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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专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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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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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迅速,到2014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5%,整体上已进入初级城市型社会。30多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迅速,到2014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5%,整体上已进入初级城市型社会。

  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打破了小农经济基础,从根本上了农村的根基。据报道,2002以来的10年间,我国自然村落已由363万个减少到272万个,近91万个自然村落湮灭。随着撤乡并村,一大批乡村的区域、规划和生产生活形态正在发生变化。“十三五”期间,国家准备建设6000个新农村,每个投资150万。在撤与建的发展中,如何留住乡愁、守护家园,让心头最柔软的地方有眷恋,有寄托、有凝聚,让我们有个诗意栖息的地方?这成为现代人的“心头之痛”。

  习总强调,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

  岁末年初,春节将至,正是乡愁最浓时。留住乡愁,让自己心灵拥有一片天地,不仅是留住过去的回忆和眷恋,更是在传承农耕文明的同时,重构乡村的经济文化体系,使之融入现代核心价值观。

  “有故乡的人回故乡,没有故乡的人去远方”,故乡永远是人们心头最大的牵挂。希望正在建设的新农村,既能注重空间形态,更要重视文化内涵。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途径。中发[2015]1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认真开好县乡会议”,“着力提高会议质量”。但在实际工作中,县乡会议,尤其是乡镇会议,还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完善、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方面的问题。如何开好乡镇会,提高会议质量,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基层工作的实践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 重会议形式,轻报告内容。乡镇召开会是和法律的,一年至少召开一次。这一点,乡镇都基本做到了,但在召开会议时间、议程以及“三大报告”(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起草等方面则过于形式化。如在会议时间上,今年受行政机构、乡镇区域调整的影响,不少乡镇都在等看望,会推至6月底前才召开;在议程安排上,有的乡镇为了省时省事省钱,明显“缩水”,把党务、经济工作内容也一同纳入会,成了“大杂烩”,会议议程一简再简。“三大报告”起草有的内容枯燥、文字马虎,未进行调查研究、未进行会前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财政预决算报告,数字笼统、虚假,缺乏具体内容,代表看不懂、读不懂。如此把会作为一种形式,既损害了代表的行使,也影响了会议的严肃性。

  (二) 重会议选举,轻审议效果。选举无疑是乡镇会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关注的大事,应当予以高度重视。但有些乡镇把大会选举过于重,有点顾此失彼,表现为:一是在会议时间安排上,以是否有选举任务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等待有选举任务再召开会,以至于出现个别乡镇会在下半年度召开的现象。二是在听取审议报告上,不少乡镇安排的时间不够,会期大部分只有一天,有的实际只有半天,加上参会人员普遍是代表少、列席人员多,如卢阳镇代表82人,参会人员达300多人,分组讨论的时间本来就短,列席人员的占大多数影响代表的充分审议,在一定程度上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三是在会议效果定位上,把选举成败作为衡量会议成功与否的标准,只要选举能达到组织意图就万事大吉,至于各项工作报告审议效果如何却很少过问和强调。这是目前乡镇会的一个共性问题。

  (三)重会议开幕,轻善始善终。从近几年召开乡镇会的情况看,会议秩序有些“龙头蛇尾”,一般存在会议开幕时隆重热烈,闭幕时冷冷清清。一些列席人员只看重“列席资格”,很少全程参加会议,开幕时参加会议听取报告,会议审议时不少人“因故请假”缺席会议,甚至有的不假而别。

  (四)重会议程序,轻会后落实。召开会有的程序,各乡镇基本遵循了相关,总体来说比较规范、有序,但会后落实不到位。一是代表交办不及时、不规范。一方面,会结束后,有的乡镇没有及时将代表向交办,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另一方面,确定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时存在随意性,代表向所提的一些转到了、副或秘书去承办答复,甚至有的是代表自提自答,有失代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会后督办不力。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有的成了一纸空文,议定的事项落不了地;代表所提的,有的一转了之,不闻不问,部门没有与代表沟通、面商,搞文来文往,团也没有督办,办理的效果难以体现。三是闭会期间活动形式单一。大多数乡镇在闭会期间除组织部分代表进行1-2次的调研、视察外,很少开展其他活动,代表们无所事事,少活力、无动力,代表小组、团缺乏凝聚力。

  (一) 思想观念上的误区。从依法层面,对法律的认识及把握不够,如一年是否限定召开一次会议,人事任命提名后两个月内是否选举任命以及干部推荐的不确定性,左右着乡镇会议的如期召开;从党委层面,认为会只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和形式,只要党委决定了,就得通过,就得执行;从层面,认为会只是每年的例会,走程序、完成任务而已,只要平稳开好会议就行,如有选举任务,组织意图就行;从群众代表层面,认为会就是代表“举举手、写写票、吃吃饭”。由于的误区,乡镇会的作用难以全面发挥。

  (二) 代表素质上的差距。从乡镇代表的现实情况看,因过多的考虑结构、分布等因素,代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代表缺乏代表意识,把当代表当作一种荣誉,参加分组审议空泛而谈,不认真研读报告,不广泛调查研究,很少代表人民群众提。有的代表因受文化水平、年龄等方面的,缺乏参政议政、履职能力,会议期间进行审议经常是“无语”,乡镇普遍存在代表所提议案少,有的代表一届没有提一条。据调查,许多乡镇会议期间已连续多届未立代表议案,代表提率不足50%,个别乡镇仅为10%,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不高。

  (三) 体制机制上的缺失。依据《中华人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县级以上各级会议由本级常委会召集,而乡镇目前没有常设机构,《组织法》由乡镇团召集乡镇会议,这给乡镇会议的召集客观上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为,从法律的角度看,乡镇团不是一个机关,职权受限,这是目前乡镇面临的一个非常困惑的问题,亟待从体制机制层面去研究解决。

  (四) 联系指导上的不足。根据有关法律,县级对乡镇具有监督、联系、指导的关系,但由于当前指导工作缺乏明确的法律和统一的操作规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很大程度地存在着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如从2014年以来,县不再派员到会指导,个别乡镇对召开会更为随意。

  (一)着力提高。要进一步增强对我国政体的认识。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机关,在乡镇中居于核心地位。开好乡镇会,其实就是行使基层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乡镇每年要召开一次以上会议;乡镇每届第一次会议应当在代表选举完成后两个月内召开,届期内的选举任命不超过到位的两个月;选举本级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工作报告、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在每年第一季度提请会议审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要真正运用会议这个监督机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把党的意图变为人民的意志,从而有效地推进工作。

  (二)着力做好会前准备。一是做好会议的筹备。这是开好乡镇会的最关键环节。乡镇党委、应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召开会议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研究决定大会筹备工作方案等事项。二是做好文件的起草。“三大报告”是召开会的核心文件,乡镇团、要安排专门班子、人员起草。报告的内容力求言简意赅,特别是财政预决算报告,要按照省常委会通过《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细化报告内容,让代表和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三大报告”都要在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吸纳和充实到报告中去,更好地体现。三是做好参会的准备。一方面要确保按时参会。代表一定要有代表意识,代表是否按时参加会议是衡量其依法履职的重要尺度,因此,代表在接到召开会通知后,要提前安排和处理好手中的一切事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另一方面要做好会前调研。会召开前团要提前将有关会议材料发给代表,代表要提前审阅,并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调查、走访活动,广泛听取选民对和的工作,然后梳理出性、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议案、,以便在大会期间“有话可说”做好准备。

  (三)着力提高会议实效。一要会议时间。会议的有效时间,乡镇会议会期应当有2天(含2天)以上,如果有选举任务,会期还应延长;会议的发言时间,避免讨论、审议走过场,应1-2次、1个或2个上(下)午的讨论时间,从而为代表“有话可说”创造条件。二是要严格会议程序。程序是一种形式,会的程序体现了它的严肃性和性,是会应该遵行的基本制度。团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会议程序、议程到位。三要合理分组审议。鉴于乡镇的实际情况,大会可以分区进行分组审议;可以组织集中审议发言,推荐部分代表就本乡镇重大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可以组织有关代表进行专题审议,在以代表团审议各项报告的基础上,把代表划成财经、法制、农林、城建、科教文卫若干小组进行专题审议,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到对口专题组听取代表们的审议,并随时回答代表的询问,代表意见和得到答复的就不必走会议程序处理,专题审议有较强的导向性和约束性,可以提高议事质量。四要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对审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全体代表认识到审议各项报告是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也是代表的和义务。要求全体代表自觉地、心地、高度负责地参加讨论、审议。五要创新会议模式。会议期间,可以尝试改变过去封闭式、单一式、举手式的会议模式,推行敞开式、互动式、票决制的会议模式。借助电视、手机短信、微信、网站、等各种新闻集中宣传会议的各种活动和进展情况,及时反映代表的发言,特别是不同意见,使人民群众对会议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组织选民旁听大会,这种形式有利于群众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管理,更好地对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有利于增强群众的意识、参与意识;会议表决充分发扬,改过去的举手表决制为票决制,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推行智能电子表决,让监督提升到更高层次。六要丰富会议内容。在确保会程序到位的基础上,要统筹安排好会议内容。如,会议期间可以安排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安排代表专题视察,向代表展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安排代表作典型发言,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意识地引导代表撰写和提出具有全局性、建设性的议事原案,争取每年会上有案可立;涉及乡镇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在会由代表来议事决策,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通过丰富内容,确保会议生动、活泼、有序、有效。

  (四)着力督办落实。落实大会议案、代表和决议决定,是会议的有机组成部分,团、代表、要认真履职,抓好会议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对大会议案和代表的督办。会后,团要及时将大会议案和代表交办给,由召开乡(镇)长办公会议给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并填报《代表办理登记表》和《代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团要进行督办。二是加强对会决议和决定的督办。团要对贯彻执行会决议、决定情况进行半年一次检查监督,下次会议听取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平时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督促抓落实,兑现对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三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要逐步改变乡镇会一结束,代表就失去联系和作用的现状。团要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定期组织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围绕“三大报告”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结合深入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推进代表认真履职,发挥积极作用。

  (五)着力加强监督指导。针对当前乡镇会议的不规范性,要尽快出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规程,进一步明确会议时间、参会人员、会议议程、议事规则、审议程序、会议内容,让乡镇会议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县级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工作的监督、联系和指导,乡镇召开会要派员参加和指导,确保乡镇会议依法依规依程序召开,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

  汝城县常委会把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列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依法监督、督促,有效地推进了城乡规划实施。

  2015年9月11日,汝城县十六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专题审议了县人民《关于汝城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和总体规划(2015修改)的议案,依法监督规划来真的、动硬的、讲实的。

  近年来,县常委会把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列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对城乡规划的依法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城乡规划的实施,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汝城县城总体规划于2011年经郴州市人民批准,已实施四年多。但近年来,国家政策及区域发展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促使汝城县加快总规修改,2014年,县报请市同意汝城启动总规修改工作。2015年,县常委会主任会议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会议、一次专题常委会会议对总规修改情况进行了审议。

  “要从科学编制入手,严格把好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县常委会主任朱惠芳说。他认为,一个地方的城镇建设水平高不高,关键取决于总体规划编制好不好。

  县常委会在对城乡规划编制审议上,有一套完善的程序和。首先,提早介入。凡涉及重大的规划编制、重要地段的详规,在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后,常委会及时安排工作机构相关人员参加规划编制思、纲要的制定以及规划编制阶段报告会,了解规划编制的情况,提出合理化和意见。其次,实地调研。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深入规划实地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反映民情,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要求,题、找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在此基础上,县人民及规划部门向常委会提出规划审查的议案后,常委会及时召开主任会议对规划编制的情况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及时交县人民和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修改。经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审议,由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交上级审查修改批准。

  近几年,县常委会先后对《汝城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汝城县历史文化名城规划》、金山、外沙、石泉等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划编制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同时督促县人民完成了全县所有乡镇的镇区总规和309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2月13日,县十六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汝城县人民关于提请审议建设项目用地性质调整的议案》。“本次提请会议审议的5建设项目用地性质的调整已经县规委员会研究同意,部分地块开始进入招拍挂程序。”原规划局局长颜常青在会议上作说明。审议时,面对提请审议的5土地中有3土地是由公共绿地调整为商住用地这些情形,有委员指出,这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擅自对生态绿地改变用途”的。“县规委会未按程序提请审议,不能擅自调规。”委员的发言一针见血。最终,本次常委会议未通过此项议案。4月24日,县十六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了该议案,纠正了县人民原来一些违规做法,并提出了可行的工作。

  “县城总体规划、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变更是应当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要善于行权,依法监督规划的执行。”朱惠芳主任说。为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真正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先导作用,县常委会加大了对规划执行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县人民规划、建设部门是否严格按城乡总体规划进行有序建设;对违反城乡规划法,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和建设项目是否依法查处和纠正,对有关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等,并让新闻介入,让社会监督。

  为此,县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制定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报告审议的内容和程序,并每年听取县人民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对每年县城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性质的调整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交县人民处理并督促其向规划批准单位报告审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的规划实施的情况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有效地推动了县人民和相关部门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和严肃性,助推了县乡规划机构的健全、完善和管理。现在,县成立了县规划执法大队,19个乡镇都成立了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了执量,形成了工作合力。

  “要善于督办,推进落实”。朱惠芳要求,县常委会要经常性地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加强对代表所提规划方面的议案、办理的督办落实,以此推进城乡规划工作。

  一方面,县常委会加强对代表视察所提的督办。针对汝城县的规划建设工作,常委会先后组织代表对县城市防洪、污水处理、县城供水等工作的视察,整理代表的意见、交县人民和相关部门处理,并进行督办,促进了县城市防洪、给排水、饮用水水源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另一方面,对在县会上提出的议案和加强督办。如县十五届第六次会议把《关于加大对县历史文化名城与开发的议案》列为一号议案。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为督促议案的办理,先后4次组织对议案的督办,2次听取县人民关于议案办理的情况报告。通过加强对议案的督办,促成了县人民编制了历史文化名城的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并于2015年成立了建设指挥部,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启动了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修缮和。

  近几年,县人代会每年都会收到20余件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常委会将其中2至3件作为重点处理,由县常委会副主任领衔相关办委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办理的实效。

  5月12日至14日,驻汝市代表活动小组及邀请的驻汝省代表、县相关单位负责人集中赴江西省赣州市的上犹县、于都县、瑞金市,就“原中央苏区县”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文件(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确定了五条基本原则、五大战略定位和两大发展目标。这是、国务院专门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而制定的政策。

  五条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二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三是加快发展,推进转型;四是创新,合作;五是国家扶持,自力更生。

  五大战略定位:一是全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二是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三是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四是我国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五是红色文化传承新区。

  两大发展目标:一是到2015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和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到2020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整体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若干意见》共11章45条,其主要政策特点有七条:一是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二是大力夯实农业基础;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五是加强生态建设和;六是发展繁荣社会事业;七是深化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具体解读起来,内涵丰富,内容宏大,影响深远,分析对比特别明显的主要如下:

  (一)财税、金融和招商引资方面:加大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地方标准财政收支缺口。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倾斜。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各商业银行支持和参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征收;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工业用地出让金执行最低标准,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

  (二)扶贫、旅游和产业发展方面:中央在赣州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级资金配套。国家有关专项建设资金在安排赣州市公、铁、民航、水利等项目时,提高投资补助标准或资本金注入比例。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列入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其中“促进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单列一条政策扶持,支持创建国家5旅游景区。支持设立赣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设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全国重要的特色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支持省级出口升级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建设面向东南沿海和港澳地区的重要农产品供应。

  (三)基建、环保和社会事业方面:《若干意见》将“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纳入扶持范围。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调整行政区划,扶持瑞金、龙南次中心城市建设。将原赣州市对瑞金的城市定位上升为国家战略。将赣江源等河流列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将赣南林区定位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系数。取消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级资金配套。卫生公益性事业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取消了县以下地方配套。

  《若干意见》归纳起来,共涉及财政、税收、国土、金融、扶贫、招商、产业、能源、各类基础设施和教科文卫等30个方面,更具体的解读详见附件。

  1.组织领导力量强大:《指导意见》出台后,国务院即批复同意建立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函〔2012〕199号),指导和统筹协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相关工作。联席会议由中央组织部、发展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业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能源局、民航局、文物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扶贫办、开发银行和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人民组成,发展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

  2.分工方案细致具体: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即出台了《关于印发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172号),将《若干意见》中每项政策扶持的责任明确到具体的国家部委。如“关于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这条政策中的土坯房,责任单位即落实到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国土资源部等6个部委;如更具体的细项目“支持三明沙县机场新建工程,扩建吉安井冈山机场、龙岩连城机场,研究建设赣东南机场和瑞金通勤机场”,责任明确到民航局、发改委。且还明确了牵头部门。

  3.部委措施具体详细。《若干意见》出台后,至2013年初,短短半年内,国务院各部委纷纷围绕其出台了更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文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农业部、中国残联、环保部、、民政部、国家旅游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卫生部、国家扶贫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纷纷跟进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函、复函、通知、意见等等。如商务部落实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外贸、产业发展方面,具体到“给予赣州增加2家以上供港活猪资质企业,优先安排出口配额”、“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设立赣南原中央苏区外贸企业专区,每届交易会分配赣州展位不少于100个”、“对赣南稀土产品出口配额予以倾斜,分配量不低于全国总量20%,其中中重稀土配额占全国产量的50%以上”等等,这还仅仅是一个国家部门支持中的几个具体点,其他部委的具体政策、措施更多更细。

