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对“500精英计划”人才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台州人才网官网
据悉,此次人才项目绩效评估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60分以上的为合格,绩效评估结果审定后两个月内拨付扶持励资金。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暂缓拨付资金,个人生活津贴、租房补贴及其他相关人才待遇一并暂缓。缓冲期为6个月,重新评估合格后拨付。创业启动资金拨付周期最长不超过5年,创新带项目科研经费拨付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
据悉,《办法》适用范围为椒江、黄岩、桥和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不含临海、温岭部分)、台州经济开发区。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入选市“500精英计划”人才项目的所有人才,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带项目人才、创新未带项目人才和紧缺人才。绩效评估时,遵循性、规范性等原则,采取个人绩效和项目绩效相结合的形式。评估主要针对首期资金拨付、年度资金拨付、扶持期满绩效等三方面展开。
获得资助的人才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资助资格,视情况追回已拨付资助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人才项目依托的企业注销或项目终止的;自评材料或相关佐证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套(骗)取资助资金的;实施的项目不属于原申报项目或关联度不大,经指出后仍未整改的;专项资金被挪作他用,未实际投入科研创作和技术开发的;项目连续3年绩效评估均为不合格;人才股权减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抽取实收资本挪作他用的;违法经营,或在税务、工商、安全、环保等方面出现违规的;存在论文造假、抄袭他人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其他不符合相应人才项目要求的。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其中,首期资金拨付评估在首期创业启动资金或科研经费资助拨付前实行,主要评估创业创新项目是否正常运行;年度资金拨付评估自首批资助资金拨付满一年后开始实行,主要评估上一年度人才作用发挥、创业创新项目实施情况;扶持期满绩效评估重点突出项目实施主要成效。”市“500精英计划”专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原标题:我市对“500精英计划”人才项目实施绩效评估为规范“500精英计划”人才项目管理,切实提升人才经费使用效能,服务和支撑企业发展,市委人才办、市“500精英计划”专项办日前联合出台《市“500精英计划”人才项目绩效评估暂行办法》(下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