒绝当事人的不当诉求和人情干扰时更有底气。

网上办案系统实现了办案全程的网络化,让整个办案过程呈现在阳光之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今年3月份,一名刚取得执法资格的队员在处理一个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的违法行为时,忽略了当事人系首次违法的情节,对当事人处以全额罚款。这一案件录入系统后,中队负责人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及时发现问题,随即作出审批意见要求该执法人员重新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的罚款数额予以核减。

自从启用阳光办案系统以来,不但前来说情或干扰办案的现象少了,被执法者的守法意识也大大提高。“因为违法处罚没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所以违法成本也就高了,我们在经营中自然而然不敢越雷池半步。”在环城北路经营餐饮生意的包老板告诉记者。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执法不规范问题就逐步减少,老百姓对我们的信任度也会越来越高。”市城管局案审处处长肖军告诉记者。

市城管局的经验

发现违法行为后

12小时内进入办案系统

市城管局自2012年全面运行智能化网络办案系统以来,宁波市办理的一般程序的19283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系统,在执法办案环节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该办案系统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化执法流程,对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处理审批、事先告知、决定送达、结果执行、结案归档等各项工作实行网络化、自动化管理和监控,从而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案卷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后果网上考评等,每一个流程都一目了然。

记者在直属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每一名执法队员都在网上办案系统上有一个账号和密码,对个人主办经手的案件,必须在发现违法行为后12小时内进行案件录入登记,随即启动办案流程,所录入信息均不得擅自删改,如要撤案必须逐级层报由市城管局分管领导批准,从而有效防范了人情关系等因素对执法活动的干扰。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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