  为争取《若干意见》及国家各部委的政策,江西省、赣州市以及各赣南原中央苏区县,上下齐心协力。

  1.省市县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省市县各级召开动员大会,党委领导均发表了重要讲话,将争取《若干意见》及相关政策放在极其重要的地位。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已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也上升为江西和赣南市县乡各级的重大战略。组织了省、市、县力量,全力推进。省、市、县纷纷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如上犹、于都、瑞金等均设立苏区振兴办,且为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独编制的常设机构,负责工作具体衔接、落实。

  2.省市县均有具体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江西省委省出台了贯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2〕8号),详细罗列了规划和方案、行动计划,并明确责任到每一个省级部委。赣州市委市出台了贯彻《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2〕14号),紧跟政策制定详细规划和方案、行动计划、试点和示范项目,并明确具体的市直责任部门。赣南等各原中央苏区县,也制定了相关的发展规划、行动计划,详细具体到每条政策、每个项目和责任单位。

  3.各项制度特别是对口支援措施极为有效。国家层面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级有协调推进机制,市级有定期调度机制,县级有周报月报和项目台账等制度。在所有制度中,尤为特殊,极其高效的一项制度是“对口支援”。该项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两个部委下派人员到赣南一个原中央苏区市县挂职,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另一方面,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市县选派人员到相关的国家部委挂职,争取政策项目落实。如:①国家卫计委、国家粮食局口支援于都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中央选派2名处级干部到于都挂职帮扶,于都选派4名干部到国家部委挂职。②国家财政部、银监会对口支援瑞金市,开始派出2名干部到瑞金市挂职,后继续选派干部到瑞金挂职,同时由多个部委组成调研组到瑞金进行实地调研指导;瑞金市2013年选派7名干部到中关村挂职,2014年、2015年又分别选派了1名干部到财政部、银监会挂职,选派2名干部到神华集团挂职。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市县,所有国家部委下派到地方的挂职人员、地方选派到国家部委的挂职人员,均向社会公开,几乎涉及所有重要部委。

  4.国家部委对原中央苏区县进行工作试点。贯彻《若干意见》的试点和示范事项,共有25项(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西果东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试验、建设赣州稀土产业和稀土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城市、服务业发展示范、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生态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低碳城市试点、低碳农业示范工程、教育综合试验、争取赣州批准为较大市依法享有享有的地方立法权、城乡统筹扶贫开发投融资方面先行先试、设立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申请设立赣州综合保税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试验、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创新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稀土采矿临时用地试点、国家生态补偿试点、土坯房试点、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区、“三南”加工贸易承接示范区),大量的试点政策,先行先试政策,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如对涉农资金,就允许于都县进行整合。

  自2012年《若干意见》出台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振兴繁荣,实现了快速、跨越发展。下面以于都、瑞金的几个主要经济指标为例:

  2.瑞金市:2012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P)分别增幅为12.5%、11.4%、10.9%(2014年113.2亿元);财政总收入分别增长27.9%、22%、18.7%(2014年1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增长15.5%、28.6%、19.7%(2014年90.1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3%(2014年2119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8%(2014年7235元)。截止2015年3月底,累计争取项目资金34.38亿元,累计争取用地指标10049.9亩,累计争取贷款25.5741亿元。仅2014年就争取了项目资金15亿元、用地指标3792亩、到位融资9.9亿元。

  《若干意见》是2012年6月28日出台,而在2013年7月23日,中央党史研究室印发了《关于原中央苏区范围认定的有关情况》(中史字〔2013〕51号)文件,将原中央苏区县分为了三个层次:一是已经审批确认和可以确认为中央苏区范围的县市区97个;二是历史上与中央苏区有密切联系,但要明确认定为中央苏区范围尚有一定难度,视同中央苏区考虑的县市区4个;三是历史上按隶属关系不在中央苏区范围之内,但在实施有关规划时比照享受有关政策的县市区24个,其中就包括汝城县,同样还包括郴州所有11个县市区。

  《若干意见》出台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各个方面获得了腾飞。按照2013年中央党史研究室文件,汝城县及郴州所有的县市区都属于在实施有关规划时比照享受有关政策的县。但是,一方面由于这仅是中央党史研究室提出的,比照享受有关政策,而非经国务院确认赣南以外的“原中央苏区县”同样享受《若干意见》中的政策。另一方面,国务院《若干意见》中对“原中央苏区县”的政策点明了前缀赣南,即该政策是专门为赣南的“原中央苏区县”量身定制的政策,赣南以外的“原中央苏区县”是否享受,已不言自明了。

  即便是已被认定为“原中央苏区县”的福建省长汀县、广东省南雄市等地,由于靠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对其经济发展形成了“虹吸效应”。比如与赣南瑞金市相邻的福建省长汀县,同属“原中央苏区县”,但长汀不属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因此《若干意见》的优惠政策其享受不到也争取不到。长汀县企业所得税按的25%税率征收,而瑞金市优惠政策则是按15%征收,仅这一条,企业就更愿落户瑞金市。南雄市已经中央党史研究室认定并办好了“原中央苏区县”相关证书,但同样未能享受《若干意见》中的优惠政策。

  《若干意见》对赣南地区的原中央苏区县扶持,是自上至下的定点对口扶持,国家各部委点对点帮扶,力度空前大。同样的规划同样的项目,在国家部委审批中赣南地区自动优先,且有赣南地区选派到部委的挂职人员落实,其他地区难以争锋。若《若干意见》不仅限于“赣南”,而扩展为所有“原中央苏区县”,则其他“原中央苏区县”可享受。

  ①非赣南的“原中央苏区县”抱团争取国务院已被认定的“原中央苏区县”同样享受《若干意见》政策。只有明确争取到国务院的认定,非赣南“原中央苏区县”的地方各级相应机构、措施才能建立和实行起来。在难以争取国务院认定同等或比照享受《若干意见》时,至少要争取到项目在国家部委的规划、审批时,排在非“原中央苏区县”之前。

  ②2014年3月,国家发改委正式颁布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2014〕480号),该《规划》明确:支持郴州市11个县市区在内的全省18个县市区联动发展(指原井冈山苏区县和湘赣苏区县)。但目前,国家针对“支持湖南原苏区发展的有关政策”还没有落地,该《规划》也需要抱团争取落地。

  ③省市要加强领导,省发改委牵头做好规划,围绕扶贫攻坚和建成小康社会标准,争取原中央苏区县政策,包括西部大开发和扶贫政策,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对接,形成统一的互补互利互动项目,争取上大项目,区域性项目。郴州全市的苏区县统一规划,如与井冈山连接策划一个大的红色旅游区。同时,加大对汝城历史文化的宣传和研究,争取用试点的办法来争政策争项目。

  ④学习“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采取的应对措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为争取《若干意见》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值得我们借鉴,具体如:在争取桂永郴赣铁项目规划落实方面,可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联手向上争取尽快启动;我县的红色文化旅游、生态休闲旅游、温泉养生旅游等,均可以与赣南红色文化旅游产业衔接起来,打造大型红色旅游文化圈;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试点政策,扩大试点范围;按照汝城县的实际财源,实事求是地体现汝城县财政收入数据,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新增额,逐步缩小地方标准财政收支缺口。

  公交通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服务、保障、促进和辐射带动作用。良好的道交通,是助推一个城市经济驶入快车道的“油门”加速器。我县要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目标,完成转型升级,必须加大公建设这个“油门”,以交通建设的大提升促进经济大发展。为此,汝城县常委会组织力量就我县公建设和养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十一五”以来,我县公建设在省市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呈现速度加快、等级提升、质量提高、容美化的良好态势。“二横二纵”高速公和国、省干线公及不断完善的农村公网络的逐步形成,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高速、国道、省道为骨架,县道、乡道为主体,干支相连,内外相通的公交通网络。目前,全县公网总里程达到3521.366公里,公网密度172.531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2条135公里,国道1条61.164公里,省道5条260.16公里,农村公3065.042公里,其中通村公通畅里程891公里,通达里程106.8公里。

  (一)高速公建设顺利推进。“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厦蓉、炎汝两条高速公共135公里,预算投资107亿元,除炎汝高速井坡至广东段尚在建设中外,两条高速汝城其他段均竣工通车。

  (二)干线公等级有提升。近年来,投资3.1亿元,将G106线公里成二级公,畅通了南北主通道;投资0.92亿元,完成热水至江西文英10.679公里二级公;投资3亿元,完成S910线公里二级公改建;投资1.2亿元,完成益将至热水17.292公里二级公改建;启动了预算总投资1.5亿元的S353线线公里二级公改建工程,预计今年年底可竣工通车;预算总投资1.9亿元的水口至凉滩码头23公旅游公和预算总投资0.71亿元的盈洞至广东九峰9公里跨省公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加紧进行,计划今年年底正式动工建设。

  (三)农村公建设步伐加快。国家启动农村公建设后,我县抢抓发展机遇,加快农村公建设步伐,农村公状况逐年改善。全县共投资2.32亿元,完成21条285.329公里县乡水泥(油);投资5.3亿元,实施通村通畅工程891公里,通达工程106.8公里。目前,全县19个乡镇全部通了水泥(油)公,全县309个行政村全部通了公,通达率100%,今年年底可实现县内建制村100%通水泥(油)目标。农村公的快速推进,进一步加快了农业、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的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促进城乡统筹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县公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我县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相比,与市内其他县市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农村公现状与社会发展需求差距较大。我县公总体规模不大,通车里程和公密度仍显不足,综合运输网络未真正形成。一是高速公未接通。厦蓉高速因赤石大桥未完工形成断头,炎汝高速因广东韶关段未启动无法直通粤港澳。二是干线公等级偏低。县内无一级公,仅有少量二级公,大部分干线公亟待提质。三是农村网欠完善。县乡联网公要提升为或二级的任务还很重。虽然全县309个行政村通了公,实现通达100%,其中300个行政村实施了水泥(油),通畅达到率97.09%。但公总体等级较低,全县村级公面宽4.5米以上的村96个,3.5米宽的村有213个,且县、乡、村际 “断头”较多,公功能综合使用效率大打折扣。许多行政村只通不连,行政村与行政村、行政村到大自然村还没有连接,没能真正形成干支线联网畅通。四是通村公延伸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因我县属边远山区县,山区村镇规模小、集聚密度低,许多通村公覆盖面在30-70%不等,使真正受益人口还不太多,还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农民出行难、运输难问题。同时,全县还有1335个村民小组公未硬化,里程达1821.34公里。公网结构还需要很长时间进行优化和完善,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二)公建设资金压力较大。我县地处山岭重丘的罗霄山脉,境内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地形复杂、地势险峻,公建设造价远高于平原地区。就新干线公里二级公、公的成本分别需900万元、600万元。农村公建设方面,尚未的通村公大多处于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贫困山区,公建设成本相对较高,据调查,有的建1公里公成本需90万元。目前,国家及省里对二级公、公、通村通畅工程的补助标准分别为每公里300万元、140万元、50万元,地方资金配套压力特别大。近年来,我县农村公通畅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但是,由于我县属边远山区县,基础条件差、工程造价高、地处偏远的村庄多、线偏长的项目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公建设的资金压力。以修3.5米宽、20厘米厚的水泥面为例,每公里成本至少需要2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为每公里12.4万元,每公里尚有12万元左右的资金缺口难落实。目前,上级补助资金提高到每公里50万元,建设标准由3.5米宽提高到面4.5米宽,每公里实际造价需要60-90万元,每公里仍有10-40万元的资金缺口。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农村公建设负债达到3500万元。公建设负债重,化解难。

  (三)农村客运基础设施薄弱。一是通村公等级低、面狭窄、安保设施不足,山区通村公坡度较大、弯道多,通行条件差,达不到开通农村客运班车的条件。全县309个村,未开通客运汽车的村132个,占42.7%,其中:通村公面宽为3.5米的有10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35%,不具备开通客运班车的基本条件;通村公面宽为4.5米的有15个行政村安保设施未完善而达不到开通客运班车的条件,占行政村总数的4.9%;财政投入不足,欠账较大。已实施农村公连通工程近120公里,因项目资金未到位,欠账6000多万元。二是农村公危桥多,桥涵、排水、防护设施建设明显滞后,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不够健全。

  (四)农村公管护养护难度大。一是大中修日趋迫切。从2003年农村公全面启动以来,部分道损坏严重,有的甚至已通行困难,急需进行大中修整治。二是我县大部分偏远山区村,山体滑坡、水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抗灾害能力弱。三是农村公管护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加上县、乡、村财力有限,管养资金难保障,管养人员没有落实到位,通村公除部分段设置水泥墩重车通行外,大都处于失管失养状态。

  (一)加大中央和省级对农村公建设资金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建设补助标准,缓解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压力。汝城是井冈山老区县、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收入总量小,在现行财税体制下,依靠地方和社区组织难以支撑配套农村公建设。因此省交通运输部门对贫困地区农村公建设在政策、项目、资金上倾斜,尽量减少或取消地方配套;全面将汝城公建设按罗霄山片区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汝城三热公(三江口镇-热水镇邓家洞村小泥冲)因“7.4”损毁严重,结合公修复升级为二级公。加大农村网改善工程力度,将通村民小组公列入“十三五”公规划建设。

  (二)进一步加快农村公建设,推进农村客运发展。一是以完善农村公网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公总量不足、农村客运基础设施较差、农村客运线网不完善、安全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积极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客运发展。二是全面启动农村公提质工程。将通村公提质扩宽列入“十三五”规划,2020年以前全面完成面3.5米宽的通村公提质扩宽,2020年实现80%的行政村通达客运汽车。

  (三)建管结合,切实加强农村公养护管理。建立起主体职责到位、资金保障有力、监督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适应发展需求的养护机制。重视农村公“建、管、养、运”的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的建设和养护。同时,要加强宣传,提升全社会“爱、护”意识,保障农村公设施的完好、安全、畅通,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我们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处,全县总面积为2400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其中少数民族乡镇5个),人口4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6.8万),是国家级贫困县、罗霄山片区重点开发县、原中央苏区县、湖南省少数民族散居县。近些年来,我县教育事业在上级的关心指导下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也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2015年,我县常委会听取了县人民关于乡镇合格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经调查发现,我县绝大多数学校与合格制学校标准、“全面改薄”任务、标准化学校标准均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全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148所,其中:普通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中心(完全)小学1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村级小学(含教学点)113 所。现有在岗教职工2641人,其中:在编在岗2084人,编外在岗557人(特岗教师259人,临聘返聘教师298人)。在校学生51098人,其中:初中14302人,小学36745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51人。

  为全面实施教育强县发展战略,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湘教发〔2008〕20号)、《关于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08〕23号)等文件和省市要求,我县于2008年启动合格学校建设,在上级和教育部门的重视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共投入各级各类资金16021万元,实施了31所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合格学校建设,其中:2008年投入1186万元,实施了县五中、县七中(附城学校)、土桥镇中学、田庄乡完小、热水镇中学、小垣镇学校、马桥镇马桥学校、大坪镇中学、泉水镇中学、井坡乡学校和三江口镇学校等11所项目校建设,新建、校舍、生活用房和体育场所52333㎡,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生活设施38256件;2009年投入1208万元,实施了濠头乡学校、县六中(城郊中学)、盈洞乡学校、县一完小、泉水镇中心小学和大坪镇中心小学等6所项目校的建设;2010年投入735万元,实施了县四中(文明镇中学)、集益乡益将学校、文明镇中心小学、热水镇完小和土桥镇中心小学等5所项目校建设;2011年投入543万元,实施了延寿乡中学、延寿乡中心小学、马桥镇外沙学校、永丰乡中心小学和南洞乡完小等5所项目校的建设;2012年投入1045万元,实施了永丰乡中学、集益乡集龙学校、岭秀乡学校和暖水镇完小4所项目校的建设;2013年,我县按照合格学校建设规划,启动了108所村级小学合格学校建设,截止2015年9月,已完成73所,剩下35所计划到2017年全部完成。在2013-2015年三年实施村级小学合格学校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起点低、标准低、要求低,为进一步巩固合格学校建设,后续再投入11304万元对所有乡镇中小学进行项目建设和设施完善,新建校舍面积31866㎡,教师宿舍9200㎡,维修校舍面积43353㎡,改扩建运动场68549㎡。目前,全县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一定改善。一是学校校园面积得到有效扩展。近几年,全县乡镇级学校教育项目建设共185亩,县四中、县五中、延寿乡中学、集益乡集龙学校、南洞乡完小、田庄乡完小、暖水镇完小、大坪镇中心小学、泉水镇中心小学和热水镇中心小学等学校都新征了教育用地。二是学生的学位、床位、餐位、蹲位和教师住房紧张情况有所缓解。全县新增教学楼19304㎡、学生宿舍10760㎡、教师宿舍9200㎡、学生食堂18786㎡、厕所1825㎡,添置学生床位9112个、学生课桌椅44275套。三是教学设施设备逐步健全。学校音体美活动室、理化生(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等功能室配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2013年一次性投入2300多万元成功创建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各乡镇级学校完成了基础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工程目标任务,装配了班班通教室755间、计算机网络教室54间、多教室45间,各校计算机教室能基本满足一人一机的要求,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教育技术日趋现代化。四是校园布局更趋合理。在建设合格学校过程中,先规划后设计,尽力让每一所学校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安全适用,优美。五是全面消除了D级危房,校舍抗震设防等综合防灾能力更加增强。近几年新建的校舍均都提高一个抗震级别,按七度防震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建筑物均为框架结构,选址规避了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区。

