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启动校长教师交流制度 市区400名教师参加
今天上午,鄞州区钟公庙中心小学骨干教师应锡芬,将奔赴新学校鄞州区藕池小学报到,开始为期三年的交流轮岗经历。记者昨日获悉,今秋新学期开始,宁波市全面启动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仅市区范围内,预计将有400名左右教师奔赴新学校工作。
教师流动·背景
浙江推校长教师
交流轮岗制度
应锡芬这次离开工作多年的学校,源于浙江省教育厅一项关于教师交流轮岗的规定。
去年7月,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布全面建立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的县域内交流制度。
按照部署,浙江省内的公办初中和小学中,校长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达到10年、教师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12年,都应调入县域内的另一所学校工作,并原则上随迁人事关系。其中,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交流后服务时间应不少于3年。
省教育厅要求,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原则上均要进行交流;县域内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的骨干教师总数的15%;符合交流条件的普通教师每年参与交流的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这项改革事关教育公平,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每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都能有更多的优秀教师,让每个学生不因学校远近、不因家庭地位高低、不因钱多钱少而都能享受到优秀教师的教诲,使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教育更满意。
教师流动·数据
新学期市区400名教师参加交流
今年,鄞州、海曙、江东等区教育局均已出台政策,对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记者了解到,今秋学期,新学期市区有400名左右的教师参加交流轮岗,其中部分教师属于随迁人事关系的硬性流动。
江东区今年实际参加交流的教师51人,其中骨干教师13名,由于校长轮岗在该区较为频繁,今年符合交流的人数比例不足1人,没有校长流动。
“骨干教师交流人数占应交流骨干教师比重的26%,远高于规定15%的标准,而且今年所有交流老师都是随迁人事关系,这是我们的两个亮点。”江东区教育局有关人员说。
记者从鄞州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了解到,该区今年实际交流的校长教师140人,其中骨干26人、普通教师106人、校长有8人。按照计划,该区2015年学年将有140多人参与交流,2016学年150多人,三年时间将实现校长教师交流4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