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汇总_
年人均低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市实行动态管理,在组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向社会公布。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住房条件。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的住房困难标准。家庭未在丽水市范围内的行政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上建房,未领取过建房费或购房补贴,未享受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户籍、家庭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条件的,在申请人
1.家庭身份证、户口簿;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户口条件。申请人具有市区(紫金、白云、万象、岩泉、水阁、富岭等六个街道)常住非农业户口,居住满5年。家庭户口从外地迁入的,必须满1年。申请人未婚或者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必须年满35周岁;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经济条件。家庭收入符合市确定的年人均低收入标准;
3.住房情况证明;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应当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填写《丽水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2.家庭收入证明;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市的其他条件。
家庭住房包括继承住房、商品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安居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及非住宅用房。在年限内通过赠与、分家析产、拆迁、出售等方式转移房屋权属的,应当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4.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购丽水经济适用房买丽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丽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丽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其他具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