  我县教育事业虽有较大发展,但学校基础设施原是低水平、低层次上的,尚有许多不够配套,加上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村小学生趋向区域或乡镇学校集中、乡镇学校学生向城区学校集中,全县中小学校又增添了更多新的不合格问题和矛盾。

  (一)校园面积严重不足,校舍日益紧缺。受地理和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县绝大多数的中小学校校园面积过小,按合格学校办学标准,普遍存在校园面积不足的问题。目前,全县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校园面积对照合格学校建设标准,缺面积达52062.3㎡(约78.9亩,具体情况情况见附表1);若根据当前我县学龄人口逐年增长趋势,按照市级标准化学校建设办学标准,到2020年,全县乡镇级学校校园面积缺口达252031㎡(约378亩,见附件2)。全县仅有热水镇学校(按规划,热水镇中心小学和中学将于近两年撤并,热水镇已在中心校以东新征学校建设用地65亩)、三江口镇学校和泉水镇中心小学这三所学校还富余建设用地外,其他各学校都面临校园面积严重不足的问题。尤其突出的是:井坡乡学校欠26161㎡(约39.2亩)、县四中欠25090㎡(约37.6亩)、土桥镇中心小学欠19270㎡(约28.9亩)、大坪镇中心小学欠17731.8㎡(约26.6亩)、岭秀乡学校欠17578㎡(约26.4亩)、濠头乡学校欠16657㎡(约25亩)、大坪镇中学欠15717㎡(约23.6亩)、县五中欠14606.6㎡(约21.9亩)、延寿乡中学欠13172㎡(约19.8亩)、马桥镇马桥学校欠10940㎡(约16.4亩)、泉水镇中学欠10796㎡(约16.2亩)、盈洞乡学校欠8820㎡(约13.2亩)、小垣镇学校欠7860㎡(约11.8亩)、延寿乡中心小学欠7730㎡(约11.6亩)、永丰乡中心小学欠7430㎡(约11.1亩)、益将学校欠6360㎡(约9.5亩)(见附件1)。校园面积与合格制学校标准相比生均差1.92㎡,与标准化学校标准相比生均差5.43㎡。校园面积的严重不足直接导致校舍、运动场、绿化等面积的严重不足,校舍面积与合格制学校标准相比生均差3㎡,与标准化学校标准相比生均差6.7㎡,大部分学校无合格的运动场甚至无运动场,绿化面积也因建设而不断缩减。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与合格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有日益扩大趋势,甚至无法满足薄弱学校20条底线要求,与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相比更是相差甚远。

  (二)学位、床位、餐位、蹲位、澡堂和教师宿舍非常紧缺。近年来由于学龄人口每年以两千多人的速度剧增,使原本得以缓解的中小学校的学位、床位、餐位和蹲位又日趋紧缺,且越来越严重。学位上,全县平均班额为54人,远远超过人数,有的学校更有挤爆教室的趋势,如岭秀乡学校的九年级的班额达到了78人,七年级的班额达到68人;文明镇中心小学的平均班额高达67人,校本部无法容纳的情况下,不得不将四年级几百名学生安置到韩田村小学;井坡乡学校的平均班额达到了65人;县四中和大坪镇中心小学的平均班额超过61人。如按45人一个教学班计算,目前全县差教室101间,到2020年差教室282间。床位上,全县普遍存在着有床无寝室的现象,全县一半以上的住宿生两人一铺,有的甚至睡连铺,如小垣学校等。目前全县学校宿舍面积尚欠7235㎡,到2020年宿舍面积欠21096㎡,如按单人单铺计算尚欠床铺6330张,且有相当部分床铺床铺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到2020年欠床铺12903张。餐位上,绝大多数学校食堂、餐厅面积严重不足,如与合格学校相比,县四中欠1095㎡,濠头乡学校欠1181㎡,暖水镇学校欠895㎡,延寿瑶族乡学校欠1106㎡,土桥镇中小学欠729㎡,全县学校食堂、餐厅面积合计欠10000㎡以上,到2020年的差距则将加倍拉大。况且食堂、餐厅条件十分简陋,大多数学校无餐位,学生吃饭只能或蹲或站,甚至在室外就餐,食堂设备陈旧老化,尤其是锅炉老化,存在安全隐患。蹲位上, 40-50人共一蹲位的学校有1所,30-40人共一蹲位的学校有7所,据统计目前全县学校尚欠厕所蹲位579个。全县大多数学校澡堂面积严重欠缺,设施非常简陋,小垣、热水等乡镇供应十分有限,许多学生只有周末才能回家洗澡。教师住房非常紧缺,大部分学校两名教师住一间房,有的住楼梯间,甚至有的学校部分教师因学校无住房不得不到校外租房住,如文明、岭秀、延寿、小垣、热水、永丰、濠头、土桥、大坪、卢阳等乡镇学校,据统计全县学校目前尚欠教师周转房856套38520㎡。

  (三)教学功能室及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因学生剧增、学位紧缺,大部分学校将原有的功能室逐步被用作教室,造成教学功能室及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全县没有一所学校教辅功能室齐全,甚至有的学校无一教学功能室,如延寿瑶族乡中学、南洞乡完全小学,据统计目前全县尚欠功能室109个。按照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需要和合格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普遍存在计算机多网络教学设备、理化生(科学)实验仪器、体卫艺器材、图书及教辅资料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配置较低、陈旧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

  (四)建设用地迫在眉睫却异常困难。根据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发展趋势,到2020年,我县仅有3所乡镇学校无需,其余各校均需大量扩充校园面积。但是,全县现有学校校园周边要么无地可征,如盈洞乡学校;要么倚靠山体,无建设用地,如文明镇中心小学;要么被民房包围,搬迁征收难度大,如土桥镇中心小学;要么被基本农田包围,调规报批难度大,如汝城四中。就全县绝大多数学校而言,建设用地需求迫在眉睫,但由于学校所处现状,地类调整、、拆迁、报批等均异常困难。

  (五)建设资金巨大而县级财力有限。近几年来,为建设合格制学校和“全面改薄”,我县每年从相当拮据的财政当中挤出4000余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但由于学校多,历史欠账太大,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过于落后,仅靠县级有限的财力和上级微薄的项目转移支付“撒胡椒面”似的投入,难以解决合格制学校建设、“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所需的巨大建设资金问题。据统计,要完成全面改薄任务需投入资金约2.7亿元,要实现标准化学校建设需投入资金约3.8亿元。另外,全县还有村小110所,教学点3个,村小和教学点存在更多的的困难和问题,需要更多的资金。

  (一)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家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鉴于我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县本级财力十分困难,加上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历史欠账多差距大、安全隐患问题多,仅靠目前每年县本级有限的财力投入和上级微薄的项目建设转移支付的投入,要确保全县2017年全面完成合格学校建设,2018年完成“全面改薄”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标准化学建设的难度非常大。中央省市切实加大对边远贫困山区县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建设经费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每年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转移支付不少于1亿元。

  (二)给予教育项目建设优惠政策。汝城县的薄弱学校要得到切实,关键在于校园面积的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和教学设备的改善。上级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对学校周边用地优先调整规划,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指标,免除教育新征用地的报批费用,精简教育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免除审批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根据县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县常委会领导何柏周、邓君登带领内司工委的同志,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老年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调研,调研检查组深入县老干局、老龄办、民政局、、人社局、热水飞水寨景区、九龙江森林公园景区调研,通过听取相关单位汇报、召开老年人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比较客观地了解了我县在执行《中华人民国老年益保障法》的相关情况。

  1、开展了《中华人民国老年益保障法》实施宣传。县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主持召开会议庆祝法律的第一个全国老人节,县老龄办大力开展法律宣传,组织了千名老人庆祝活动,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先进老年协会、“孝亲敬老之星”、老龄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全县共评选“敬老文明号”17个、先进老年协会15个、“孝亲敬老之星”19名、老龄工作先进个人26名。

  2、养老保障体系初步建成。一是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全县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享受养老保险金从每月55元提高到每月75元。实行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城乡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人,实行低保应保尽保。二是落实了高龄老人享受津贴制度。全县投入补贴资金400多万元,对无固定收入80-90岁老人每月享受50元,90-100岁老人每月享受6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月享受400元。三是开展老年人意外保险。目前,参保老人2000余人,投保金8万元。

  3、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一是养老服务建设。先后完成新建、改扩建敬老院21所,现整顿合并为11所,床位812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790人,床位利用率97.3%。支持建设农村幸福院41个,床位180张。新福利中心建设于2013年启动,集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城区中心敬老院、光荣院和儿童福利院“五位一体”的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总建设用地100.4亩,计划今年年底投入使用。目前,在卢阳镇濂溪社区、朝阳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试点社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1060人。二是开展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对65岁以上、失能或半失能、特困老人,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全县19个乡镇享受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2800多人,年发放补贴70多万元。三是老年人文体娱乐方兴未艾。县老年大学、老年体协、夕阳红文体协会、老年人门球协会、老年书法协会、老年人钓鱼协会、棋牌协会、县京剧票社、中老年体育舞蹈协会相继成立。已有4个乡镇成立了老年大学,机关单位老年组织、乡镇社区、村老年协会不断完善。

  1、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汽问题。城市交通对老年人出行息息相关,我县是全市唯一没有实行老年人乘坐城市公汽优待的县,老年人呼声较大,希望尽快解决落实。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娱乐场馆、医疗服务、法律援助对老年人优待关爱不够。

  2、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瓶颈。目前,我县已进入高度老龄化时代,全县老年人口5.7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4.4%,急需提供养老服务的老人达1.6万,仅靠财政投入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由于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也导致缺乏民间资本投入创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3、养老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匮乏。健康养老需要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比如心理矫正师、营养师、社工师、康复医师等,我县经济落后,偏远,对人才缺少吸引力,缺乏一支稳定的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现有工作人员待遇低流动性大,综合素质偏低。

  1、尽快落实法律的老年人应享受的优惠条款。《中华人民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城市公共交通、公、铁、水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第五十八条:“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县要落实《中华人民国老年益保障法》,对老年人在免费乘坐城市公汽,免费或优惠旅游景点等方面落实到位。

  2、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体系。要增加经费投入,加强敬老院、养老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充分发挥国有养老机构对养老服务业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按照每千名老人35张以位数的要求,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抓紧制定促进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用地、税收、财政、金融、行政收费等优惠政策,尽快出台促进养老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大力发展民营养老服务业,吸纳民营资本建设老年人公寓,着力解决当前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

  3、建立《中华人民国老年益保障法》实施的协调监督机制。由于《老年益保障法》内容广泛,涉及部门多,执法职能分散,必须建立综合性的协调监督机制,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协调和监督,才能形成有效合力,共同老年益。因此,要强化老龄委的职能职责,理顺老龄工作体制。

  汝城县地处南岭山脉东端与罗霄山脉南端交接处,国土面积2425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总人口4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5万人,是井冈山老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项目县、省定财政困难县、湖南少数民族散居县,县内5.97万少数民族散居在5个少数民族乡镇的800平方公里土地上。

  20052015年期间,全县投资兴建供水工程106处,主要解决乡镇集中连片居住的87个村的安全饮水问题,其中消毒、过滤设施齐全的供水工程仅有22处。全县已解决安全饮水人口15.22万人,尚待解决的人口28.62万人(含“十一五”期间实施供水又废弃的14处影响安全供水的人口3.82万人),其中还有37个行政村共5.7万人尚未实施安全饮水工程。

  汝城县属典型的山区县,人口居住分散,全县309个村,28个社区(居委会),散居在3976个自然村,平均每个行政村有11个自然村,多的有100多个自然村。 “十一五”期间,全县实施供水工程88处,受益人口4.45万,解决了热水、集龙等乡镇的氟、砷超标饮水安全问题和延寿、井坡等乡镇部分村水质污染严重问题。“十二五”期间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按照“上规模、高起点”的原则,主要实施了以乡镇为中心向周边村辐射的集中供水工程或联村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了10%国土面积上38.5%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其余90%的国土面积上61.5%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工程建设标准低。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取水线长,采用明渠与塑料水管引水,蓄水池自然沉淀净化,无专业的净水设备,只能满足基本的饮水需求。在全县还有1575处需要提质的供水工程。

  2、项目补助标准低。“十一五”以来,农村饮水经历了“农村人饮解困”和“农村饮水安全”两个发展阶段,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人和420元/人,这样的标准对山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需求而言,补助标准明显偏低。

  3、工程投入任务大。据2014年统计,贫困山区群众平均人收入仅2995元/人,而目前新建农村供水工程平均成本约需1000元/人,山区小型的供水工程成本更高。上级政策对边远山区的小型供水缺少政策支持。据估算,要完成新建和2100余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约需建设资金2.1亿元,县级财政无力负担。

  4、供水设施老化严重。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时,采用明渠、塑料软管和铸铁管引水,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二次污染严重,加之管护不力,不少的供水工程已完成功能。调查组抽取55处集中供水工程进行调查,废弃的14处,占25%,亟待升级。

  调查发现,2015年,上级补助汝城县72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而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水质检测中心,需资金大约1000万元,技术人员培训资金约50万元,投入大,技术力量弱,而上级补助少,构成县级水质检测中心的建设压力。

  (一)上级关注并解决贫困县居住分散地区安全饮水困难。汝城县是全国贫困县、老区县、少数民族散居县,山多地少,植被良好,为湘江源头生态作出了积极贡献。省市进一步关注贫困县居住分散地区农村安全饮水问题,从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山区农村小型饮水安全项目,并纳入“十三五规划”全面落实解决。

  (二)加大水源区力度。东江湖70%水量产自汝城,是湘江的主要源头之一。省市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湘江源头的工作。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汝城县等湘江源头地区实施农村整治和农业产业转型的投入扶持力度。

  (三)实现水质监测常态化。省市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地表水动态水质监测网,实现水质监测常态化,这既是对贫困地区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扶持,又是对湘江源头有利的。

  (四)加大对贫困山区的投入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扶持力度。全县正着手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备用水源点(溪头水库、团结水库)、管网铺设等工程建设需投资15亿元,县级财力难以承受,加大对城乡供水一体化资金支持力度,并将团结水库备用水源点纳入中省“十三五”规划建设。二是因地施策,提高补助标准。上级对山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200元/人。三是加大分散型供水工程投入扶持力度。山区分散型供水工程受益人口少,投资大,靠村民自筹无决安全饮水问题,上级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分散型、小型供水工程。四是上级安排专项资金对老化、废弃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升级。

  依法召开每两个月至少一次的县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或执行法律、法规及决议、决定等情况汇报,是县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的主要形式和载体。努力提高县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方面,也是树立地方国家机关威信的重要途径。县级常委会应从自身实际出发,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以创新促提高、以提高求质量,不断完善审议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有力提高例会审议的实际效果,提升及其常委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

  针对常委会提出的以往常委会会议存在的审议议题针对性不强、审议模式单一、常委会表达意见不充分的问题,应从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模式入手,精心确定审议议题,提高组员素质,把握会前调研、会前初审等关键环节,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奠定基础。

  一是要围绕“三个原则”,提高组员素质。首先是选,注重个体素质,应把那些执政为识强、法律意识强、参政督政能力强、富有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工作、状态好的人选拔到常委会中来。二是注重整体素质,做到结构合理。要有各个方面、各个层面的代表,既要有懂、法律的,又要有懂业务的,既要有懂经济的,又要有懂社会事业的,使之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整体优势。县级常委会党组对党委提出的人选既要尊重,又要认真负责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对确实不适宜人选应党委重新考虑。其次要用。一要抓学习。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业务知识,是委员们具备开展工作的基本素质。二要抓活动。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都应请他们参加,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理解。三要抓联系。每名常委会组员联系几名代表,及时理解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社会动态。

  二是要建立“三个机制”,精心确定议题。要通过调研和实践,探索建立“三个机制”,确保审议议题紧扣经济发展、民生要求的主题。一是要建立议题征集机制。年初由常委会各办事机构按照监督法的原则和途径,围绕全县中心和重点工作,广泛收集素材,确定拟审议议题。二是要建立议题筛选机制。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这些拟选议题进行合、可行性讨论研究,筛选出意向议题。三是要建立议题征评机制。将筛选出来的意向议题发给各代表小组、乡镇征求意见,将收集到的意见梳理,并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后,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形成正式议题。

