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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配套补助办法 最高补贴11万元辆,湖州会计师事务所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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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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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从湖州市经信委了解到,《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已实施,不同类型的新能源车,我市给出的补助标准各不相同。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如续驶里程≥250公里,每辆给予补助5.5万元;续驶里程150-250公里,给予4.5万元补助;续驶里程100-150公里,给予2.5万元补助。如果是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只要续驶里程超过50公里,每辆车给予3万元补助。现摘录全文如下:

湖州市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为鼓励本市个人和单位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补助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新购买(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的、在市本级上牌的国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的充电基础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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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补助条件

第 本办法补助对象:个人用户是指吴兴区、南浔区户籍人员,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市本级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吴兴区、南浔区户籍人员,驻湖部队(含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6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单位用户是指在吴兴区、南浔区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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