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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补偿最高可享42%补贴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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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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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租赁市场住房。

“鉴于杭州市目前高库存的现状,杭州出台此类政策也是一种创新,以公共财政支出的方式来补助被拆迁居民以鼓励他们尽快购房,一年内购房的补助更高也说明了杭州市政策希望尽快去库存。”严跃进解析道。

附:

(五)施行时间。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住保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等部门负责解释,原有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1.责任主体。各区、县(市)是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的责任主体。市住保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别负责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迁中搭桥预订商品房服务的政策指导。

各区、县(市)人民,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三)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由各地根据征迁项目安置需求,通过搭桥、预订等方式提供商品房信息,供被征收(补偿)人以较市场售价优惠一定幅度的价格自愿选择购买。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高保障效率,稳步推进征迁货币化安置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现就推进住房货币化保障方式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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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上海5月8日电(徐倩)今日下午,杭州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住房货币化保障方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在推进住房货币化保障方式方面提出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励标准”。

1.提高货币化安置励标准。国有土地征迁中,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按期搬迁的,征收部门在对被征收人住宅房屋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的基础上,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其货币补贴。被征收人在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根据购房纳税凭证,再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22%给予励(新购房屋价格低于房屋评估价格的,由征收部门按照新购房屋价格的22%给予励);集体土地征迁中,严格按照集体土地货币化安置相关政策,修订完善《杭州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函〔2009〕51号),建立房产、土地行政管理等部门住宅房屋交易价格对接机制,刚性货币化安置单价,合理引导被补偿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对于过渡期间新增安置人口,可根据安置房源情况,积极引导实行货币化安置,被补偿人在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的,可适当提高购房励补贴标准,具体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

3.逐步减少实物安置房建设。已落实安置房源并已签订协议在外过渡的,应按照协议做好在外过渡、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尽快落实安置等各项工作,其中安置房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可通过回购安置面积等方式,实行货币化安置;尚未实施的征迁项目,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减少直接建设安置房的比例,优化安置房源调配,探索建立公开选房平台,在消化现有安置房库存的基础上,积极引导货币化安置。

事实上,今年以来,在楼市政策利好的背景下,杭州楼市的成交量也呈现回升态势。数据显示,在刚刚过去的4月份,杭州楼市共成交11108套,相比去年同期猛增109%,创下历史同期新高。

(一)统一思想。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不断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改善了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等群体的住房条件。但以实物为主的建设和保障模式在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方面的弊端日益,也不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货币化保障方式,有利于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转变职能;有利于提高住房保障效率,增加群众居住选择权,促进保障对象职住平衡;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彬认为:“杭州去年取消限购再加上今年的‘330新政’对楼市的短期刺激效应明显,但是从整体来看,楼市成交量很难保持持续地、大幅度的爆发。”

(四)细则制定。各区、县(市)可各参照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1)搭桥服务。各地以单个征迁项目为单位或全辖区统筹,根据货币化安置被征收(补偿)人安置需求,通过搭建平台等方式提供商品房信息,供被征收(补偿)人以较市场售价优惠一定幅度的价格自愿选择购买,并由被征收(补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结算购房价款。

(二)因地制宜。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推进征迁货币化安置工作,节约的安置房用地可转为出让用地,土地出让金实行全返,多余的安置房源可按照闲置国有资产公开处置,所得价款专项用于货币化安置,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也可依托市场筹集确需的安置房源,减少直接投资建设。

2.具体方式。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可有多种操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2)预订服务。各地以单个征迁项目为单位或全辖区统筹,根据货币化安置被征收(补偿)人安置需求,通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开程序选定若干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通过征迁项目实施单位支付订金锁定房源的方式以较市场售价优惠一定幅度的价格向开发建设单位预订一定数量房源,供被征收(补偿)人自愿选择购买,并由被征收(补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结算购房价款。

关于大力推进住房货币化保障方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总体要求。加强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的有效衔接,实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建立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保障模式;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合理引导被征收(补偿)人利用货币补偿款通过市场购买住房;开展搭桥预订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服务,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中国指数研究院上海研究总监彬分析认为:“该政策出台其实是国家住建部政策层面上的细化,近日,住建部已经要求地方,要逐步提高棚户区过程中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比例。另外,就此次杭州出台的货币化安置政策来看,补贴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意见》中指出,国有土地征迁中,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按期搬迁的,征收部门在对被征收人住宅房屋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的基础上,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其货币补贴。被征收人在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根据购房纳税凭证,再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22%给予励(新购房屋价格低于房屋评估价格的,由征收部门按照新购房屋价格的22%给予励)。

该政策指出,拆迁居民选择货币安置的方式并且在一年之内购住宅的,最高可以享受原有住房价格42%的补贴。

数据显示,截止5月6日杭州市区(包含萧山、余杭)新建商品房的可售房源总量,突破15.9万套,创下历史新高。这一库存量,差不多是2008年的两倍。若以去年的销售速度,杭州楼市目前的库存量至少需要20个月才能消化完毕,即便考虑到今年的成交量要好于去年这一因素,消化掉目前的库存至少也需要15个月以上的时间。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二、推进住房货币化保障方式的主要途径

(三)完善政策支持。各地通过货币保障的户数可按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口径。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所需资金可从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同时按应政策享受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补助及相应的税费减免。被征收(补偿)人除被征收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使用货币补偿款通过市场购买的住房视作首套房,享受首套房相关信贷政策。棚户区项目中所需的货币补偿款可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用好棚户区贷款资金的通知》(建保〔2014〕155号)申请国开行专项贷款,被征收(补偿)人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住房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上海易居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认为:“该政策出台的背后有两层考虑,一是较高的货币补贴力度能够使拆迁节奏加快,加快旧城的步伐;而更重要的是较高的货币补贴能使得被拆迁居民的购房能力提升,刺激改善型需求,从而加快杭州楼市去库存。”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货币化保障方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切实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实践总结,扎实有效推进该项工作。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改、住保房管、物价、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指导、配合和行业监管等工作。

2.严控实物安置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迁中实物安置的优惠政策幅度。国有土地征迁中,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双方应严格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和安置用房评估价格进行资金结算,确因自然间不可分割、被征收人改善住房条件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积需按照安置用房评估价格优惠结算的,优惠结算部分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且优惠价格不得过低。同时,严格控制其他优惠政策。集体土地征迁中,除城中村试点中农转居公寓涉及超出各地现行人均安置标准的原农居批准面积可按综合价进行结算外,原则上不再增加安置面积(自然间不可分割原因除外),确需增加安置面积的,结算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农转居公寓市场评估价。建立农转居公寓建安价成本价综合价的动态调整和定期公布机制。

(二)加大征迁货币化安置力度。通过提高货币化安置励标准等方式,提升被征收(补偿)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后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购买力。

经被征收(补偿)人同意,征收(补偿)人也可将被征收(补偿)人按可享受的货币补偿款价值制作成相应的房票,由被征收(补偿)人在期限内凭房票通过市场自行选择商品房购买,或选择上述搭桥服务、预订服务中的商品房,并由征收(补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以房票价值结算购房价款(如购房价款超过房票价值的,由被征收(补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结算)。

2.申请审核。住保房管部门应搭建住房租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严格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领取制度,明确租赁合同备案要求,公开申请程序、规范审核审批、强化违规罚则、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货币补贴按用于租赁住房。

1.保障标准。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标准按照货币补贴标准租金乘以家庭保障面积计算核定。实行差别化补助,针对保障家庭的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别化租金补贴机制。

3.实行方式。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从2015年开始试点实行。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11〕20号)明确的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模式,选择一个区先行试点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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