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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会金秋助学和就业帮扶怎样申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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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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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范围和对象

  1.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包括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

  2.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突发重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上学子女(必须建立临时档案,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3.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只救助一次,不重复救助(助学名单需提交相关助学机构核对)。

  二、活动时间

  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将集中在7-8月进行,并贯穿全年。

  三、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

  分为助学和就业两项帮扶,其中助学帮扶有“文意助学”、“大学生助学”、“中小学生助学”等三种方式;就业帮扶主要提供大学生社会实践岗位和生活补助等方式。

  1.文意助学

  条件:2014年通过普通高考考上第二批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标准:每学年5000元,4年共2万元(学制超过4年的或毕业后继续读研的,可申请延长资助时间),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另可申请“文意奖学金”,每学年800元-1500元不等。2014年计划资助新生20名。

  程序: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各级工会初审后,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汇总,市总工会将会同宁波海洋纺织品公司共同商定最终受助名单并予以公示。

  资料:职工需填报《宁波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文意助学”申请表》,并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可于收到正式通知书后补交)、高考成绩单和有效的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拟救助对象(新生)需与市总工会签订《文意助学协议》,约定受助人在毕业后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一次性或分期归还不低于救助金额的助学金,用于资助其他学生。

  已签约在读的老生只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需复印学籍注册一页)和上学期成绩报告单(打印、复印件均可),由各地各系统汇总后上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市总工会将于8月底前将助学金直接汇入受助学生银行账号。

  2.其他助学

  条件:考入(仅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大专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读本地区中小学(包括民工子弟学校)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标准:“大学生助学”不分新老生,每人3000元,“中小学生助学”分小学、初中、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补助标准分别为300元、600元和1000元。

  3.就业帮扶

  对各市属产业和园区总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中尚未就业或就业困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市总工会将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就业补贴,至其就业时止,最长不超过半年。

  4.参加社会实践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属产业工会和各园区总工会要对有意愿参加社会实践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统一安排就近在宁波工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参加社会实践。实践期间,市总工会将为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提供一定的补贴,各社会实践基地及所属县(市)区总工会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再适当给予交通费、餐费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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