  三是要“五项制度”,打牢审议基础。一是要会前调研制度。要求凡是涉及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必须在会前由相关工作部门组织代表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据此撰写调研报告,为常委审议提供翔实的依据。二是要提前告知制度。应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一个月发常委会预备通知,要求常委会组员和“一府两院”围绕议题做好准备。三是要提供辅助材料和学习制度。根据议题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情况,在会前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常委提高与议题相关的法规政策、背景资料、有关文献等,作为会议审议的补充材料,对一些重要且必要的法律法规,组织专题学习,为代表会前提出审议意见做好准备。四是要会前初审制度。对涉及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的议题,召开由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和部分委员、代表参加的初审座谈会,面对面征求常委、代表对汇报材料的意见和,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上会材料的质量。五是要会前提出审议意见制度。由常委会办公室根据相关的调研报告、委员反馈的审议,认真整理审议意见书,草拟出常委会的集体审议意见。

  开好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关键环节。常委会组员在审议发言时,要做到实话实说,同时,还必须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在指导思想上摆正,增强监督意识。常委会有的组员或多或少地认为,与“一府两院”人员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监督太认真,会搞僵关系,不好共事。这种情绪必然弱化监督刚性,影响审议质量,削弱监督的力度与效果。针对这种思想,常委会应及时组织人员学习、监督法和地方组织法,使大家认识到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法律的要求,是人民赋予的职责,应当站在人民的,站在履行国家的,消除顾虑,在会中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应以提出问题,提出为重点,敢于直言,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

  二是要在发言内容上围绕议题,依法审议。针对以前审议中出现有的组员默默无语,一言不发;有的发言不切实际,脱离专项议题;有的发言用时过长却空洞无物,甚至说外行话的现象,常委会要通过制定有关纪律和个别谈心等形式,要求组员做好会前调研,认真拟写发言提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紧扣审议的专项议题,真实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把解决问题作为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最终目的,使审议发言充分体现常委会集体的意志和智慧。

  三是要在组织形式上实行“四个结合”,丰富审议方式。即集中审议与分组审议相结合;中心发言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审议发言与询问相结合;现场解答问题与发言相结合。

  一是整理反馈要及时。对审议意见要反馈准确、迅速。一是内容要准确。对组员的发言进行认真综合整理,剔除缺乏针对性、性的东西,集中反映多数人的意见。二是重点应突出。审议意见的内容应包括对某方面成绩的肯定,对问题的提出,对“改进”的,对办理的要求,但这几个部分有所侧重,不能平分秋色。讲成绩和问题要简单些,只需把事情说明确;对改进的作为重点,这是审议意见的重要部分;对办理的要求笔墨要多、要具体,包括落实反馈的时限等。三是应切实可行。审议意见是常委会集体通过的意见,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办理部门都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因素而办不了,那就失去了其严肃性。所以,形成审议意见一定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可操作性。对那些确实困难多而办不了的,则不列入内容;对那些尽管有困难,但经过努力可以办的,应列入其中。四是整理要及时。整理审议意见在会议结束3日内进行,否则其时效性会打折扣。五是反馈要迅速。审议意见落妥后,迅速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审定,采取审议意见函或审议意见书等形式迅速反馈给“一府两院”。

  二是督办要从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常委会的权威。“议而不行”必将严重挫伤常委会组员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加强督办、强化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确保审议意见掷地有声。督办工作要突出一个“严”字:一是严肃。明确办理的时限要求,指导承办机关和单位端正态度,使他们明白这是改进工作的需要。二是严厉。对办理不力的要求其继续加大办理力度,对那些拖延不办甚至置之不理的,要严厉教育,并责令整改,以审议意见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严谨。督办工作,可以通过视察、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办理情况,严格把握各个环节的内容和要求,不可出现疏漏,不能一转了之,不能不闻不问。常委会指定办事机构或专人督办,狠抓落实。

  三是问效问责要具体。审议意见的办理结果要求“一府两院”必须在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报告。由县常委会组员按照“满意、不满意”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要在常委会公报、汝城网站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满意度测评中,如满意票达不到全体常委会组员过半数的,“一府两院”及其委托的相关部门应重新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若重新研究处理后,满意度测评的满意票仍达不到全体常委会组员过半数的,县常委会要依法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或撤职程序进行处理。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途径。会议质量和效率如何,直接关系到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知,对基层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国家机关.但是在我国五级中,乡镇最薄弱,往往受掣肘,角色最尴尬,职权靠年度一次仅一、二天会期的人代会运作;权威最虚弱,很难令其执行机关和群众认同;体制最不顺,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很难适应法制建设的需要。乡镇会议基本变成了选举产生乡镇代表和乡镇组员的服务性工作会议,乡镇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乡镇会议到了急需“突围”的关键时刻。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成功召开,既能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能直接表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权。但是,目前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乡镇党委对会议重视不够。有很委负责人对会议的职能和程序不了解,认为人代会只是一个过程而已,任何工作只要党委决定了,就得通过,就得执行;有的认为乡镇代表水平低、素质差,审议报告也只是一个过程,只要完成了这个过程就是的,没有从思想真正重视会议的召开。

  二是乡镇代表的履职能力不强。在农村因受家族的影响和选举产生乡镇代表门槛等问题的制约,许多文化程度不高,思想保守的成为了基层的人民代表,据调查,这部分代表占乡镇代表的40%左右,这部分代表基本是会前不懂调研,不会写意见,会中不会审议发言,只是凑凑热闹的“哑吧”代表,此类代表将直接影响人民代表大代的质量。

  三是乡镇会议的实效性不强。一方面由于人代会之前很多准备工作没有到位,没有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查,没有征求代表对工作及组员的意见和,代表本身也很少走访选民、了解情况,结果造成会议例行程序变成了领导意志的表达,代表只能按照领导确定好的意见举手表决,一般情况下没有表决不能通过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普遍存在重选举轻审议的现象。选举无疑是乡镇人代会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关注的大事,应当予以重视。但目前的情况是县乡两级领导对乡镇人代会的选举工作十分重视,每当乡镇换届选举时,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会安排专人到会指导选举。但乡镇人代会除了选举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审议及工作报告。审议各项报告是百姓关注的大事。而有的领导对审议报告就没有选举工作那样重视,普遍认为只要选举不出问题,人代会就成功了,认为一般情况下审议报告是不会出问题的,实际情况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成为为选举而召开的服务性会议。

  在基层群众中,实际上人们对领导作的报告精不精彩和选举成不成功不是特别关心,他们关心的是党和国家的政策有没有落实到位,更关心的是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快不快,社会治安好不好,一些事关民生的基础设施有没有及时改善,这些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因此,依法召开乡镇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切实发挥民当家作主的,这是人代会应集中解决的问题。

  乡镇会议的质量取决于乡镇工作者和代表履职能力的发挥。首先,乡镇代表要意识到自己作为代表的责任,要积极主动地依照和法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其次,乡镇代表要认真学习和不断提高自己,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不断提高鉴别力,增强敏锐性;用实践知识充实自己,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增强代表责任感。第三,乡镇代表要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了解和掌握选民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参加人代会作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第四,县常委会要不定期的开展培训活动,帮助基层代表及时充电;在闭会期间乡镇团要定时组织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第四,在换届选举时因地制宜提高乡镇代表准入门槛,减少代表总量,从根本上解决代表素题。

  决策化科学化是人代会的落脚点。要依法完善代表会议制度,确定召开乡镇会议的时间,乡镇会议统一在每年的二月召开,要杜绝为选举而召开会议的现象,乡镇人代会会议是决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和实现决策的重要会议,乡镇党委负责人不能把乡镇人代会看成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和形式而已。因此要十分重视乡镇人代会会议的召开,要充分发挥乡镇代表的作用,要真正运用人代会这个监督机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把党委的意图变为人民的意志,从而推进的各项工作。

  乡镇人代会会议不仅要注重程序的性,更要注重会议的实际效果。的程序是为服务的,它的目的是要通过严格的程序来体现和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全体代表要自觉地、心地、高度负责地参加讨论和审议。只有这样,人民代表大会才能真正开得既生动活泼又富有成效。因此,会议召开之前,乡镇团要认真作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走访选民、征求意见等活动,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便利。乡镇代表在会前也要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征求意见等准备工作,提前准备好意见、和发言提纲,真正把选民的意见和带到会议上来,并真正得到的重视和支持,只有这样,人民代表大会才算富有成效。

  酝酿十年,历经四审,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预算法正式实施,这给各级及其常委会开展预算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算法素有经济之称,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如何借助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的契机,抓住预算这一龙头,更好地发挥预算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增强预算监督实效,成为地方各级需要做好的一项重要功课。

  新预算法实施快一年了,成效怎样,带来了哪些变化和,田庄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次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调研前夕,代表们卯足了劲,集中学习了新预算法,乡团特别邀请乡财税分管领导、财政所长及财务人员从各个方面对新修订的预算法进行了解读式的。对当前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困扰和问题也进行了客观的分析。结合日常工作,代表们对新预算法的主要和重点内容有了更为实质性的把握。县代表、乡党委廖玉康强调:“新预算法的修订对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新预算法是各级贯彻落实党的,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重要依据。我们把学好预算法、用好预算法作为加强财政监督的首要前提,旨在通过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开展交流互动式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原则和各项具体,增强预算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切实促进依财。”最后该乡何宝光要求,县乡代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修订的预算法,准确掌握其、原则和具体,在预算管理和监督中严格依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随后乡组织48名与会县、乡代表对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进行专题研讨,新预算法要求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为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代表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分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两个层次进行专题培训,把贯彻落实好新预算法提升到法律高度。切实领会、掌握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做到各单位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明确预算公开的主体、范围、时限,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以外,所有预算信息都要公开。

  二要科学规范预算编制。科学编制好一般公共预算、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所有预算都要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分类明晰。

  三要加大预算审查监督。财政部门要树立意识,明确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决算编制等环节须报请审查的具体事项和时限。财经工委要对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实施专项审查及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查监督。

  四要强化预算公开透明。法律明确,“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的二十日内由本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这是落实人民群众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

  五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新预算法对4个方面、19种情况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和给予处分作出了法律。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大问责和责任追究方面的监督力度,确保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

  全体代表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新预算法匡正了立法旨,从“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法”、“管理法”,从“帮助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钱袋子”,新预算法相比原预算法,拓宽了预算管理范围,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了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加大了预算约束的刚性,了的监督效果,使预、决算审查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

  为进一步增强对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汝城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拓宽监督信息渠道,扩督信息来源,成效显著。

  一是让信息走出去。落实代表分级联络制度,院长亲自上门走访向代表通报法院工作;重大事项提前报告,主动争取县常委会及其领导的重视与关注;制作联系卡和监督联络台账,与各级代表结对子,“一对一”沟通联络,“面对面”征求意见;定期向代表赠阅《报》,每月寄送《法院》,不定期寄送工作情况通报等,争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把监督请进来。主动邀请代表出席我院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虚心听取意见;聘请代表担任廉政监督员使其全面了解和监督审执人员执案情况,今年以来,共邀请代表来院参加日、庭审观摩、法院日、新闻发布会等各项主题活动90人次。

  三是对抓落实。主动向代表通报大案要案,对代表提案、批转的督办件、信件等,逐件登记,做到院长直接过问,专人负责,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党组研究部署,对合理积极采纳,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开展整改工作。

  为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卢阳镇“三结合”提升代表办理实效。一是办理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代表提出的一些创造性、建设性的,该镇认真研究,虚心吸纳,使之为具体的工作思和工作计划,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放在优先,实行重点办理,从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二是办理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代表提出的问题,许多都是关系群产生活的实际困难。卢阳镇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整合各级各部门资源,狠抓工作落实,实现办理和为民办实事同步推进。三是办理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办理的过程不是简单的“你提我办”、“你问我答”,更多的是该镇与代表沟通、了解实情、改进作风的过程。在办理过程中,通过深入各村(居)开展调查研究,摸准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近年来,三江口瑶族镇团运用代表工作的优势,充分发挥代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创新社会矛盾调处等新机制,在代表中开展争当“五员”活动,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当好社情的。该镇54名县、镇两级代表每人联系10至15名选民,作为固定的联系对象,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了解社情。在人代会召开前夕、代表小组活动前、评议开展期间事先联系走访选民,听取民声,便于大会审议、提出、和意见,更好为民履职。镇已连续3年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活动,代表都要事先走访联系选民,广泛搜集社情。在11个接待站上,代表又听取,今年以来,已妥善解决农村卫生、规范村民建房、、安全交通等27个问题,使选民比较满意,也对代表工作颇为认可。

  当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员。群众已形成“有事找”的共识,到的群众多了起来,他们遇到难事,希望能在寻求帮助。镇热情接待,让他们渲泄心中的“怨气”,耐心地听、记、问、访,能解答的当面解答,需要交办的及时交办,并督办,使群众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较好地解决了邻里建房纠纷、污染等问题。为方便群众,该镇在11个村建立“代表接待站”,由所在村代表轮值接待,并有接访标识、接访制度、接访台帐。今年已接访群众64人次,成功调处了夫妻、邻里民事纠纷,解决了灯不亮、犬只扰民等问题,了社会和谐稳定。

  当好为民办事的服务员。近几年,镇每年都要确定8至10件惠民实事工程,镇把这些实事工程分解到6个代表小组分工督促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由镇牵头会同纪委、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实事工程开展督查,使惠民工程能按施工要求及时推进,为民生工程把关。组织代表访贫问苦,开展扶贫帮困,结对助学,企业界的代表通过设立帮困基金和助学基金等方式,为贫困学生圆求学梦,为群众帮困解难,为五保老人安享晚年。

  当好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代表法》代表应当履行“模范地遵守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和法律的实施”。该镇按照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普法教育实施计划,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执法检查中,重点宣传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能、懂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自身的权益。在房屋拆迁安置、土地征用、保障性住房等法律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中,各级代表积极与群众沟通,引导群众通过程序和正当途径来表达自己的合理,促进依事。

  当民信任的监督员。镇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重点选择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存在不安定因素的一些问题,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题监督,针对农村安全饮用水、公共卫生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垃圾填埋等极易产生矛盾的问题,组织代表通过走访选民、视察调研、评议等形式,就存在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敦促解决,促进部门工作的提升,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今年以来,泉水镇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活动为平台,通过接待来访群众和日常进村入户联系群众,把党的群众线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切实体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贴心帮助群众。

  一是线名镇代表,结合农村危房、农村低保、规范建房“回头看”、“一事一议”、新农合、社会养老保险、精准扶贫等涉农项目实施,分别深入21个村走访群众370余户,召开民情现场会17余场,宣传发放惠民利农政策2250余份,收集群众意见48条,现场解疑答惑27余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件,解决群众急事难事6件。

  二是服务群众。在镇和县、镇代表的监督支持下,泉水镇加快推进和完善镇区、白泉、见头冲、星村、付水、胜利等村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极大丰富了群众的文体娱乐生活。同时,利用公共服务中心拓展“一站式”服务功能,构建起上下联系、联通、联动的服务群众网络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贴心帮助群众。该镇建立了代表结对帮扶机制,每名县、镇代表结对联系2-3户困难户、种养户、五保户和留守儿童家庭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并为他们提供技术、种苗等方面的扶持。目前共结对帮扶127户。

  今年以来,濠头乡通过人员整合,阵地整合,工作整合规范代表小组工作,有效促进了代表日常履职。一是人员整合。按照“就近入组,就近服务,就近联系,就近活动”的原则,对全乡代表重新进行编组整合,将县代表和团编进各代表小组,并吸纳村组代表以及村干部参加小组活动,优化人员结构,促进作用发挥。二是阵地整合。依托村两委活动室,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改善小组条件,按照“十有”标准,力促代表小组整合一个,规范一个,把代表小组打造成名副其实“代表之家“,为代表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学习培训平台、联系选民平台,更好地发挥了闭会期间代表的作用。三是工作整合。各代表小组紧扣区域工作和全乡的中心工作来制定年度计划,确定代表小组活动的主题,通过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途径,使代表肩上有担子、活动有子、在群众中有位子,从而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

  10月26-27日,省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到汝城走访部分在汝省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和,并调研了代表参加代表联系群众平台活动开展情况等。

  在汝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徐明华走访了省代表、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谭红英,听取她对省、市、县活动开展的和意见,并实地调研了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情况。在了解到近年来汝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办学条件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专业教师人才缺乏这一情况后,徐明华指出,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积极加强调研,从实际出发,解决好相关问题,努力把代表、意见落到实处。在热水镇代表接访室,徐明华调研了代表参加代表联系群众平台活动开展情况,该镇通过采取完善制度、常化走访、强化保障等措施,有效确保了代表参加代表联系群众平台活动的开展。

  徐明华指出,各级代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主动参加平台组织的联系群众活动,当好表率。县、乡常委会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加强

  此外,徐明华还实地调研了热水温泉旅游开发、暖水镇松溪茶产业发展等情况。徐明华强调,温泉旅游开发要注重开发与相结合,确保温泉旅游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茶产业发展要与精准扶贫联系起来,用产业发展带动精准扶贫,以精准扶贫推动产业发展。市常委会主任钟本强、副主任钟秀萍,县委副、县长黄志文,县委副胡好民,县常委会主任朱惠芳等陪同。

  5月18日,市常委会副主任李熙平带领市民侨外委、市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我县调研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发展工作。县常委会主任朱惠芳陪同调研。

  近年来,我县为“做好、做活、做深、做亮“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发展工作,按照”一批、一批、提升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岭秀瑶族乡、三江口瑶族镇、热水镇结合各自乡镇村实际,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发展工作。

