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在线】黄岩:法院全国首创无财产可供执行退出机制
11月4日下午,在黄岩区执行局执行义务宣誓室,被执行人王某进行了执行义务宣誓。宣誓后,王某将在法院的监督下,定期申报个人财产状况。
据了解,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是指民事执行中,法院通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行甄别、审查,被执行人主动全面、如实申报财产,进行执行义务宣誓,并做出不实施高消费行为的后,该案件可以退出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不再对该案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司法等强制执行措施。
黄岩区助理审判员芳:“一方面让被执行人能够全面及时地申报自己的财产并且将可供执行的财产移交法院处置,配院的处置,另一方面是将有限的司法资源投入到可供执行的案件中去,树立财产执行的概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告知当事人,交易中是有风险的,在交易的过程中就需要审查对方的偿债能力,不能盲目进行民间借贷和买卖提高当事人的风险意识。”
执行人周先生:“应该还是蛮好的,法院这块蛮人性化的,希望法院把这个东西落实到位,不要做一个形式就不对了。”
王某和周某是朋友,几年前,王某向周某借款18万元,由于投资失利,短期内难以。周某将王某告上了法院,法院经调查核实后,发现王某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启动了台州首创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
黄岩区助理审判员芳:“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基本生活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全部移交法院进行处置,直到全额清偿个案债务。”
据了解,今年5月份该机制出台以来,黄岩法院在执行中积极予以应用,截止目前,已完成了24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强制执行的认定,其中16件案件被执行人申报无财产,8件案件的被执行人申报了房产与工资。
宣誓人王某:“我将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面对神圣的法律和自己的,我宣誓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不违反如下内容,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本人向法院主动如实申报全部财产,本人今后如有履行能力立即向法院申报,并将财产移交法院执行,本人不实施法律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