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校毕业生购90平方米及以下房型将获得总额1%补贴
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就能享受补贴。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宁波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从购房补贴、贷款额度、首付款等方面给予购房支持。
宁波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所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三者之一材料购买首套商品房,享受高校毕业生首套房相关优惠。
购房补贴
90平方米及以下给予总额1%补贴
根据规定,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宁波就业的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给予补贴。
具体额度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根据目前宁波市区房价,符合条件人员买房能补助1万元左右。
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在这一期间购买普通住房的,同样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首付比例
公积金贷款调至不低于20%
除了现金补贴,宁波还将为毕业生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给予金融扶持,减轻高校毕业生购房资金压力。
其中,毕业生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毕业生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额度上可以上浮20%;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也将缩短,从现行规定的12个月缩短为3个月。
此外,政策还要求相关部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需求,并给予利率优惠。
用人单位
发放购房租房补贴资金可税前列支
根据规定,政策还鼓励各类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为高校毕业生人才发放购房、租房补贴。
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用于发放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的资金,可列入经营成本,按税法规定在税前列支;用于建造自用人才保障住房的资金,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税法规定在税前列支。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出面向高校毕业生人才的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接下来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即将出台,对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博士生购房贷款贴息、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等具体办理流程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 罗湘波 通讯员 任社
行业声音
新政有助于留住人才
宁波出台毕业生购房补助政策,在房产业内人士看来,总体上对房市是个利好消息,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宁波留住人才。
对于一些毕业生、中高端人才而言,宁波目前的房价、租金、就业等负担较重。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薛敏强说,现在市区一套90平方米左右房子总价上百万元,这项政策在降低首付、提高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方面无疑降低了外地来甬人员的购房门槛,促进毕婚族等刚需人群购房动力。
薛敏强认为,这项政策将覆盖到宁波多数潜在购房的年轻人,缓解高校毕业生等刚需人群的购房难问题。
宁波市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辉认为,新政策出台后对后续房价影响走势有待观望,但对宁波长远城市经济、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将作用明显,“有了固定资产更留得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