  李熙平一行先后来到岭秀瑶族乡风情街、三江口瑶族镇三江口村、热水镇高滩村,每到之处,都对当地的文化底蕴、特色民居、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对当地民族文化传承给予高度评价。

  座谈中,李熙平对我县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与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指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应紧紧把握此次申报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村这一机遇,结合文化旅游开发,做好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工作,把特色村寨与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整合各部门资源,以民生为本,让项目使村民直接受益。

  走到大坪镇李屋村小学,就走进了李屋村的地盘,一幅如诗如画的李屋村面貌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小学占地面积虽然不宽,但风景独特,高大的树木和楠竹沿着围墙茂密地成长,操场内高挂的国旗迎风招展,学生们或在明亮的教室上课,或在操场上打球、玩游戏,多么天真、快乐!走过学校,沿着两边长着一排排高大茂盛樟树的通村公,不到200米就是李屋村,村口立着一座高大的牌坊,牌坊不远处就是一幢幢村民住的新房,走到村中央,李屋村村委会就在那里,那里有活动室、商店、卫生室,是村民的娱乐、购物、休闲、看病的活动中心,每天老人们在活动室打牌看碟,妇女们购物聊天,孩子们在水泥坪上玩耍,到处是欢乐歌声和笑声,一派安定的景象。这就是县十六届代表、村党支部李炎乐同志,带领全村人民奔小康生活的真实体现。

  李炎乐,现年45岁,1997年参加中国,2012年当选为县十六届人民代表,2005年担任李屋村党支部到今。李炎乐上任以后,铭记着党全心全意的旨,牢记着一定要当民、带领全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继承和发扬了先烈的遗志,用自己的行动,为家乡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李炎乐的祖父李德秀,1896年出生,1924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25年跟随彭德怀、陈毅上了井冈山,还被提升班长、排长、连长、营长,1927年井冈山失守,根据的,转移和分散在老区打游击,与敌人开展斗争,他留在根据地江西大油山中,与陈毅、项英一起打游击,发展壮大队伍,李德秀作战勇敢机智,后来提升为营长,长年累月转战江西大油山中,一次又一次击退敌人的围剿和进攻。1936年,李德秀的母亲得了重病,其妻子和5岁儿子(即李炎乐的父亲)也非常想念他,通过多方打听,派人到大山中找到李德秀,把家中的情况告诉他,希望他能回家见母亲最后一面。李德秀因多年征战在外,已经5年未回过家了,他非常想念家中的父母,虽然当时离家只有二、三百里,但当时战事紧张,敌人封山、搜山非常严厉,回家一趟也非常不易。为免长年的思乡之苦和传信人的苦苦哀求,李德秀还是决定回家一趟。他向请好假,装成商人的样子带着一个警卫员,骑上二匹快马,由当地老乡引,越过敌人的重重,赶回家乡。由于当时眼线很多,李德秀白天不敢回家,等到半夜人都睡了,二人悄悄把马拴在村口的树上,命警卫员在村口放哨,自己一个人悄悄回到家中。夜深人静,看到床上病得泱泱一息的母亲和守在床边瘦小的妻子,父亲闻信也起床了,并叫醒了熟睡的孙子,一家又是高兴又是不安,团聚了几个小时,为了防止被人发现,在天还未亮时,李德秀把带回来的二个银元匆匆交到妻子手中,安慰了一下母亲,又连夜离开了家,妻子抱着儿子含泪把他送到了村口。这一次是李炎乐祖父最后一次回家,此后多年,,一直等到解放,李德秀的父母也相继去世了。

  1951年的一天,人民派人把来到李炎乐家中,把李德秀的一些遗物、烈士证、烈士碑和抚恤金送到李炎乐父亲手中,并告诉他,他父亲是真正的英雄,勇敢的红军战士,在1937年的一次敌人偷袭战斗中,李德秀为,掩护部队转移,英勇了。全家人听到这一消息,哭得。

  人民对烈士家属格优待,土改将好房子和好田地分给了他家,1956年,刚过门的炎乐母亲得了一场大病,家中无钱治疗,当地也无象样的医院能治,人民得知后,专程派人护送炎乐的母亲到省城长沙,为其母亲治好了病。以后生下炎乐兄弟妹妹5人。但令人遗憾的是,粗心人炎乐父亲没有把其父亲的烈士证、烈士碑收藏好,在一次搬家时将烈士证等弄丢了。后虽然多次到部门去查资料和找档案,但经过的洗礼,哪还能找到,此后,炎乐的祖父就成了无名烈士。烈士留下的已退去,但烈士仍然在鼓励后人成长。李炎乐同志时刻不忘自己是烈士的后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是李炎乐同志最突出的本质。他上任后,从未用招待人。来人检查工作、其他村干部来村交流,李炎乐都是把人领到家中,让妻子煮饭菜招待。有时一天来几拨人,他妻子就只待在家里,煮几次饭菜,好在他有个贤惠的妻子,这么多年如此,也。由于自己廉洁,带了个好头,村里现任村干部,无人敢挂名报销招待费和用在外吃喝。廉生威,现在李屋村的村支部、村委员在群众中威信很高,战斗力很强,村中无赌博、涉毒涉黄和违法犯罪现象,上级各项任务都能及时完成,李屋村支部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李炎乐本人多年被评为优秀。

  李屋村地处大坪镇南边,远离国道和镇,很多开发项目都轮不上。为了让李屋村经济得到发展,让了解李屋村,李炎乐经常找自己的,也是早年在村任支部、现在经商的胡和生老板,探讨招商引资事项。他们根据李屋村山青水秀的实际情况,准备在土地和水源上做文章,多次到郴州、长沙找关系,引外资。工夫不负有心人,原团省委干部,也是大坪镇人的成功人士朱本裕愿意来李屋村投资项目,达成与胡和生合资开发李屋村湖柳农庄、优质水源开发项目。他们在李屋村流转土地、山林500余亩土地,计划投资460万。以凭蓝天白云赚钱,靠绿水青山致富为,创造旅游农业,科教农业,高新农业。在流转土地搞种植、养植,打造纯天然、绿色环保食品,并利用附近丰富的山泉水开发瓶装饮用水,先期160万元资金已经到位,项目建设已破土兴建。李炎乐利用人情和个人,作项目建设的坚强堡垒,为李屋村经济发展护航。

  切实为民代言,是代表的重要职责。代表不仅要敢直言,要能建言,而且要讲真话。他经常挤出时间学习和调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李炎乐在县人代会议及相关座谈会上,他都认真准备,踊跃发言,本届以来,共提出意见10多条。在县十六届三次会议上,他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小学教育投入的》、《关于规范和发展乡村客运的》等已得到县委、县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其中,提出的《关于强烈要求归还我“李屋山”权属的》,正在稳妥推进解决中,有力了当地老百姓的权益。

  民兴铁矿加工公司在李屋村的辖区里,以前总有少量村民借公司损坏了庄稼、林木等,三番五次上门找茬,公司常为这些事头疼不已。李炎乐知晓后,对那些去公司找茬的村民,一一教育,并要求他们以后不再去影响铁矿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王总很高兴,为了感谢李炎乐,有一次专程来到炎乐家里,见李炎乐恰好不在家里,便将一件内有2万元的包裹给了李炎乐的妻子就走了,炎乐妻子也没多想,将包裹随手放在家里的柜子里。李炎乐回来后,妻子告诉他公司王总送来一件包裹的事,炎乐拿到包裹,打开一看,两扎崭新的百元大钞整整齐齐码在一起,看到这,李炎乐马上拿起这2万人民币急匆匆来到民兴公司,找到王总,将2万元的“包裹”放在王总的办公桌上。王总见炎乐将自己送去不久的东西放在办公桌上,有些尴尬,边喝茶边与炎乐聊工作,他以为李炎乐看不上2万元,礼轻了,就起身打开保险柜,再拿出2万,放在李炎乐面前。李炎乐笑着说:“王总,不是这个意思,2万元不少,4万也不多,你们办企业的也不容易,为你们保驾护航是我份内的事,我一分钱都不会收你的。”王总红着脸将钱收回放进保险柜里。后来,由于铁矿行情不景气,王总的公司也停办了,他在离开李屋时,对人说:“我去过好多地方,从来没有见过像李炎乐这样的支书。”

  村民李某是一个出了名的异人,村里人都说他是背了竹竿子入巷的。有一次在他家的宅上建房,把规划的扩宽,严重妨碍了交通,影响了村容村貌。群众敢怒不敢言,村民只好找李炎乐反映,请他来。听到群众反映后,李炎乐马上与其他村主干一起,来到李某建房现场,群众反映非常正确,如不,枉当这个支书和代表。他马上叫李某停工,重新按规划放样。李某不依,还:“你们管不了,在我的地方起,关你们屁事。”炎乐沉住气,耐心教育李某,按规划,用地批复你扩宽了,按村规民约你影响了村容村貌,妨碍了交通。你如果不按规划起,我们可以请执法把你起的房子挖掉,你要抗法可以叫你,到时你不仅丢钱,还有。在炎乐的义正言辞下,李某软了下来,老老实实按规划施工,将扩宽的全部拆除。通过这这件事,群众看到了希望,看了正气压倒。现在李屋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杜绝了:炎乐成了李屋村的“包大人”。

  湖南汝城,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处,山峦起伏,沟壑纵横,自然景观非常壮丽。因属南带到中的过渡分界地段,长年雨水丰沛,气候宜人,四季如春。汝城有着悠久的人类文明历史,既有百园等新石器时代遗址,也出土了西周时期铙等重要文物。汉继秦时,一些从北方来南粤征战的士兵于此,助推了汝城人文的发展。至今,汝城本地话中,还保留了许多秦汉古音。汝城置县始建于东晋穆帝升平二年(358),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先后取名汝城县、卢阳县、义昌县、郴义县、桂阳县、汝桂县等,1913年复称汝城县。县城虽然海拔600多米,周边平缓的丘陵平地却阔达200多平方公里。四周低,山中平坦,属典型的山间盆地。天佑福地。在这山中之城,历史上两位所作的伟大发明创造,影响和推动了中国,乃至华夏,甚至东南亚人类文明社会的进程。4700多年前,炎帝率部落跋涉神农架、横渡长江、游居湘南。在这里,他发明创造了耒耜,首开华夏农耕文明之先河。北宋皇祐二年(1050),一位风华正茂,气宇轩昂,眼光深邃的壮年人,来到汝城(时称桂阳)担任县令。其在励精图治的同时,探究中国的传统文化,开阐理蕴,著述立说,创《太极图》,并写成了《太极图说》,建构了理学思想的基石与骨架。他,就是后来被为“主”的周敦颐。

  周敦颐,字茂叔,原名敦实,因避宋英旧讳改名敦颐,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生于宋线),卒于宋神熙宁六年(1073)。晚年隐居庐山之峰麓,筑书斋。因屋前有一溪,乃以其家乡濂溪为之命名,亦称书斋为濂溪书堂,于是后人又称他为濂溪先生。其任过洪州分宁县(今江西修水县)主薄、南安军(今江西大余县)司理参军。宋仁庆历六年(1046)冬,提任郴县(今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县令,皇祐二年(1050)改任桂阳县(今湖南汝城县)县令。

  汝城虽建县较早,然当时地处边徼,经济贫困,教育落后,时有盗贼捣乱社会安宁。周敦颐到任后,尽心治县,成效逐显。

  兴修水利促农桑。史载县城南五里有耒山,即城头寨,是炎帝神农氏首作耒耜之地,后人建有神农庙祭祀。周敦颐感先人之伟绩,于每年立春之日,亲率吏民到城头寨神农庙祭祀先祖,下田扶犁,劝事农桑。他还非常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据清同治《桂阳县志》载,县内最早建成的官塘是泉塘池,“在县东六里许,尖岗岭下,亦说是宋濂溪凿,灌田数十顷,今湮”。周敦颐初到桂阳时,这里是一个仅有三千余户的偏远小县,境内山涧沟壑纵横,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水涝干旱经常出现。周敦颐为改变这种状况,组织筑山塘、修水渠。他亲自爬山越岭,考察地形,确定了泉塘池的坝位。并采纳工匠意见,使用石灰、黄泥、沙子加糯米稀粥制成的三合土筑坝。在大兴官塘的同时,他又号召乡绅大户捐资修筑民塘。从而使得全县防汛抗旱能力大为增强,了耕作的积极性。浙水河(古耒水)上游的星村、下清各自擅长木犁和斗笠,自古就有“下清的斗笠,星村的犁”之美誉。他每每为村民勤耕乐作而高兴。在桂阳(汝城),他写下了《牧童》一诗,表达了欣悦之情:“东风放牧出长坡,谁识阿童乐趣多。归转鞭牛背上,笛声吹老太平歌。”

  创办县学兴师道。汝城的县学为周敦颐首创。据《汝城县志》记载:“按《通考》,宋初有郡国乡党之学而无州县学。皇祐四年,始诏州县立之。”为创办县学,他号召乡绅捐资办学,带头捐出自己的俸禄,并修复了孔庙。还在大成殿内开辟讲堂,亲自授课。周敦颐的兴教之举,了汝城教育的新风。

  植莲修身纯民风。据《郴州水利志》载:“(汝城)爱莲池是郴州地区史料记载有明确年代的最早的池塘,系周敦颐为邑令时所凿。”《汝城县志建置志》云:“爱莲池,周濂溪为邑令时所凿。遗址在典史署北,县堂之东。”周敦颐在汝城凿池植莲,并以之高洁,寄托,。县志记载,他在爱莲池旁建一亭子,名曰“养心亭”。先生常在此吟咏诗文。宋嘉定十五年,桂阳县令周思诚在《初建濂溪祠记》中记:“邑之士尚能记盗火前,县厅有木匦一,其高四尺,其阔视其高加尺焉,以贮官文书。其上锓庆历四年,桂阳县令周十字,而书押于下,实先生时旧物,然煨烬亦久矣。”木匦是一种书柜,用于存放官署文件、案卷和读书资料等。此记载虽年份有出入,但说明一介县令,尚能如此为政,确为楷模。周子植莲修身之言行,廉洁俭朴之风范,对汝城淳朴民风及官风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倡正气。周敦颐为官尽心于政事,断案清明。其在桂阳任县令期间,每遇案件,常翻山越岭,到实地了解案情后再升堂。为使讼案公断,他还经常率衙役亲捕逃贼。他判案刚正不阿,,赏罚得当。他的清明、匡扶和的正气,令衙门里的众肃然起敬,也深获当地的赞誉,促进了社会正气上升,,风清气正。

  周敦颐任桂阳县令四年间,励精图治,倡民,劝耕,政绩卓著,把汝城治理得清明、民风淳朴、文风渐兴、农商兴旺,讼庭之事也日渐减少。其在南安任职时的虔州知府,也是相知赵抃,在寄周敦颐诗中对他在湖南的政绩给予了赞誉。赵抃《寄周茂叔》诗为:“君向濂溪湖外行,倅幡仍喜便归程。九疑南向参差碧,二水秋临彻底清。诗笔不闭真吏隐,讼庭无事洽民情。霜鸿已到衡阳转,远绪凭谁寄数声”。《宋史周敦颐传》评价是:“移郴之桂阳令,治绩尤著。”

  周敦颐志趣高远,博学力行。其所处的北宋赵氏王朝虽统一了中原,结束了长期混乱和战争的局面,国家稳定,经济繁荣,文化发展。但随着外来文化冲击,正统的文化思想的影响每况日下,加之,,使得胸怀大志的周敦颐非常焦虑,促成了他为振兴传统儒学,寻求正道文化之研究。

  汝城虽属边徼之地,但儒、释、道传入汝城较早。汝城,、佛教分别于唐朝中期、唐朝末年传入。《汝城县志》载:“世传智俨与南华六祖大师,同时至县,袖带一古铜佛,约五千觔,先到开山铺北西二里,盖石峰寺,为住持。”还有如白云仙、仙、白石庵、西禅寺、报恩寺、庵等宫观在周边影响较大。白云仙祠始建于唐朝未年,历史上曾为湘粤赣边界中心。板栗乃的养生食物,曾被尊为“神树”。汝城自唐代就随的传入而引入种植。至今,永丰等地还生长着数株几百上千年板栗古树。

  周敦颐对儒释颇有研究,并喜结交有学识之人,常常与高僧、游观山水,吟诗作赋。他尤其与陈景元酬唱来往较多,对朴素的哲学思想感受甚多。汝城距禅祖庭,即广东韶关的南华寺仅百里之遥,又有名家引佛入汝,佛家禅的命理之说广为流传,对周敦颐也有较深的影响。所以,周敦颐对儒教、佛教、之精华较深。出于对传统文化的审视,面对当时宋朝出现的危机,引道援佛入儒的思辨日渐形成。在与的交往当中,他被的生态伦理思想所感染,深感“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因而在为政之余,常留连往返于山水美景之间。但是,周敦颐对山水的陶醉,并不是消极的避世,而是在景观物象中去大道,探命的本源。他常游县郊朱家湾(今予乐湾),登高俯瞰,见此四周环山,古耒水(今浙水河)呈S形南北贯流,两个村庄恰处鱼眼,山水互动,自然和谐,下呈一幅天然太极图,天地人融为一体,幡然而悟,正与其思想相通,经思衬琢磨,遂创《太极图》,并著《太极图说》。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以学说为核心,把儒、道两家的自然观念结合起来,借鉴佛家禅的命理学说,对中国文化的有机论和缘起论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并且引向哲学本体论的探讨。其首开之,成为了宋学的奠基之作。

