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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333项减至4189项 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实现大“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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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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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龚哲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这项工作自4月11日启动以来,目前已形成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并将于10月17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正式向社会公布。包括44个部门4189项行政权力的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与市级政府部门最初梳理出来的职权事项10333项相比大大“瘦身”,精简59.45%,体现了这一轮简政放权的成果。这是今天下午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孙国茂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通报的情况。

  宁波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主要经历“清权、减权、制权”三个环节。“清权”,就是把政府各个部门的权力全部梳理出来。“减权”,就是对梳理出来的权力进行简政放权。“制权”,就是通过清单告诉群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和边界,以及行使每项权力的依据、流程和时限,便于群众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在三个环节中,“减权”是这次改革的关键环节,职权下放和实行属地管理是重点之一。市编委办在制订权力清单过程中,凡是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尽量下放基层管理;对行政处罚事项,以及处罚需要相应的技术手段、县(市)区决有条件行使的外,原则上实行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属地管理,更好地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据悉,市委编办正着手编制部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并在12月底前将部门责任清单上网公布。孙国茂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都来源于部门职责,是对部门“三定”规定职责的细化,是政府履职的两个方面,权力清单重点是解决部门“乱作为”问题,履行“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清单重点是解决部门“不作为”问题,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责任清单是权力清单的有效补充,两者共同构成了政府的职责体系,为行政权力打造了一个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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