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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最低生活保障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每人每个月多76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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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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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本月起,市本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588元/人·月调整为664元/人·月。据悉,自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这已经是市区第15次提高低保标准,也是去年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后,我市进行的第一次调整。

据测算,目前,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涉及社会救助对象3万余名。标准提高后,社会救助对象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部分原低保边缘家庭有望享受低保救助。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此次低保调标根据嘉兴市本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机制进行,本次调标增长幅度达12.93%,增长金额为76元/人·月,为历次调标以来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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