  北宋时期,并未产生普遍意义的总体“理学”。总体“理学”的产生,是后人的概括。一般地说,人们大都以北宋“五子”的学术创造活动为标志,判断理学产生于北宋。在南宋初,胡宏总结北宋学术,将二程与周敦颐、邵雍和张载的学说整合为一体,统称“”。严格意义上是指二程兄弟倡明的洛学一系。道统之传,始自尧、舜、禹,传至孔子,中经孔门颜、曾、思、孟发扬光大,孟子后遂失其传,一直到二程兄弟“续夫千载不传之绪,道统才得以重建,从而构成了一个上继孔孟之道,下延二程的传承谱系。”而二程师从周敦颐,独授《太极图说》,有“吾与点之意”。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对理学有发端之力,更有程学之功。后经张栻和朱熹等的进一步阐发,终成为理学史上的。人们论及在和创建理学时,归功于北宋“五子”,即舂陵有周子敦颐,洛阳有邵子雍、大程子颢、小程子颐,而秦中有横渠张先生,并以周敦颐为五子之首。所以胡宏论定周敦颐为“主” (南宋胡宏《五峰集》)。这一论断渐被后人所认同。朱熹誉之为“先觉”、“宋儒之首”。

  程颢(1032~1085)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原籍河南府(今河南省洛阳市),生于湖北黄陂县。宋代大儒,理学家、教育家,封“先贤”,奉祀孔庙东庑第38位。

  程颐(1033~1107)字正叔,人称伊川先生,原籍河南府(今河南省洛阳市)。理学家和教育家。为程颢之胞弟。历官汝州团练推官、西京国子监教授。北宋元祐元年(1086)除秘书省校书郎,崇政殿说书。封“先贤”,奉祀孔庙东庑第39位。

  二程曾于周敦颐任南安军司理参军时师事周子。皇祐元年(1049),其父程珦受命移任广西龚州知州,从江西赴任广西途中经过郴州,携二子一道会见了时任郴县县令的周敦颐。程父考虑到广西正值兵乱过后,“欧希范”之乱余孽未除,岭南蛮侬智高作乱始兴,社会仍然动荡不定,自己又重任在身,既无法分心教育二子,又当心二子的安危,加之二程兄弟在南安时从学于周敦颐时间不长,故让二子留郴随周子继续学习,自己则携夫人赴任。皇祐二年(1050),周敦颐改任桂阳(汝城)令,二程亦随周子到桂阳(汝城)从学。后因二程母亲患瘴疠,二程于皇祐三年底或四年初到龚州护送母亲北归。因此,二程第二次师周子的时间有两年多,其中在桂阳(汝城)时间有一年半以上。

  在桂阳(汝城),周敦颐常携带二程郊游山水,一方面带他们一同感受大自然之大美,一方面随机授道传业。皇祐二年的春夏之交,正值花木茂盛,生机盎然之际,周敦颐携二程郊游朱家湾。此地此时,四面环山,一泓丽水;江开两岸,绿树成荫;云淡天高,轻风送爽;杨柳飘拂,花团锦簇,好一派惹醉的江南风光。正值师徒兴致之时,周敦颐将《太极图》授予二程,并现场点拨。程颢得道而悦,触景生情,吟出七言绝句《春日偶成》:“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时人不识予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此诗后载入《千家诗》之首。

  二程在汝城师事周子郊游予乐湾作《春日偶成》的佳话,汝城的古代诗文及历代县志所录的诗文中均有记载。南宋嘉定十五年(1222),桂阳(汝城)县令周思诚在《濂溪祠记》载:“濂溪周先生去孔氏千五百余年,一旦复振洙泗坠绪,昌明道脉,传示圣学于无穷,使百世而下闻之者,犹足以释蒙启蔽。庆历间,尝宰桂阳,去今仅百八十年。而县屡经盗火,先生流风遗迹,乃仿佛无复存焉。县西五里,有山环合,林木茂翳,而溪流清泻,萦纡其间,土人号其乡为予乐,岂亦因先生而名之欤?思诚窃记程明道先生有过前川而予心乐之句,盖明道尝从先生游也。今读其诗,亦可想见先生之迹矣。”古《桂阳县志》记载也较明确:“予乐窝。在县城西五里江口,二程从学濂溪至此。有时人不识予心乐之句,后人遂名其地为予乐窝。俗名为予乐湾”。

  周敦颐所授之道,对二程思想学术的发展产生了直接而又深刻的影响。周子的《太极图说》之动静,二气,形生神发,五动而分,以至等观念,在二程的早期作品中得以体现。在伊川十八岁时,也就是皇祐二年庚寅(1050)所作的《颜子所好何学论》中就有直接体现。《颜子所好何学论》中云:“然则颜子所独好者,何学也?学以至之道也。可学而至欤?曰:然。学之道如何?曰:天地储精,得之秀者为人。其本也,真而静,其未发也,五性具焉,曰仁、义、礼、智、信。形既生矣,外物触其形而动于中矣。其中动而七情出焉,曰:喜、怒、哀、乐、爱、恶、欲。 而诚,则圣矣。”文中可以看出,伊川直接或间接地引用了周子《太极图说》的内容。还有如明道在37岁作《程邵公墓志》和43岁作的《李仲通墓志铭》中都体现了周子以上的观点。从以上可以说明周敦颐传授《太极图》及《太极图说》给二程,二程也了其思想内核,后虽对周子的思想进行了修正和发展,但周子的理学思想了二程,二程运用了以理说性方式,对他们后来形成的“”之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北宋时期,把周敦颐开创的理学及伦理思想加以发展并使其臻于完备的理学家最有代表性的是张载和程颢、程颐。二程取得的最大理论,是他们提出了“论”,后人又称洛学,把周敦颐开创的从观上推演人性和体系进一步深化了。二程的论建构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涉及领域极为广泛,举其要言之,有:以为本体的思想;性与气兼备的二气人性论;“敬义夹持”的论;“明,灭人欲”的禁欲论等。二程所创立的洛学是理学典型理论形态,标志着理学的全面确立。理学自此成为一种时代性的而普遍受到关注。

  对于周敦颐手授《太极图说》予二程,并在予乐湾点拨,而程学之功,这在历史上有非常高的评价。胡宏在《周子通书序》中断言说:“今周子启程氏兄弟以不传之学,一回之,如日丽天,将为百世之利泽,如水行地,其功盖在孔、孟之间矣。”南宋宁嘉定十三年(1220)追谥周敦颐的理学鼻祖地位,赐谥曰“元公”。宋理淳祐元年(1241),加封周敦颐为汝南伯,从祀孔子庙庭。元仁延祐六年(1319)追封周敦颐为道国公。

  (作者系汝城县常委会主任、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乡土建筑,广义上泛指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建筑。乡土建筑是乡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土文化的集中体现。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家园。正如大学高级工程师李秋香所说“正是在这些极其普通的村落里,我们祖先用乳汁和亲情喂养了整个民族,孕育了也发展了民族的文化。因此,乡土建筑中所保留的我们民族的记忆、民族的感情最深厚。”也正如乡土建筑研究的学科开创者、大学教授陈志华所说的:“乡土建筑是乡土生活的舞台和物质,它是乡土文化中最普遍存在的,信息含量最大的组成部分。它的综合度最高,紧密联系着许多其他乡土文化要素或者甚至是它们重要的载体。”乡土建筑是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保留乡土建筑就保住了地域文化的物质载体,就记得住“乡愁”,就能彰显出一个地方的文化特色。

  乡土传统建筑散落于村镇山野,有着强烈的地方特色,除了民居,还包括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其他建筑,如祠堂、、道观、书院、戏台、凉亭、商铺、作坊、桥梁、牌坊、水井、古塔、古墓、石碑、古道等。这些乡土建筑里蕴含着丰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代表着不同地域特色的标志,或者着沧桑的历史。乡土建筑是凝固的历史变奏曲,是文明的载体,她们经历了社会变革,过风雨,成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土建筑具有民族、地域个性特征和中华文化的多元色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一方的乡土建筑代表着一方的文化,是一方地域文化的集中体现。 在广东,能为其融汇东艺术风格于一身的碉楼被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而高兴;在皖南赣北,望见那粉墙黛瓦、简朴清雅的徽派建筑,仿佛可以听到多少游子“无梦到徽州”的一声叹息;在江南,踏访着小桥、流水、人家,恍然走进了文人墨客的缠绵诗画间;在闽北,武夷山的下梅、邵武的和平、延平的峡阳,一座座由精美的砖雕、木雕、石雕烘托营造的古厝宅院,把未曾的怀旧情怀和着亲切与温馨,牢牢地镌刻在记忆长廊里;置身福建永定土楼,除了惊叹土楼建筑技艺精湛之外,仿佛置身于明清时期那种天地人和谐统一的之下

  汝城位于湖南省东南端湘粤赣三省交界地带,境内居住着以汉族为主,并有瑶畲等土著少数民族,姓氏280多家。战国时期,秦始皇为统一中国,从中原大量举兵攻占南蛮之地,统一中国后大量的士兵被留下来开发南疆,建立南粤(越)国。由于地处偏僻,交通长时期难以得到改善,加上南越国的建立了秦末时岭南地区社会秩序的稳定,使岭南免遭战乱之苦。南越国君主推行“和辑百越”的政策,促进了中原人和南越国内越人之间的文化交融。当时的汝城属于南越国的最北端,自古以“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加庄园”的自然生态和模式生活。在2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在语言、建筑、文化等方面保留了较多中原流传而来的秦汉文化。语言上保留了许多南方少有的秦汉古音,建筑上既不是单纯的岭南风格也不是纯粹的江南民居风格,也并非湘南风格,而是岭南风格、江南民居风格和徽派融合的独有风格,更是古汉族文化的遗存和发展,有其独特的风貌。北宋理学家周敦颐在汝城开创理蕴后,古汉族文化与理学文化融合发展,形成了汝城“崇理尚德”的思想文化。汝城乡土建筑与理学文化得到融合,乡土建筑中注入了较多的理学元素。加上汝城处于边远贫困山区,受生活水平影响,因而建筑多体现为文化深厚、艺术精湛而小巧精细的特色。尤其是融合了较多理学元素的古祠堂,承载着一个家族一代又一代人的梦想。因此,汝城乡土建筑可以说是理学文化的生动载体,是古汉族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乡土社会的“活化石”。

  乡土建筑代表一个地方特有的地域文化,它来源于民间并发展于民间,这种存在于民间的乡土建筑是历史的瑰宝。汝城乡土建筑年代久远,承载着神农文化、理学文化、古祠堂文化、红色文化,具有相当高的历史价值。神农农耕文化发祥于汝城,周敦颐理学文化发源于汝城,并且发展成为我国影响世界华人和东南亚国家的两大代表性文化,这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从我县出土的新石器时代石器、神农作耒的耒山遗址、汝城香火龙、西周时期的铙等可以研究人类历史发展、农耕文化发祥以及中原文化等华夏之远古文化;从白云仙、仙、西禅寺、白石庵可窥视佛教、在民间发展历史;从太极予乐湾、濂溪书院、历史文化古街区、古祠堂等可以深刻研究理学文化的发源、以及对古代社会各阶层的影响和渗透,尤其是理学文化在民间影响以及理学文化与中国传统乡土文化的结合和。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县城古街区,金山、先锋、土桥、外沙、石泉、沙洲等6个湖南省历史文化名村,还有外沙村被列入中国传统古村落名录就是有力。特别是富含理学文化,集中反映古汉族文化,又兼有法文化、泛神、科举制度的汝城古祠堂群,在中国乡土建筑中很有代表性,被誉为中国乡土建筑“活化石”,许多已经列入国家省市的文物单位,而且具有世界性的意义,被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多名教授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还有二师师部旧址、汝城会议旧址、湘南起义旧址群、苏维埃旧址、红军突破第二道线旧址等也分别列入国家省市文物单位,可见红色乡土建筑的可贵,是研究党史、军史、政史的重要历史文物。汝城2014年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织评为“千年古县”,保有上千处文物,可以说乡乡有文物,处处有古迹。这些保存完好的乡土建筑是“凝固的历史”,它们沉淀历史传承文明,是历史的实物,对于研究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价值。

  1、彰显地方特色。文化代表一个地方的特色。一个景区也好,一个城镇也好,比来比去还是比文化。一个没有乡土建筑、没有文化的城镇是一个火柴盒堆垒的城镇,是没有灵魂的。汝城的乡土建筑具有浓郁的乡土特色,乡土气息十足,古朴的建筑与山野、田园景观相互融合,互为衬景,是自然、自然与人文相融合的典型代表。从汝城的乡土建筑能传统乡土生活一斑。汝城古祠堂遵循中华民族大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它源于我国古代陵寝制度,最初是祭祀之地,后发展成为具有法意义的聚居村子中心建筑,虽然几经朝代的兴衰变化,但仍保留了古汉族文化的特色,后又融入理学文化,形成了独具一体的汝城风格。因此汝城古祠堂是古汉族文化的集中体现,是理学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活化石”。传统古村落大多依山傍水,大多古民居以古祠堂为中心相拥衬托古祠堂,充分体现古人“天人合一”的建筑和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齐的规划,严谨的布局,庄严厚重的房屋形制,是传人正正,凡事讲究礼仪的品德规范的物化。青砖灰瓦的青灰色为主调,突显了汝城人低调不张扬的性格特征。考究的建造工艺,精湛的装饰艺术,来自现实生活题材的图案,是民俗文化与建筑工艺的完美结合,是汝城人民劳动和智慧的结晶,是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资源。没有历史,就没有现在;文物,就是割断历史。因此,我们应乡土建筑,文物古迹,彰显地方特色,留住千年古县的历史风貌,汝城地域文化。

  2、教育启迪意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文化孕育一方。汝城是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历史上人才辈出,从唐朝的宋瑾、宋申锡两位公孙宰相,特别是自周子开创理蕴,兴办教育后,更是人才辈出,到明代,以太子太保朱英、监察御史范辂和工部尚书曾鉴为代表的仕宦望族,以及接二连三涌现出的父子进士、叔侄进士、兄弟进士等一大批国家名臣和州县栋梁,大大小小各级各类官员层出不穷,呈现人才管涌的鼎盛时期。地灵则人杰,人杰则地灵。于是,兴建了汝城文塔、中丞公祠、文武世家、绣衣坊、太保第等具有代表性的乡土建筑。名人和祠堂、古塔、牌坊等的兴建有着密切的关联,地方上文化昌盛,有良好的学习和文化氛围,的确能影响很多本地人才,即便他们外出为官了,家乡依然是他们衣锦还乡的祖籍。而旅居此地,或,或供职留任,或至此的名人总会雁过留名,他们的千古佳话、华彩诗文、典故传说又能为该地增添几分人文色彩,从而使此地闻名于世。这些都能教育启迪后人,激励后代英才辈出。历史文化、时代,一般都会在乡土建筑上打上烙印。因此,我们要文物古迹,守护家园,传统文化,激励奋发作为。

  3、旅游开发利用。乡土建筑是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文化提升旅游内涵,旅游实现文化价值。随着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乡土建筑等历史遗迹、文物古迹、人文景观以及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耒山因炎帝神农在此制作耒耜而得名,现仍有神农庙遗址。濂溪书院是全国仅存的古建濂溪书院,是汝城人崇理尚德的重要象征。被誉为中国传统乡土社会 “活化石” 的汝城古祠堂群,成为我国传统文化在民间的渗透以及民间传统古建筑研究的重要载体。其建造历史久远、数量众多、建筑精美、文化底蕴深厚,并且保存完整,堪称江南一朵奇葩,是难得的旅游资源。中国领导下第一面军旗、中国第一个工农汝城县苏维埃、湘南起义策源策划、红军突破第二道线等等成为了我国党史、军史、政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许多古迹也是重要的旅游资源。《汝城:中旗最早升起的地方》入编中央党史出版社《在党旗的下》一书。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红军长征在汝城》、《从工农到引发湘南起义》,岳麓书社出版的《汝城古祠堂》、《理学鼻祖与理学名城》等专著,将汝城的历史文化广泛宣传推介。可以说,汝城已成为了我国许多重大历史的文化符号。汝城的许多乡土建筑已经成为国家、省、市、县不可或缺的文物古迹。现在,汝城县委、县提出全域旅游开发,实行旅游开发扶贫,在没有名山大川的情况下,如何发挥文化品牌的引领作用,确实值得探讨。将乡土建筑修缮好,将文物古迹利用好,将这些重大文化历史符号展示在面前,彰显汝城地域文化,对于积极发展全县的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由于没有深刻认识到文物古迹是思想文化的载体,是人们家园的外在物化,是开展文化旅游的重要载体,对文物古迹的潜在价值也缺乏认识,因而乡土建筑的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一些重经济效益、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不顾长远利益、社会效益,在日常生活中不主动甚至文物古迹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在古民居、古祠堂、历史文化名城周边修建现代建筑,严重影响文物古迹及其与周边的协调和观赏。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简单的现代化倾向,求新求洋,没有考虑民族文化的传承问题,造成乡村、民族、地域特色的,许多农村建筑几乎是“千村一面”。一些具有重要价值的乡土建筑因管理不善遭到损毁。一些地方在新农村建设中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置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于不顾,擅自在古村落内大拆大建或兴建人造景观,了古村落和谐的人文和自然。在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容貌整治中,忽视乡土建筑的重要性,没有保持风格风貌的协调和谐。

