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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专项检查高温补贴发放 个别企业未足额发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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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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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发布的通知,今年我省提高了夏季高温补贴发放的标准,并已于6月起执行。近期,市人社局监察支队对宁波市40余家用人单位实行了企业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情况和高温补贴发放情况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不错,但仍有个别企业未足额发放补贴。”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

建筑工人领到高温补贴

昨天上午10点,记者跟随市人社局监察支队来到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在海曙区的一个项目工地。工地上的吴师傅今年57岁,来宁波快10年了,以前干过花木工。他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的高温补贴225元他已经拿到了。之前,他和工友在个体单位和外包单位只听说过高温补贴,但从来没有拿到过,2年前他来到建筑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才实实在在拿到了钱。

部分企业仍实行旧标准

宁波今年调整了职工夏季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比去年分别提高了50、20、15元。

市人社局监察支队的检查人员说,从7月开始宁波已经开始高温用工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然按照原标准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个别企业台账中也未单列出高温补贴发放情况,按照要求,用人单位台账记录应包括劳动合同、考勤、花名册、工资方法清单这四本。

目前,监察部门对操作不规范的企业和未足额发放补贴的用人单位已责令改正。

有企业用清凉饮料替代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有企业未提供清凉饮料,或是以发放清凉饮料冲抵高温补贴,主要集中在厂矿企业、小作坊等。

“有些老板以为发过绿豆汤、冷饮就不用发高温补贴了。”该负责人表示,法律意义上的高温补贴和很多职工拿到的清凉饮料费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市人社局已责令要求企业在一周内进行改正,企业若逾期不整改,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提醒:没拿到高温费可投诉

市人力社保部门提醒:如果单位不发或者少发高温补贴,劳动者可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高温天气或高温作业劳动保护地法定义务,公民、组织或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工会组织反映或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行政、人力社保部门投诉举报。

东南商报 记者 苏钧天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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