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公布2016年11月5日
发布机构:金华市人民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附件2
市文化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图书馆等公共文化领域的应用。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共服务效率,方便市民生活,现就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三、机构设置和相应职责
四、资金筹措
(三)完善政策扶持。制订市民卡乘坐公交、停车、景区等优惠政策,为市民提供优惠快捷的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商业便民服务和银行金融服务。
各通信运营商、华数公司:做好市民卡工程的通信网络保障和技术支撑,协助市民卡服务终端建设;负责推进拓展手机市民卡应用。
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市民卡工程建设的总体思、工作目标和建设原则,协调、解决市民卡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系统构架。市民卡项目主要由“一卡、两网、三库、四平台”架构而成。
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民卡工程的宣传工作。
《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民政局:负责民政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民政信息管理系统(低保救助、优抚安置等);负责推进市民卡在民政系统的应用。
金华电业局:负责电力综合管理系统的;负责推进市民卡在用电缴费、查询等业务方面的应用。
4.“四平台”:指信息交换、卡业务管理、支付结算管理和综合服务等平台。建设内容包括所需的各种系统软件开发及网络设备、主机、存储、服务终端、卡具、信息安全保障设施等在内的硬件设施建设;新建市民卡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诊疗、公交出租车乘坐、自行车租赁、停车缴费、民政救助、教育管理、图书借阅、景点游览和金融支付等信息系统和读卡机具的升级。
(四)建立督考机制。市民卡工程列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年度综合考评,由市督考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
市民卡发行后,各部门(单位)不再发行类似功能的卡,已发行的要逐步取消,原则上设置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后统一纳入市民卡发行管理和服务体系。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推进市民卡在教育系统中的应用。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水务综合管理系统的;负责推进市民卡在自来水缴费、查询等业务方面的应用。
六、保障措施
按照社会化运作的原则,由金华银行作为合作银行先行参与市区市民卡工程建设,负责提供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和配套应用系统建设资金(预计8000万元),并承担市民卡制发成本,同时给予市民卡项目每年500万元、共四年的运维费用补贴。
3.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市民卡项目建设为抓手,整合部门资源,促进市民相关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提升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为未来城市征信、市民大数据服务打好基础。
合作银行:协助市民卡申领、挂失和补换卡服务;推进银行服务终端,支持市民卡在银行服务终端上的应用。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公共停车场等领域的应用。
4.统一平台、覆盖全市。市民卡项目中涉及社会保障功能的工作,按关要求实施推进;涉及市民服务的系统,整合各方信息资源和各方力量建立全市统一的市民卡服务平台,各县(市、区)不再自行建设市民卡。
金华市市民卡工程建设2015-2017年推进计划
“主推、统一规划、资源整合、市场运作”,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出包括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小额支付、金融借记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市民卡的一卡多用和通用,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2.金华市市民卡工程建设推进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成立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市民卡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组建市民卡管理中心和市民卡服务公司。制定市民卡工程建设技术方案,完成项目报批手续;分别向人社部、人行、住建部等部委提出报批申请。
市国资委:负责组建市民卡服务公司;完成住建部的申请报批。
县(市、区):负责协调辖区内市民卡发卡和业务应用推广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民卡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和;负责辖区内市民卡业务数据的采集、比对等工作。
市民卡服务公司:负责市民卡工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和,负责市民卡申请受理、核准制发等业务管理、结算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着力拓展市民卡业务的开发和推广使用。
4.金融支付功能。涵盖金融借贷功能,支持存取款、消费、转账、圈存等个人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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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市民卡应用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和业务范围为市民卡工程做好整体推进工作,在数据采集、卡发放、信息系统以及业务推广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一)市民卡管理中心:设在市8890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市民卡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制定市民卡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市民卡的发行管理,市民卡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监管等工作。
市民卡管理中心:拟定市民卡管理办法;负责市民卡的发行管理;负责市民卡工程的项目技术论证、招投标、工程监管等工作;负责市民卡工程日常管理工作。
(二)建设原则。
涉及各县(市)的社保、医保等信息系统费用由各县(市)负责。刷卡机具建设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系统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6年6月)。落实市民卡项目总集成及各类系统、设备招投标工作;完成市民卡平台开发建设,进行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共享、交换;建设市民卡服务网点,发放首期市民卡,实现社保、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基本应用。
(一)功能定位。市民卡要体现“一卡多能、使用方便、具有特色、安全可靠”的特点,主要功能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领域的应用。