  尽管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国文物保》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人民批准了《湖南省汝城县历史文化名城规划》,汝城县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古迹的决定》,县人民制定了《汝城县古祠堂办法》,但是在依法乡土建筑等文物古迹上仍存在不力甚至失职的现象,因而大量乡土建筑原有的生态、历史风貌格局被肢解、,乡土建筑的安全受到严重。在历史文化名城、古村落中拆旧建新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古祠堂周边30米内的古民居也未得到有效,严重影响了风貌协调。

  一是村外选址未落实到位。按照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乡土建筑不拆,不批新的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村民拆旧建新,以致众多乡土建筑被毁。为古村落、古民居等乡土建筑,需在村外重新选址安置自愿放弃原住宅的农户,而目前全县6个历史文化名村和3个传统古村落的村外选址规划工作仍未得到落实。二是资金落实不到位。按照农村危房和棚户区政策,资金可以向列入的古城古村落以及文物古迹倾斜,但是对文物古迹、修缮资金倾斜力度不够大,一些专项争资立项力度也有待加强。三是技术指导不到位。由于文物管理所编制少、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民间从事乡土建筑研究和的队伍和技术力量缺乏,我县乡土建筑数量多,维修工作量大,因此在乡土建筑修缮、整治过程中,因为缺乏技术指导而凭空想象,增加新的元素,使用新的材料,随意扩大体量,导致大量乡土建筑被修毁,出现在建设中的现象。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全民的文物古迹意识,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要正确处理“显绩”与“隐绩”的关系,引导村民正确看待“气派”与“简陋”。要明确“不是阻碍,发展不是”,充分认识乡土建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是文化的载体,体现一个地方的思想文化,是文化的根和魂。有历史才有现在,一个没有文物古迹的地方就没有历史,文物古迹就是割断历史。因此要加强文物古迹,使“文物古迹,守护家园”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在全县形成“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只有加强了文物古迹,才能汝城的传统文化,才能实现文化生态立县和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开发带动战略目标。尤其要认识到,全域旅游开发,除一些未列入的古民居外,乡土建筑均应,以保留地方、景区景点、旅游通道上的乡土气息。这样,以增强全民乡土建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坚定性。

  一要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的,尽快完成外沙、金山等6个历史文化名村的规划审批工作,规划一经批准,就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规划的法律严肃性。二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湖南省批准实施的《汝城县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和汝城县常委会《关于加强文物古迹的决定》、县人民制定的《汝城县古祠堂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名城、名村和文物古迹和修缮整治。三要严格落实县常委会关于县贯彻实施《汝城县常委会关于加强文物古迹的决定》专项工作报告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交办函,建设性行为,严格执行修缮整治操作技术规范,防止在建设中,并要严厉打击、偷盗文物的行为。

  一是切实解决农民住房与乡土建筑的矛盾。一方面可以采取将农村危房资金向住户倾斜,按照原材料、原工艺、原形制、原风貌要求进行修缮,搞好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原住户在古民居中居住、生产、生活,加大旅游开发利用力度,让居民融入旅游产业开发并从中受益。另一方面,村民可自愿放弃原古民居,在村外选址对村民进行集中建房,村民新建房屋风格要与原古民居乡土建筑风格、风貌协调一致。二是切实解决思想观念上的矛盾。“新”和“洋”的现代化建筑,农村永远比不上城市,但是乡土建筑却是吸引城里人“眼球”的东西,因此要采取逆向思维,、修缮乡土建筑,体现本土的地域文化特色,吸引都市人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乡土建筑相伴体验乡村的与安逸,品味古老的文化。

  汝城有历史文化名城1个,历史文化名村6个,其它散落的乡土建筑无数,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有些乡土建筑等文物古迹相继遭到甚至消失。近年来,国家已经意识到了乡土建筑的严重性,不断的出台政策对乡土建筑加以。因此,要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大争资立项力度,对以文物单位为主的乡土建筑进行抢救修缮。一是加大对名城、名村的整体修缮。要积极向上争取传统古村落、棚户区、农村危房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的整体修缮,同时要争取省启动的对古民居的修缮建设专项资金。二是加大对文物古迹的力度。对国家、省、市、县各级单位实行分级,对县级以上单位要到位,争取上级加大投入力度。对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民间维修积极性高的古祠堂,继续实行以代补的形式进行鼓励。对古祠堂周边30米范围内的古民居,危改资金要加大倾斜力度加以修缮,并确保风格一致,风貌协调。对零星的文物古迹,如古桥、古塔、古井、古凉亭、古寺观、古牌坊、古道等,可以发动民间和社会的作用进行。对其它有特色的、有历史意义的、传统的乡土建筑也要进行修缮,尽可能地保存地方文化特色,保留乡土气息。

  目前,除少部分公房产权归所有文物管理所管理外,其余大部分的乡土建筑均归村(居)民个人所有,甚至很多无法产权或者无产权。一些产权在的无论在文化局还是在房管局,都可以划归文化局,由文物管理所进行管理。对于自愿放弃产权选择村外安置的,可收归乡镇,由乡镇文化站管理。对一些古民居还可以统一委托租赁管理,也可像黄山市一样发动社会认领。对于无产权的文物古迹则全部收归,按属地委托当地文化站管理。文物管理所要增加人员编制,乡镇文化站确定专人负责,文物管理所要加强对乡镇文化站的业务指导。

  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批准的《汝城县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要求,加快对县城古街区的修缮整治力度。要积极争取国保修缮经费,启动朱氏总祠、范氏祠、绣衣坊、朱氏祠堂等文物古迹的修缮及整治;要加快对重要的文物古迹如云头书院、汝城县苏维埃旧址(黄氏家庙)、朱范谈判合作旧址、津江村豸史第等的修缮整治,并加大文化展示力度;要加强对金山、太保第、先锋等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古村落的修缮和治理,加强公厕等配套实施建设;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依法依规确保修旧如旧。要培养文物古迹的乡土员,开通接地旅游线,推动文物古迹的旅游观光,让当地村民在和开发利用中受益,充分发挥文物古迹在全县文化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利用促。

  (作者系汝城县常委会主任、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地处湘粤赣交界的汝城县历史文化博厚悠远,虽然在近百年内因各种的冲击,但是依旧保存有700余座始于宋元、盛于明清的古祠堂与古牌坊,是著名的“古祠堂之乡”。这些至今保存完好的古祠堂不仅是研究理学思想与中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的活化石,而且也是研究匾额文化与榜书艺术的博物馆。

  匾额与楹联是祠堂、牌坊群落之灵魂,也是其象征意义所在。本文作者通过田野考察与钩沉文献史料,主要对汝城祠堂、牌坊群落匾额文化进行分析,讨论其匾额的种类与功能及书法风格,兼论祠堂象征意义与匾额之关联。因主题与篇幅所限,故仅对祠堂匾额作阐述,祠堂楹联则不作讨论.

  祠堂外匾,有名号匾与匾。名号匾主要承担标识名称(即命名)之功能。其中,以、赠、世誉等命名之名号匾还承担着表彰先人功业、标榜门第之功能。祠堂外匾之匾承担表彰先人功业、标榜门第之功能,用以提升本族在当地之地位与影响力,并可激励后人开拓创新。

  名号匾是祠堂名称之标识。汝城现今祠堂之名号,多以郡望、姓氏、祖居地、、典故、祖先名号、名望表彰等命名。此类门匾一般为阳刻,横形,多以正大、庄重、肃穆之榜书题写。据民间说法,阳刻外凸开阔,以求显露、外铄与张扬,这是为了趋吉避凶,祈求开拓进取。

  此类门匾标明祠堂所属何姓氏。如朱氏祠堂(城郊乡津江村)、范氏家庙(城郊乡益道村)、何氏家庙(城郊乡云善村)。朱氏祠堂(城郊乡津江村)现门匾“朱氏祠堂”,四个鎏金大字,苍劲饱满,正大开阔,章法森严,颇有庙堂之气。阳刻。书写者失考。范氏家庙(城郊乡益道村)现门匾“范氏家庙”四字,绿底金字,苍劲含蓄,流美华滋。阳刻。书写者失考。何氏家庙(城郊乡云善村)现门匾“何氏家庙”,苍劲有力,骨丰肉满,严谨端庄,雍容华贵。阳刻。书写者为清代进士、翰林院实录馆协修何庆元。

  此类门匾不仅承担标识名称之功能,还承担着表彰祖先之功能。如太保第(外沙乡外沙村)、中丞公祠(城郊乡益道村)、豸史第(城郊乡津江)等。太保第(外沙乡外沙村)现门匾“太保第”,浑厚流美,正大端庄。阳刻,书写者失考。中丞公祠(城郊乡益道村)现门匾“中丞公祠”,刚劲端庄,挺拔流畅,有飞白。灰底金字。阳刻。书写者失考。

  此类门匾意在表彰族之声望、世德、荣耀等。如南楚名家(土桥镇金山村)、诏旌第(永丰乡先锋村)等。南楚名家(土桥镇金山村)现门匾“南楚名家”,浑厚刚劲,端庄华美。阳刻。书写者失考。诏旌第(永丰乡先锋村)现门匾“诏旌第”,绿底金字,端庄华贵,颇有庙堂之气。阳刻。书写者失考。

  祠堂以郡望命名,是为表明此族源远流长,历史文化沉淀厚重,血统正,门第高贵,令名由来已久。如汝南祠(土桥镇周家村),系周氏家庙。汝南,周姓著名郡望。汝南祠(土桥镇周家村)现门匾“汝南祠”,雍容华贵,圆润丰美。阳刻。书写者失考。

  祠堂以典故命名,或为勉励族人积极进取,或为表彰先祖之世德与声望。如何氏登贤坊(土桥镇土桥村后户组)、朱氏奎联第(附城乡上水东村)。

  祠堂以祖先名号命名,是为表明该族所属何分房祖先与支派,并纪念其功德。如克纪公祠(城郊乡津江),是为明代南京监察御使朱海所建之专祠。克纪公祠(城郊乡津江)现门匾“克纪公祠”,浑厚端庄,流美畅润。阳刻。书写者失考。

  祠堂以祖居地为名,是为表明其历史渊源与声望及世德。如西街衍庆(附城乡曾家村),系曾氏祠堂。西街曾氏,于宋淳佑六年(1246)由江西太和卜居汝城县西街。至明代,裔孙曾鉴官至工部尚书,其有三房子孙,长房得昴公为“尚书右族”,也称“尚书第”。次房得升公为“尚书继世”。三房太来圩得欣公为“西街衍庆”。“西街衍庆”,表明此支曾氏系从汝城县西街迁徙而来,系曾鉴。

  祠堂外面之匾,多在悬挂于大门横额上方,居中。多为竖形。亦有横形,然少见。多为阳刻。此类匾额,多为宋体,也有手书楷体者。官本位之社会,个人人生价值大小在于官爵之高低。官爵高,则人生价值大,视为“成功”,备受后人推崇。反之,则人生价值小,可能受到后人冷落,难享俎豆馨香。此类匾额在于表彰人生价值,激励族人奋发读书登第以光耀祖,并标榜门第,提升族地位与声望。

  1.2.1竖形。如叶氏家庙(土桥镇金山村),现有 “大夫第”、“翰林院”、“孝廉方正”、“皇恩诰封文林郎、徵仕郎”、“覃恩诰貤奉政大夫、武德骑尉”五匾。如何氏家庙(城郊乡云善村),现有“钦点翰林院”匾。如太保第(外沙乡外沙村),现有“户部检校”、“两广总督”、“内京都察院”、“诰授刑部郎中”、“钦点刑部主事”、“奉政大夫”、“诰封奉直大夫”七匾。

  1.2.2横形。如祝氏祠(太平镇中祝村),现有“黄门”匾,上款:“赐进士第授两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毛伯温赠为。”下款为:“嘉靖己丑科进士、任四川按察使、陕西布政升户部转兵部入谏垣祝詠立,道光十五年孟秋月吉旦。”现“黄门”两字,浑厚凝重,苍劲挺拔,正大威严,有飞白。阴刻。祝詠,桂阳县(今汝城)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毛伯温(14821545),正德三年(1508)进士,曾任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按湖广监察御史、兵部尚书等职。

  汝城现今祠堂之堂号,多以郡望、表题赠、祖先谥号、祖先名号、典故、先贤名言、伦理、家声和先祖功德等命名。多为阳刻,横形。

  以郡望为堂号,在于表彰此姓氏之历史文化渊源、血统、门第与世望等。如陇西堂(土桥镇金山李氏家庙)、江夏堂(田庄乡黄氏祠)、彭城堂(田庄乡塘头村刘氏家庙)等。

  表题赠,多出自帝王或及名贤之手,以体现此族之世德、声望及社会地位。如紫微堂(城郊乡益道村中丞公祠),为范辂之同科状元杨慎所题写。又传明世曾钦赐“紫微堂”匾。中丞公祠(城郊乡益道村)现堂号匾“紫微堂”,浑厚庄重,雍容华贵。蓝底金字,阳刻。书写者失考。

  以典故为名,多为表达希冀、殷勉、训诫之意。如五礼堂(城郊乡予乐村唐氏祠)、化雨堂(霞留村袁氏祠)、燕翼堂(土桥镇西林村何氏家庙)、光裕堂(延寿瑶族乡松溪村彭氏祠)、五桂堂(附城乡上水东奎联第)、荣寿堂(永丰乡涧布村曹氏祠)等。

  以伦理命名,可达敬收族、报本反始、后昆之目的。如敦本堂(土桥镇金山叶氏家庙)、叙伦堂(土桥镇金山卢氏家庙)、亲睦堂(土桥镇土桥村登贤坊)、笃亲堂(附城乡斗山村尚书右族)等。

  以先贤名言命名堂号,多因此族源自先贤,名列经典,不仅可标榜本族之历史渊源,增上自豪感,而且可激发后人恪守礼教与读书登第。如三省堂(附城乡曾家村西街衍庆)、克复堂(附城乡东溪村颜氏祠)等。

  以先祖之谥号命名,不仅表彰先祖之功德,而且标榜此族之世德、声望与社会地位。如忠简堂(马桥乡石泉胡氏祠),源自祖先胡铨之谥号“忠简”。胡铨(11021180),南宋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胡氏祠(马桥乡石泉)现堂号匾“忠简堂”,挺拔严整,骨力十足。阳刻。书写者失考。

  以先祖之名命名,当是此先祖或有盛大之功业,或为始迁祖,或为分房之始祖等。如伯一堂(城郊乡云善村何氏家庙)、麟公堂(三星镇殿华村宋氏家庙)等。何氏家庙(城郊乡云善村)现堂号匾“伯一堂”,浑厚刚劲,丰润华滋。阳刻。书写者失考。“伯一堂”即源自何氏十六世伯一郎之名。

  以家声、先祖功德命名,系表彰族之世德与令名及祖先之功德。如世德堂(土桥镇青龙寨村何氏家庙)、世美堂(土桥镇土桥村广安所李氏祠)、积善堂(土桥镇土桥村何氏虞公祠堂)、诗礼堂(土桥镇土桥村何氏辅公祠堂)等。

  匾是祠堂匾额之主类。此类匾额多以科第出身、仕宦官阶、朝廷恩赐等为内容。所见多为阳刻,亦有阴刻。于古代,此类匾额是人生价值之体现,是“成功者”之荣耀,用以表彰族之繁荣兴盛、社会地位与名望,并激发族人奋发读书登第,光前裕后,壮大门第。如中丞公祠(城郊乡益道村),现有“黄堂太守”、“拔贡”、“羊城州宰”、“鄩邰节推”四匾,均系阳刻。书写者失考。据《汝城范氏族谱》(六年),其尚有“西雍漕宪”、“苍梧太守”、“御史”、“皋宪”、“进士”(四块)匾。如叶氏家庙(土桥镇金山村),现有“文魁”、“太守”、“府参军”、“进士”(两块)等,均系古匾,有破损。书写者均失考。或阴刻,或阳刻。均浑厚苍劲,圆润丰美。如李氏祠(土桥镇土桥村),现有竖碑一通,石制。正面为“圣旨”匾,背面为“恩荣”匾。

