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16965件 同比上升15.8%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发布半年数据。今年上半年,宁波市12315热线共接入电话80677个,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6%。受理消费投诉16965件,同比上升了1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5.25万元。其中商品类投诉9441件,占投诉总量的55.6%,同比上升24.3%;服务类投诉7524件,占44.4%,同比上升6.6%。
消费者最关心的是食品
商品类投诉总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手机、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服装鞋类、家用电器。食品1392件,同比上升33.8%;手机1171件,同比上升10.8%;汽车1104件,同比上升38.2%;服装鞋类1052件,同比上升3.1%;家用电器989件,同比上升3.7%。从商品类投诉情况来看,食品类投诉量增加明显,相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3.8%,主要原因是食品提货券、提货卡因店方关门无法提货造成消费者投诉较多。手机类增幅放缓,相关投诉受理量居商品类第二,汽车类商品投诉量也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相关投诉在商品类中增幅最大。
服务类投诉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通信服务、美容美发服务、餐饮住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修理服务。通信服务1183件,同比上升3.9%;美容美发服务1115件,同比上升32.7%;餐饮服务798件,同比上升47.2%;文化娱乐体育服务590件,同比下降2.6%;修理服务478件,同比上升6.9%;从服务类投诉情况来看,通信服务投诉量居服务类投诉第一位。受预付式消费店方关门影响,美容美发服务及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同比去年增幅明显,分别上升32.7%、47.2%。
网购、小额投诉突出
由于新《消法》的实施,投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其中新《消法》中提出的网购以及小额投诉争议最为突出。
上半年中心共受理网购投诉271件,其中新《消法》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实施后共受理相关投诉137件。网购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是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假冒伪劣、商品缺件,网购商品售后服务无人承担,网购商品退换修运费争议,网购商品后消费者没有收到商品,快递丢件;网商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要求退一赔三;七天内无理由退货受阻等。咨询较多的是网店及网购平台均不在本地的如何处理,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前提条件,网购商品有争议该如何处置,网购后实体店地址不清如何维权等。
另外,今年上半年随着新消法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低于500元、举证倒置、个人信息保护等有利于消费者的条款的出台,消费者维权诉求有了新的变化。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明确要求商家按新消法规定,予以退一赔三或不低于500元赔偿的消费投诉42件,解答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咨询15件。
投诉方面主要是消费者通过实体店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认为店方提供的是过期商品、假冒伪劣商品、宣传与实际不符,认为店方存在故意欺诈等行为,要求店方按照新消法规定退一赔三或赔偿金额不低于500元的诉求有所增加;咨询方面主要是询问遇到的消费事件是否能够按退一赔三处理,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店方退一赔三;消费者怀疑个人信息被店方泄漏如何维权等成为热点。东南商报 记者 周雁 通讯员 王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