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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病去世 一笔8万元的抚恤金 惹四个表兄妹反目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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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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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钱这东西,几乎每个人都不会含糊。家住慈溪市周巷镇的老胡曾是机关单位里的一名老同志,今年,老胡因病去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老胡的家属支付了一笔8万元的抚恤金。也正是因为这笔抚恤金,让老胡的几个孩子变得斤斤计较,最近还因这笔钱闹上了法院。

□通讯员 亦茗 周渝 记者 华微珍

老人病逝抚恤金惹家庭风波

老胡生育了两子一女,分别是胡大、胡二姐和胡三。在今年老胡生病期间,胡二姐和弟弟胡三各因家庭或工作的原因未能在父亲病床前尽孝,老胡主要由大儿子胡大在悉心照料。老胡还有个走得比较亲近的外甥,名叫阿水,他感念舅舅从小到大对自己的关怀,也常去病房陪伴,分担胡大的照料工作。

老胡住院治疗三个月后,还是去世了。葬礼期间,胡大接到父亲单位的通知,有一笔抚恤金需要支付给他们,三兄妹一致同意先将这笔钱划入他们都比较信任的表兄弟阿水的账户中,并一起向阿水出具了情况证明。

葬礼结束后,尚余五万元。阿水直接将钱给胡三。胡三收下这五万元并向阿水出具了收条,事后告知了胡大和胡二姐。

正是这笔钱,让平日里和睦的胡家三兄妹起了争议。胡大和胡二姐决定起诉阿水,打算在法院调解中将胡三也叫来一起解决这件事。

法院说胡家人起诉错对象了

阿水接到慈溪法院传票时,感到十分委屈,舅舅生病时他认真照料,舅舅去世后自己又忙前忙后,而这笔钱也是三兄妹希望他保管的,况且钱已经还给了胡三,表哥和表姐凭什么起诉自己。阿水拒绝进行诉前调解。

法院审理认为,这场纠纷主要归结于保管合同。

胡家三兄妹作为保管物的寄存人将抚恤金寄存于阿水处,阿水和三表兄妹间对抚恤金成立无偿保管合同。阿水作为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和及时返还保管物即抚恤金的义务,但没有将抚恤金平分给三兄妹的义务。

目前,阿水已经将抚恤金全部返还给胡家三兄妹,保管义务因此结束。所以,胡大和胡二姐应当向胡三追讨抚恤金,而非阿水。

昨天,慈溪法院传来消息,胡大和胡二姐撤回了对阿水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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