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宁波餐馆取消最低消费 违规单位最高可罚3万元
如果餐厅对餐饮消费设最低消费门槛,下月起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单。商务部网站近日公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条规定就是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该办法从11月1日起生效。
记者 孙美星
新规
设最低消费最高罚3万元
去餐馆、酒店消费却遭遇最低消费门槛,这样的经历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鲜见,也饱受诟病。虽然不少消费者认为是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但却无可奈何。将于下月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文给最低消费关上了大门。
该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此外,在第21条,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光盘行动”,此次办法也给出了明确的法律引导。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餐饮经营者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调查
去年就已不设最低消费
据了解,包厢设最低消费,之前在宁波一些中高档餐厅、宾馆里很常见,有的高档餐馆虽然不明确提出最低消费的说法,换以“建议包厢人均消费”的说法,其实也是变相给消费者设门槛。
如今宁波中高档餐馆里还有最低消费吗?昨天,记者拨打了凯洲皇冠假日酒店、状元楼、梅龙镇、石浦大酒店、盛业大酒店等多家企业的订餐热线,得到的答复都是包厢没有最低消费,消费者可以随意点餐。
“不管是开瓶费还是最低消费,我们1年多前就已经取消了,就连顾客自带酒水也没问题。”一位餐饮企业负责人坦言,此规定的实施对宁波市场影响不大,宁波所有中高档餐饮企业最近两年都忙着降低身价吸引大众顾客,更不可能设最低消费门槛把顾客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