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搭建完成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
在这个背景下,镇海区在宁波先行试点开展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何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就是全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乡镇(街道办)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同时协助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做好受理、转送、跟踪反馈结果等工作。镇海区共有6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都已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镇海区民政局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救助机制最大的优点就是整合多方面,方便救助困难群众。同时,让多部门之间能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让困难群众能更快的得到帮助。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民政局获悉,借鉴镇海模式,目前宁波宁波市152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就是说,打通了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申请人提出疑问,工作人员不能说“不知道”
以前不少群众反映,到一些部门办点事情,总是会遇到“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今后,在社会救助窗口,如果申请人提出疑问,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政策解释到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采访中,记者看到,镇海区还汇编了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的服务标准。
镇海区民政局救灾救助与社会福利科相关负责人说,救助窗口是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他举了个例子:遇到困难希望得到求助的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或来电咨询、反映救助事项,第一位接受询问的窗口工作人员或接听者就是首问责任人。这个首问责任人,对申请人的救助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如果是不符合条件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如果不是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该主动将对方指引或告知到负责办理此项业务的窗口(部门)或经办人员。
该负责人说,相关窗口或部门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不得推诿、拖延,而首问责任人要对转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现代金报 记者 潘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