1.社会保障功能。涵盖社会保障相关业务,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和支付、公共就业服务、培训教育、医疗保险结算、社会化管理等功能,支持卫生健康诊疗“一”,实现智慧医疗就诊凭证、诊间支付和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等应用。
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市民卡工程的审批;负责市民卡工程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负责市民卡补换卡等相关收费的审批工作。
1.“一卡”:指市民卡。市民卡分为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符合人社部标准的接触式“社保芯片”、符合住建部“城市一”标准的非接触式芯片组成,其中接触式芯片同时集成金融IC卡功能。市民卡主卡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使用对象仅限于本地户籍人口及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新农合等人员。副卡是不含社保功能的消费类用卡,使用对象为全体市民及外来流动人口,采取卡片式副卡和手机市民卡等各类衍生卡共存的模式。
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1.金华市市民卡工程建设责任分工
五、实施步骤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市商务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商场、超市等商务领域的应用。
2.“两网”:指内外网,部门间数据传输共享使用内网,对外公共服务应用使用外网。
来源:金华市人民办公室
金华广电总台: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广电系统的应用。
(三)市民卡呼叫中心:市民卡呼叫咨询业务由8890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承担。社会保障卡呼叫中心12333与8890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电话转接。
市8890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建市民卡管理中心;负责市民卡业务咨询服务、生活求助和效能投诉,与社会保障卡呼叫中心12333实现电话转接。
(三)推广应用阶段(2016年7月-2017年12月)。制订市民卡推广应用方案,逐步拓展多种领域的小额支付应用及其他公共服务应用;拓展市民卡平台的网络覆盖,建设县(市)市民卡服务网点,推进相关信息平台的与升级,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民卡的应用。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市民卡项目建设。
市卫计委:负责卫计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卫生系统的应用;实现市民卡在医疗领域的诊间支付。
市建设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住建系统的应用。
市财政局:负责市民卡工程财政政策的落实;负责推进市民卡在财政地税方面的应用。
金华银监:会同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协调相关银行,做好市民卡涉及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2.主推、市场运营。主要做好统筹规划、平台建设、资源整合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快捷灵活优势,保持可持续、、平稳运营。
3.小额支付功能。在取得非金融支付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实现公交、出租、公共自行车、公共停车、加油、商超购物、农贸市场、餐饮、景点门票、健身娱乐等广泛商业服务的小额支付。同时支持手机支付和网上账户管理等应用。
各县(市、区)人民,市有关部门:
(二)市民卡服务公司:由市公交公司牵头,会同市服投公司、金华银行、浙江中兴智慧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市民卡服务公司,具体股权设置方案由市国资委牵头研究提出。接受市民卡管理中心的指导、协调,负责市民卡相关工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和,负责市民卡申请受理、制发等业务管理、结算和综合服务工作,着力拓展市民卡应用的开发、推广,建立和保障市民卡服务体系,负责市民卡业务的持续运营。
金华市人民办公室
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民卡工程建设的规划、协调、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市民卡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民卡项目建设验收。
3.“三库”:指基础信息资源库、业务信息资源库、账务数据库。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暨军民市长为组长,傅利常、邵国强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市民卡工程建设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民卡工程建设中的规划、协调、宣传以及对市民卡管理中心和市民卡服务公司的指导、监督。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协调、推动市民卡工程建设和推广应用。
金华市市民卡工程建设责任分工
关于印发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负责推进市民卡在旅游系统的应用。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市有关部门市民卡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根据市民卡工程的建设进度要求,完成本区域、本部门业务系统的升级,积极推动市民卡业务在本系统内的应用。
关于市民卡和社保卡的衔接:向全体市民发放预置社保功能的市民卡,由持卡市民本人自行选择是否启用市民卡社保功能,市民卡社保功能启用后,原社保卡的社保功能不停止使用。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力社保系统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完力社保部的申请报批;负责推进市民卡在人社领域的应用。
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负责人行总行的申请报批;负责做好向人行总行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工作;加强对支付业务监管,规范发卡行为;会同银监协调相关银行,做好市民卡涉及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功能定位与系统架构
金政办发〔2015〕145号
市经信委:拟定市民卡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研究部署市民卡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
市机关事务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2.公共服务功能。整合相关部门(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市民卡的通用身份认证和办事凭证功能,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服务的“一”服务,支持公积金、民政、医疗卫生、图书馆、全民健身、校讯通等公共服务应用,支持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功能。
市体育局:负责推进市民卡在体育中心等领域的应用。
市:负责户籍人口信息库与全市市民卡数据交换平台的对接,提供市民卡工程所需的各类数据;负责推进市民卡在系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