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发展基层协商强化社会治理2016-12-17临海论坛
(五)发展基层协商是强化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社会治理其实就是社会稳定的系统工程,社会和谐稳定是其最终目的。而发展基层协商能够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是避震器、减压阀,可以说是基层社会稳定的一种手段。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离。简而言之,发展基层协商的本质就是一种新的具备较高精细化要求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来源:地方供稿
一、背景与起因
一是调查论证、制度设计阶段。2014年初,市委明确由市委部牵头赴各镇(街道)开展基层协商工作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办的一些实事好事得不到群众的理解支持,甚至出现“买单群众不买账”等怪象,究其原因,很大因素是基层开展协商不够,存在制定政策不、议事程序不健全、组织实施不规范等问题。工作方法讲究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平等相待、协商,这与协商高度契合。基层集聚了大量,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统一战线在联系基层社会代表人士方面显示出独特优势。在分析形势基础上,学习各地先进经验,理清思,从党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着眼,从化解基层矛盾、引领群众有序参与着力,从让基层干部群众听得懂、学得会、能操作着手,出台基层协商一系列议事制度,并于2014年3月形成《临海市基层协商工作方案(试行)》。
三是促进了基层执政方式新转变。通过协商,促进基层在执政上由“行政命令式”向“协商共处式”转变,在决策上实现由“封闭式”向“式”转变,在民生事业上实现由“主动”向“群众主动、推动”转变,在上实现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具体表现在进一步扩大了基层,基层群众的主体地位得到更加充分体现;进一步促进了基层事务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化,为基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架构了沟通的桥梁;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干部行权用权行为,使监督更加有力到位。如临海市上盘镇在新区征用土地中,充分发挥协商议事会作用,议事会和镇村干部主动到农户家里倾听意见,耐心解释,梳理观念。
三、成效与反响
四、探讨与评论
一是树立了基层协商治理新观念。通过开展协商议事,在基层播下了协商的种子,培养了一批协商意识强、敢于担当的能人,形成了敢于协商、乐于协商、勤于协商的良好氛围。现在临海市基层干部遇到一些棘手工作问题,常常想到采取协商的方式,许多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都借助了协商议事方式得以有效解决,基层树立了协商治理的新观念,基层形象表达为“以,用柔的方法,做合的文章,达到刚的效果”。不少多年以来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也迎刃而解。
在基层推进协商,为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一条可靠的途径,为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基层协商制建设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是政策性、实践性、创新性都很强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为防止出现偏差,确保有序推进,重点做到“四个确保”:
基层协商作为现代形式的一种发展和创新,在发展基层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基层协商已成为基层社会实现有序治理的必然选择。
基层协商工作现场会
一是确保党的领导地位毫不。在建立基层协商议事制度过程中,始终党的领导这一核心,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制度建立、运行的全过程,从议事人员聘请、方案制订、活动开展各个环节,都由党组织负责牵头协调。市一级由市委部牵头抓总,各镇(街)由党委负责、副和委员具体抓,村(社区)由党组织负责抓,以党的引领,确保基层协商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紧紧围绕协商议事,把建立基层协商议事制度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完善基层现行的运行体制结合起来,与推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协商议事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与群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
二是确保协商议事渠道有效畅通。按照科学合理、简便易行要求,建立三大平台,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一是搭建基层协商议事会议平台,体现代表性。镇村两级分别建立基层协商议事会,由党组织从个人品性、行为作风、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在社会代表人士中筛选聘请。镇(街)协商议事会人数在30—60人之间,其中非党人士不少于50%,由镇(街)党委(党工委)副担任议事会主任,委员担任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村(社区)协商议事会人数在20—50人之间,由村(社区)党组织担任议事会主任。目前临海市各级已聘请镇(街道)协商议事会820多名,村(社区)协商议事会33100多名。并每月确定一日为镇(村)务日,定期召开协商议事会议。二是搭建圆桌会商平台,体现灵活性。依托圆桌会商平台,真情请进门、主动门,切实加强与协商对象的沟通交流,及时会商解决镇(街道)、村(社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搭建网络互动平台,体现广泛性。互联网新发展和网民参政议政趋势,通过设立网络e政厅、开通微信、建立QQ群等,开辟让群众广泛参政议政的新渠道,使社会人士利益和意见得以充分表达。
二是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阶段。2014年4月,市委在白水洋镇、沿江镇、括苍镇三个镇开展基层协商试点工作。成功解决涉及镇(村)务决策、土地征用、民生工程、矛盾纠纷等难题133件,社会反响较好。白水洋镇试点工作还被《新京报》列为中央全面深化已启动39项中“发展基层”的探索实例。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发现,开展基层协商工作对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尤其是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的源头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意义。因此,在实践中把开展基层协商工作与加强社会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协商强化社会治理。
(一)发展基层协商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可靠途径。通过建立基层协商议事制度,发挥三大平台作用和规范提事、议事、理事、监事四大机制,使之成为基层宣传方针政策的平台、搭建良好沟通的桥梁和权益的保障。有效地化解矛盾,加深交流,了解社情,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及时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做法与经过
