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民营经济发展概况2016年9月2日
我市民营经济已成为经济主体
按照省统计局的研究方法进行推算,2015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2596.6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6.2%(全省2014年的比重为65%),已成为经济发展主体。
民营化程度高于全省水平
从三次产业看,我市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呈现“二、三、一”格局,第二产业是其中份额最大的产业领域。2015年,第一、二、三产业民营经济分别创造增加值141.2、1426.9、1028.5亿元,占全部民营经济的比重分别为5.4%、55.0%、39.6%,占其本产业的比重分别为100%、92.7%、59.6%。
民营经济的统称。目前全省也没有统一核算方法,仅仅省统计局作为研究性工作不定期出课题研究,为了量化民营经济总量,省统计局将民营经济界定为集体经济与个体私营经济的总和。并明确在测算民营经济总量时,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的资本构成和行政事业单位性质来测算经济成分,民营经济的实质是指投资、受益、承担风险的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从投资主体看,2015年,全市民间投资1313.11亿元,增长7.3%,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71.5%,高于全省比重11.1个百分点,占比居全省第三位。从结构来看,在全市产业项目中民间投资979.15亿元,占全部项目投资的65.9%;房地产开发中民间投资完成333.96亿元,占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的95.4%。
与全省比较,我市民营经济比重要高于全省,主要是我市港澳台及外商经济发展水平远低全省平均水平,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水平则处于较为领先。据第三次经济普查,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全省港澳和外商投资企业占16.9%,高于我市11.2个百分点,而我市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占82.7%,高于全省16.9个百分点。
2015年末全市共有法人单位12.73万家,其中民营企业10.82万家,占全部法人单位的85.0%;全市全社会从业人员346万人,其中从事民营经济的从业人员有32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94.6%。
从规上工业企业看:民营经济在全市工业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201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3969家,其中民营企业3664家,占92.3%;工业增加值973.63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增加值847.62亿元,占87.1%;工业总产值4927.50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总产值4283.19亿元,占86.9%;主营业务收入4244.01亿元,其中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655.71亿元,占86.1%;利润总额210.86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利润总额188.93亿元,占89.6%;从业人员59.85万人,其中民营企业从业人员53.83万人,占89.9%。
从细分行业看,在竞争性强的领域基本上实现了民营化经营,其中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行业民营化程度均在90%以上,分别达到91.6%、99.6%、93.7%、98.3%和98.1%,是民营经济的主战场。而金融、教育、卫生、科研、水利、公共管理等这些非竞争性或非完全竞争性服务业,由于受市场准入等,民营化程度相对较低,包括电信、金融在内的其它服务业民营化程度仅为26.8%。
从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看:2015年,限上1346家企业,其中民营企业1328家,占98.7%;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营业收入1226.02亿元,其中民营企业营业收入945.60亿元,占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