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好简政放权一盘棋
5月26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产品测试”“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布局图”和“新迁建气象站现址现状图、新址规划图”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5月28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不得将已取消的“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其他部门新建、撤销气象台站审批”和“为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开展的临时气象观测备案核准”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指定交由协会、学会和事业单位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要予以纠正,收回相关文件,停止审批;同时,也不得以其他形式继续实行变相审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两年多以来,中国气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各项战略部署,自觉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一思想,正确把握改革方向,自觉从改革大局出发看待利益关系调整,自觉服从、服务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力度,各项改革已初见成效。
自我革命做好减法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深化改革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进入‘深水区’,要啃的基本上都是‘硬骨头’,大多是涉及到利益调整的改革。作为国务院的气象主管机构,中国气象局必须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推进国家各项改革在气象部门的贯彻落实。”5月8日,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在推进清理规范气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斩钉截铁地说。
6月2日,在河北省张家口康保县,县气象局修订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并与当地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人沟通,当天就取消了申请人或单位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防雷产品测试报告”材料的要求。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等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彰显了气象部门深化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心。
自2013年以来,各级气象部门全面落实气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有序承接工作,全力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2015年年初,《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意见》出台,就如何转变行政管理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与承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气象政务公开,推行电子政务,实现网上行政审批,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等提出明确要求。4月,中国气象局制定下发了《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司具体任务清单》,就全力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与承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网上行政审批,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4月17日,中国气象局召开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线日,中国气象局召开关于推进气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落实电视电话会议。
通过对气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逐项分析,中国气象局明确了气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共1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项;研究提出气象部门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建议计划,并报国务院审改办和国办秘书局,编制气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于2014年2月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中国机构编制网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中国气象局将取消下放7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3项、下放4项。中国气象局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原来的8项减少为2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气象局已将“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等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目前,气象部门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中国气象局党组坚持,该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放到位,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留死角。中国气象局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全面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取消;切断中介服务利益链条,对于经审核保留的中介服务,坚决斩断与中介服务的利益链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和举办的企业,不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实需要开展的,逐步转制脱钩。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简政放权不是撒手不管,不是放任自流,更不是简掉责任、放掉义务,而是做好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例如,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中介服务事项并不意味着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业务,更不是取消防雷管理的责任。“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是地方气象部门依据《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开展的对雷电灾害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范围等方面进行综合风险计算评估的技术性服务,主要为建设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分布、防雷类别(等级)以及防雷措施、雷灾事故应急等提出建议意见,是气象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审批事项的中介服务,存在着中介服务垄断、与审批主管部门利益关联等问题。按照国办发31号文件精神,中国气象局决定取消“雷评”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并要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逐步建立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气象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防雷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履行防雷减灾安全监管职能,并加强标准规范建设,充分发挥防雷减灾在国家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
为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情况,中国气象局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中国气象局在注重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同时,及时下发通知,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由中国气象局下放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实施,并就如何做好承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取消“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等四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国气象局也及时下发通知,明确取消“防雷产品使用备案”等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就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继续审批和变相审批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中国气象局积极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依据标准监管。正如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所说:“要坚持放管结合,围绕简政放权和规范权力这个核心,逐步建立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5月21日10时44分,浙江省台州市路桥新北斗气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公司登录浙江省行政服务网,向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申报了《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的许可申请,并通过网络上传了电子版申请材料。11时1分,气象窗口受理人员收到办件信息。20多分钟后,该公司工作人员顺利接收到椒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颁发的《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事项准予许可书。
近年来,中国气象局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快推进气象部门行政审批网上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网上办理,力求做到便民高效;设立气象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推行统一窗口、专人负责、现场受理、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力;完善行政审批有关的规章、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审查工作细则等配套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受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切实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中国气象局修订《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明确气象行政许可的范围、设定权限、实施机关、监督检查等内容,转变和创新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积极推广气象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实现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办事流程向社会公开。各级气象部门年均受理气象行政许可申请20余万件。(中国气象报记者张明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