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嘉兴市本级上调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7-2-3嘉兴市最低生活保障
“相比往年,今年加大了补贴力度,补贴金额几乎翻了一番。”市民政局救灾救济与社会福利处负责人表示,本次将有1.4万名困难群众获益,近300万元的补助金将于2012年1月15日前发放到位。
这次发放的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对象为2011年12月底在册的市本级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的农村老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农村老游击队员、老交通队员,还有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及因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
明天就是元旦,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元旦、春节期间,市本级近1.4万名困难群众可获一份100元至360元不等的“双节红包”。同时,从2012年1月1日起,市本级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
根据发放对象的家庭困难情况,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分成几类:无土地低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每人补贴300元,有土地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每人补贴200元;优抚对象、建国前的农村老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农村老游击队员、老交通队员每人补贴360元;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及因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按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贴,无土地每人补贴150元,有土地每人补贴100元。
除了给城乡困难群众送上“红包”,从2012年1月1日起,市本级还将上调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无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00元/人月调整为465元/人月,有土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60元/人月调整为31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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