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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3000多企业“忘”领新版执照 再不领后果相当严重(附名单2017-1-26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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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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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四川省工商局发布《关于部分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企业确认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告》,提醒四川运庆达投资有限公司等3591户“失联”企业,尽快到省工商局直属确认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若逾期未现身,或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次公布的3591户企业均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但未参加2011年度、2012年度年检,也没有公示2013年度、2014年度年报,工商部门通过上门查找、电话联系等方式都没能找到企业。

2014年3月1日起,我省工商部门开始向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而旧版营业执照已于去年2月底停用。“这些企业都没有更换加印二维码的新版营业执照,不能进行银行经营账户年审、税务年审、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等正常经营必须的手续。”省工商局直属局长马桂华认为,企业已经构成“连续六个月以上甚至更长时间未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公司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公司登记机关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企业愿意保留经营资格,工商部门将给予支持;如果企业确认不再经营,将提醒其及时依理注销登记。而企业始终不现身,工商部门将依法实行吊销,被吊销企业代表人进入“”,在3年内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相应职务。《公告》明确,这3591户企业应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凭证前往省工商局直属确认开业状况。

经核查,上述企业未参加2011、2012年度工商企业年检、未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公示2013、2014年度的企业年报、未在注册地经营且无法联系。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登记机关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现将3591户企业的名单公告如下,请名单中企业持开展经营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自2014年3月起全国工商登记机关启用换发加印二维码新技术的新版营业执照。截止2016年2月29日,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四川运庆达投资有限公司等3591户企业,尚未换发领取新版营业执照。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确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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