2014年初以来,临海市委主动作为,探索建立基层协商议事制度,制推进基层协商。经过两年实践,在发展基层协商有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央党校原副校长临海进行学术研讨,给予高度肯定,并总结了五条基层协商的“临海经验”——基层自治与基层工作、基层协商相结合,实现了的实质与形式的统一;协商原则与协商机制相结合,了真协商;协商主体与主体活动平台相结合,了协商的性;议事与做事相结合,建设的实效性;决策事务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体现了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突出贡献。
临海市探索推进基层协商工作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三是确保协商议事程序有序规范。一是建立提事机制。解决哪些事情可以提交协商问题。每年年初由协商议事会办公室梳理提出协商议事的重点议题,交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审核确定。临时性议题由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视需要确定。同时建立议题分析判断机制,由乡镇综委会同协商主体的基层组织,就议题的人物核心点、共识平衡点、落实关键点、矛盾爆发点、法律底线点进行分析,来把握该议题的核心人物是谁、共识如何易于达成、落实关键之处在哪里、矛盾在什么情况下容易爆发、什么情况下会触碰法律底线等。二是建立议事机制。确定议事程序和规则。镇(街道)、村(社区)协商议事会办公室根据议题性质,确定协商类型,选择合适的协商议事平台,商定参加协商的对象,制定协商议事的具体方案。在开展协商议事过程中最大限度保障参与人的话语权,并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协商结果形成《协商纪要》。三是建立理事机制。解决协商确定事项如何落实到位问题。对协商达成一致并采纳的协商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等,确保落实和执行到位。四是建立监事机制。解决监督问题。专门设立督察小组,对协商议题、协商过程、协商结果以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反馈监督情况。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对于达成共识后涉及法律,或者无法达成共识需要诉诸法律的议题,寻求依决。由市委牵头,与法院探索建立“协商议事法律绿色通道”,从早尽快立案执行,及时解决协商议事遗留的“尾巴”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群众满意。
(二)发展基层协商是丰富的有益探索。基层协商简单地说,就是以为平等主体地表达、决定有关事务而开展合作协商的形态。这里的协商主要指的是基层事务性协商。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协商体系并加以贯彻落实,可以有效调节农村族派性,持续扩大基层群众的有序参与规范自治,进一步营造基层氛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是开创了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通过协商,发事会去做群众工作,发展群众去做群众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性,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积案;通过协商,每个议题都是阳光透明的,各方都是平和、心甘情愿的,每个议题都没有遗留尾巴,控制了社会矛盾发生的源头。即便是没有协商下来的议题,协商各方都知道协商过程,不易被利用、被炒作,一次协商不成可以协商二次、三次,多次协商不成的可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完全摒弃了传统的管控模式,在治理模式上实现由“堵”向“疏”转变,形成基层治理格局,有效了社会稳定。据了解,2015年,全市量下降了11.9%,到台州市以上越级批次下降19.3%,其中进京非访下降5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总目标首次提出,并强调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系理、依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基层协商是指通过而平等的对话、讨论、商议等方式,参与基层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决策的一种形式,也是一种非常好的社会源头治理形式,对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机制,实现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保障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有积极作用。
(四)发展基层协商是汇聚各方力量的有力保障。社会主义的一大优势在于善于集中力量办大事,而发展基层协商有利于理顺基层各方面关系,进一步凝聚、汇聚力量,减少阻力、增强合力,使基层协商议事会成为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新的强大助推器,着力解决基层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动员部署、全面推进阶段。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市委常委会专题审议临海市开展基层协商工作的情况。2014年12月,市委出台《关于建立基层协商议事制度的意见(试行)》。2015年4月和11月,市委两次专题召开全市基层协商工作现场会和推进会,市委亲自部署基层协商工作,在全市范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至2015年1月,全市19个镇(街道),993个行政村和25个社区都建立了协商议事制度。2015年以来,全市共开展了镇(街道)级的协商议事活动136次,村(社区)级的协商议事活动5105次,基层形成了敢于协商、乐于协商、勤于协商的氛围,社会源头治理也进一步得到强化。
(三)发展基层协商是推进决策的有效载体。基层协商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方向,推进基层协商,有利于公共决策。县域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高发地区,在推进决策方面问题尤其突出。这就需要主动将协商的内容引向基层群众高度关注、发生利益冲突比较多的领域,确保相关事项通过更加公开、更加的方式加以协调解决。
协商在我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和实践。从建国初期的人民协商会议开始发展至今,中国的实践中越来越多地出协商的趋势。党的进一步提出并系统论述确认了“协商”的概念,进而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制度进行了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协商又做了进一步阐述,特别在发展基层协商方面,提出“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我管理、服务、教育、监督。”习总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这些重要论述为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和治理基层事务开辟了一条有效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