  表题赠类匾额,多出自帝王或及贤达名士之手。其事由或为个人,或为族。其内容或为褒,或为,或为酬答,或为敬慕,等。此类匾额多为体现先人之功德、族之世望与社会地位。如朱氏祠堂(城郊乡津江),现有四匾。若现“敬教劝学”匾,系湖南省省长赵恒惕于十年(1921)亲笔题赠。篆书。古朴刚劲,庄重肃穆。阳刻。若现“世界一家”匾,元帅于十六年(1927)书赠,瘦劲古朴,端庄秀丽,森严。阳刻。如中丞公祠(城郊乡益道村),现有 “屏翰西蜀”、“文章节气,师表缙绅,忠义勤劳,功施民社”、“带德恩纶”三匾。均为阳刻。均雍容华贵,浑厚苍劲。其中“文章节气,师表缙绅,忠义勤劳,功施民社”系明嘉靖御赐时任福建左布政使范辂之匾。据《汝城范氏族谱》(六年丁巳)记载,其别有“世笃忠正”、“世臣庙”、“明禋锡类”、“节钺名家”、“乔岳世家”等匾。 如克纪公祠(城郊乡津江)有三十七年(1948)由中华总统蒋介石所题赠之“热心教育”匾。如太保第(外沙乡外沙村),现有三匾。若现“柱石名家”匾,系明代著名哲学家、广东古冈人陈献章题赠。行书,有飞白。阳刻。若现“世臣故家”匾,系清吏部尚书张廷玉题赠。刚劲含蓄,浑厚洞达。绿底金字。阳刻。若现“理学名臣”匾,无上下款。题赠者失考。蓝底金字,苍劲有力,浑厚,有飞白。阳刻。

  此类匾额为孝道与尊老之表达。贺寿匾,题赠对象有男性,亦有女性。现今贺寿匾多为阳刻,亦有阴刻。于古代,践行孝道与尊老,不仅为社会所称道,也为所表彰。如叶氏家庙(土桥镇金山村),现有“名节古稀”“寿纪期颐”、“萱堂戏彩”、“萱堂上瑞”,均为贺寿匾。四匾均系老匾修复,上下款失考,书写者失考。其中,现“萱堂戏彩”、“萱堂上瑞”两匾是为女性祝寿所题。“名节古稀”匾,红底金字,行楷,苍劲有力,古朴端庄。现“寿纪期颐”、“萱堂戏彩”、“萱堂上瑞”三匾,行楷,舒缓有力,浑厚华滋,雍容华贵。

  此类匾额多为近年祠堂修复落成庆典所赠,亦有古匾。多为祝颂之词,内容多为对祖先功德之敬慕与缅怀,以及对历史之担当与后人之希冀、训诫,可激发族人之族文化自觉,以达敬收族、报本反始、后昆之目的。如克纪公祠(城郊乡津江),现有“祖德流芳”、“明德惟馨”、“开拓创业”、“业精敬祖”、“世代荣昌”、“奕世荣昌”、“(海峡子孙)敬祖思乡”等匾,均系今人题匾。均阳刻,浑厚端庄,书写者失考。

  现今义理类匾额,多出自经典名言,多为古匾。阴刻、阳刻皆有。此类匾可教育族人恪守礼教,整饬族伦理秩序,并激发族人读书登第,光耀祖。如克纪公祠(城郊乡津江),现有“忠孝廉节”匾。叶氏家庙(土桥镇金山村),现有“鱼起鸢飞”匾。李氏家庙(土桥镇金山村),现有“孝弟忠信”、“礼义”两匾。庞氏祠(延寿乡官亨村郭家组),现有 “礼义”匾。

  牌坊原系操控出入之坊门,至明清时期,逐步演变具有旌表功能之纪念性建筑物,成为表彰人生价值之象征物。牌坊有官立、民立,多为树立楷模,均须经批准,是旌表制度之产物。牌坊彰显出合乎其时代所需之气节、孝悌、贞节、、等德操,是为风向标。牌坊匾额或为御笔恩赐,或地方官题写。牌坊相当于为表彰者之德行盖棺,为与推崇,不仅是一种规格极高的表彰形式,更是一个族至上之荣耀。一个族在享受牌坊之激励之同时,还有物质方面之优待。故而牌坊记录一个族之与兴衰。

  现存此类类牌坊匾额,系之古迹。多为楷书,双钩阴刻。如绣衣坊(为范辂而建)、司马坊(为何继拾而建)、“司宪坊”(为郭秉昭而建)等。另有“父子绣衣坊”(为朱海、朱守恕父子而建),“都宪坊”(为朱英而建),绣衣坊(为范永銮而建),豸绣坊(为周玑而建)等均已毁。如城郊乡益道村绣衣坊(为范辂而建),正德十四年(1520)十二月建。中门门楣上方横额内自右至左阴刻 “绣衣坊”三个正楷大字,双钩阴刻,工整秀劲,沉稳端庄。又如三星镇星村村司马坊(为何继拾而建),始建于明万历七年(1579)。正间大额坊中书有“司马”二字,楷书,阴刻,工整雄秀。

  现存声望类牌楼匾额,系修复类建筑,未知原貌。阳刻。书写者失考。如文武世家坊(土桥镇土桥村),又名八角楼,位于土桥镇土桥村李家李氏祠左侧,系为嘉李兴、李安之功德而建。现“文武世家”匾,绿底金字,豪迈流美。阳刻。书写者失考。上款为“李安立”,下款为“弘治二年”。

  现存表彰贞妇类牌坊匾额,系之古迹。为阳刻。如岭头“节孝坊”(为朱光壁之妻胡氏而建)、上流“节孝坊”(为袁为宪之妻朱氏而建)。马桥乡上流村“节孝坊”始建于清乾隆十九年(1755)。系旌表袁为宪之妻朱氏丧夫育子行孝之美德而立。上阳刻“旌表”、“圣旨”,“节孝坊”匾亦为阳刻。

  匾额发轫于先秦,定形于两汉,发展于唐宋,成熟于明清。自汉以来,匾额从标识、命名功能意义之寄寓等,成为哲学观念、审美趣味、价值取向、教、思维方式之反映,并为一种深层次理与象征物。

  在汉代,匾额除了题名建筑等外,又被作为旌表之物,用来表彰劝士民,即对士民某一德行之认同与表彰,由此成为一种象征物。《后汉书百官志》载:“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至唐代,匾额大兴,“无颜不匾”、“十匾九颜”之说。明清至时期,匾额盛行,已进入社会各个方面,形制完备,礼制规范。尤其是用于旌表之匾额,作为一种表彰方式,逐渐成为一种礼俗,承担起礼仪规范与之功能。

  匾额是祠堂之灵魂,有画龙点睛之妙用。汝城祠堂中之匾额数以万计,其功用大致可分以下几种。

  标识名称是匾额之基本功能。在汝城,祠堂之名号匾和堂号匾皆有此功能。名号匾如黄氏家庙(田庄乡村)、别驾第(金山村田心组)、三代明经(土桥镇土桥村)、诗礼名家(土桥镇土桥村)等,堂号匾如笃亲堂(附城乡斗山村尚书右族)、敦本堂(土桥镇金山叶氏家庙)等,皆具有标识名称、显扬之功能。

  匾额作为一种象征符号,是一种心理,是一种激励与暗示之表达方式,其背后有着一种无言的凝聚力。汝城祠堂中,如中丞公祠(城郊乡益道村)有明嘉靖御赐时任福建左布政使范辂的“文章节气,师表缙绅,忠义勤劳,功施民社”匾。

  匾额由物质之形式为之象征符号后,表彰受匾者之功德并使其获得荣耀与名利及一定的社会地位,成为一方表率,用以激烈士民朝廷,遵行认可之规范,是古代者治理天下之手段,于清代极为盛行。匾额之题写、馈赠亦成为仪式,具有整饬之作用,德高望重之贤达题写匾额无疑不仅只是对受匾者德行之记录与,更是使得受匾者之身份获得提升。受匾之过程则为受匾者显示荣耀与名利以及对进行教育、鼓励之过程。他人则受此影响,会潜移默化地遵从此规范与礼仪。因匾额之表彰获得社会,故而足以激励更多人以求获得匾额,以标榜与提升门第。其中之为:“各给匾额以荣其身。此例一倡,必有心知其荣,守礼奉法,观感而继起者矣。夫愚贱有何知识,不信耳而信目,不唯其传言之可听,而惟其前事之可师,当亦情势之必然者也。”[1]可见,朝廷通过授匾之表彰和心理之暗示,不论贤愚,皆可得到,认同并之。

  祠堂匾额之多寡,反映出一个族兴旺发达是否。一个族出过达宦名臣,有权有势,在当地声望与地位高,祠堂内匾额则多。反之,则寡。在汝城,凡是出过达宦名臣之族,其祠堂悬挂之匾额不仅明显多于未获过之族之祠堂,而且匾额题赠者之身份也更为显赫。如朱氏祠(城郊乡津江)有时期之湖南省省长赵恒惕赠匾,克纪公祠(城郊乡津江)有中华总统蒋介石所赠匾,中丞公祠有明嘉靖赠匾,太保第(外沙乡外沙村)有清吏部尚书张廷玉赠匾,祝氏祠(太平镇中祝村)有毛伯温赠匾,李氏祠(土桥镇土桥村)有御赐“圣旨”、“恩荣”匾,等等。

  显赫是一个族繁荣昌盛与在当地拥有较高地位之根本,故而汝城祠堂中,以匾为最多。如克纪公祠(城郊乡津江)、太保第(外沙乡外沙村)、叶氏家庙(土桥镇金山村)等之匾共计百余块。如范氏家族一门出范渊、范辂、范永銮三进士,有赫赫之荣耀与名位,是故范氏家庙(城郊乡益道村)有“翰林第”、“荣禄大夫”、“谏议大夫”、“通政大夫”、“振威将军”等匾。

  祠堂、牌坊匾额相当于今日之勋章与状,不仅是对个人或族之表彰,也是其成就之宣示,实现人生价值而获得之“成功”。如太保第(外沙乡高村)之“理学名臣”、叶氏家庙(土桥镇金山村)之“名节古稀”、现存之“绣衣坊”(为范辂而建)、岭头“节孝坊”(为朱光壁之妻胡氏而建)等匾,均是如此。

  对于一个族而言,不管是或帝王之旌表匾额,还是民间私人或集体馈赠之匾额,都不仅一种荣耀和象征,更是一种成就。所以求匾、题匾、制匾、迎送匾、赠匾、升匾(挂匾)和答谢筵席等,礼仪规范齐备,场面隆重热闹,壮观威严。受匾额者,如获至宝,认为是极高之礼遇,人生价值之表彰,功就之,感到无比荣耀。

  祠堂、牌坊之匾额内容美好吉祥,又用正大之榜书题写,可反衬出族之权威与等级秩序之合,使人生,激发家族文化自觉。匾额高悬祠堂,肃穆庄严,威仪十足,更可激励后人勇猛,传承美德,开拓创新,光大门第。

  祠堂是教场所,必须体现出静穆威严之气象,也是整饬与提慑之处。所以作为标识祠堂名称之匾额,要表现出正大开阔、静穆严肃、气势沉雄之意境,使人感到,以更好地衬托出祠堂之威仪与价值,折射出祠堂之象征意义。譬如朱氏祠堂(城郊乡津江村)之名号匾“朱氏祠堂”、“五经世第”,浑厚苍劲,端庄静穆,颇具庙堂之气,而且还有神气与古意,给人一种欣欣向荣、积极向上之审美意境,一种因历史之悠长而形成的莽莽苍苍之视觉效果,彰显出祠堂之古老与威严,与追述久远历史之门联相得益彰。

  在族目中,祠堂是高高在上之神圣家园。祠堂虽然在功能上十分齐备,可以议事、、教育、行使族权,并可在其中举办红白喜事,但主要是作为“崇祀祖”之教场所而存在。也就是说,庙堂是祠堂之本色。

  林耀华通过对义序族祠堂之研究,认为:“族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全族人所的祠堂。祠堂的建立,原是为祭祀,祖,报本,然时过境迁,祠堂的功能,不复仅限于教方面,其他功能也渐渐附着产生。祠堂化作族人交际的场合,变为族老的舞台;意见由此产生,乡规族训由此养成,族人无不以祠内的教义信条奉为圭臬。简言之,祠堂是族中教的、社会的、的和经济的中心,也就是整族整乡的集合表(collectiverepresentation)。”

  祠堂之基本功能是祭祀祖先与先贤,通过对先祖之祭祀,以达到“保本反始,尊祖敬之意”,形成族内部之凝聚力和亲和力,以实现本族开业之目的。据钱杭先生之研究,祠堂之功能大致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1.按一定规则供设祖先神主(牌位)的场所;2.举行各类祖先祭祀活动的场所;3.族尊长向族众宣讲礼法和规范的场所;4.族讨论族中事务的场所;5.处理族内部纠纷的场所。

  但是,在汝城,祠堂之功能不仅仅局限在这五个方面,还有标榜门第、激励进取之功能;还有社交之功能,即承办冠寿婚丧、节日喜庆等红白喜事;还有教育之功能,即通过创办族学堂教育族子弟;还有表彰人生价值之功能。

  祠堂作为表彰人生价值与实现生命(不朽)之场所,由来已久。追命(不朽),是一种崇高理想。于古人而言,历经千,能永为后人崇祀,是为不朽。古人之婚姻,要在传接代,若能不绝于后,则可不朽于世。北宋时期,王安石后人于金陵钟山寺立祠,至元代理学家吴澄游历时,仍不绝于祀,故吴澄《吴文正集》卷四十六《临川饶氏先祠记》云:“予昔在金陵,同一达官游钟山寺,见荆国公王丞相父子三世画像,香灯之供甚奢。达官怃然兴叹焉,盖以二百年之久,荆国公子孙衰微散处,而僧寺之祠独不。此孝子慈孙爱亲之意所以不能不然者与?”香火不绝,崇祀百代不替,即成为不祧之祖,是古人追命不朽之理想,也是古人人生价值之表彰。按照古人入庙或祠堂成为不祧之祖而血食之条件,当创立不朽之事业,有大功劳于世。如此,则有激励后人光前裕后,勇于进取,开拓创新,超越前人。

  “家”是祠堂之本质,“”是祠堂之主旨。故而在本文作者看来,祠堂不仅只是血脉之圣殿,而且是生命与标榜之庙堂,更是安身立命之所。有“君子三畏”,意思要敬天法祖,社会秩序(权威),“真理”,体认主体,承担责任。《论语季氏》云:“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畏大人,畏之言。不知而不畏也,狎大人,侮之言。”畏,敬也,也,心服也,即心里敬服也。《广雅释训》:“畏,敬也。”《礼记曲礼上》:“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郑玄注:“心服曰畏。”

  则主体确证,而“报本反始,尊祖敬之意”得以落实,归属感、历史感、责任感、感由此得以增上与充分体现,族人由此获得文化自觉,认同与赓续族文化,捍卫与博取族之利益,并实现自身之人生价值。

  于法时代而言,个人之生命属于族或祠堂,伦理与法制度是金科玉律,个人不可。否则,逐出族或祠堂,成为孤魂野鬼。族作为一利益团体,当然一切以族为中心。而族文化是团结族这一利益团体之工具与手段。族是个人生活依赖之根本,族之强弱事关个人名誉、社会地位之大小。而个人名誉、社会地位之升降又反作用于族。是故作为个人,有之责任读书登第,以求光耀祖,壮大族门第。而登第出仕后,又有之责任荫庇族,捍卫与博取族之利益。否则,是为族之,会被逐出族或祠堂,不能享受后人之俎豆馨香。

  汝城自明清以来,朱姓、何姓、范姓、李姓占优势多数,此四姓以及曾姓能于县城创建祠堂,并且各自称雄一方,无不得益于五大姓有族人通过科举出仕,增强其族之。从某种意义来说,个人之文运,决定族之兴衰。所以在清代,汝城县城内大姓文运式微,于道光二十年(1850)毁文塔以祈求好运,“因科举不利,毁而夷之”(《桂阳县志》)。

  则主体确证,由此族文化自觉,建构族文化自信心与价值源泉。族文化自觉,史指生活在某一族文化内之人对其族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对其发展历程和未来有充分之体认。也即族文化之,,创建。其通过匾额点题。是故祖先之成就与荣耀,族悠久之历史,血脉之高贵,姓氏之起源与郡望(或祖居地),族之古老与众望,族之管理与教育,为人之与处世,之称誉与希冀,多载诸祠堂匾额与楹联。譬如前文已厘析之各类祠堂匾额,是族人生命价值之源泉,主体之确认与族文化自觉,增强族人之荣耀感与认同感,激发族人之自信心与感,继往开来,光大门第。

  祠堂之匾额多先祖辉煌功绩,炫耀族人之举业和,如太保第“柱石名家”、“世臣故家”、“理学名臣”、“两广总督”等匾,宋氏祠(外沙乡高村)“祖孙宰相”、“翰林院”、“武德将军”等匾,李氏祠(土桥镇土桥村)的“圣旨”、“恩荣”匾,曾氏家庙(土桥镇黎明村)“太师太傅”、“圣郕国公”、“太子太保”等匾。特别是匾额之榜书表现出肃穆沉重之意境,人若置身其境,无不肃然起敬。此类十分夸张与极为狂妄之匾额、楹联,可谓祠堂精气神之所在,其象征意义所在。它以本族为中心,述说本族之血统、声望、科甲名人、历史等,左阀右阅,给族人造成一种唯有本族在当地是最强盛、最发达之认知,大有“天下第一”之我族中心主义感觉。匾额之文字精炼、吉祥、正大,是祠堂画龙点睛之处,而楹联则是补充说明。它们使得族人以本族为荣耀,心服于族与祠堂,以为一种依赖,并作为安身立命之所。既然族过去与现在无比辉煌,那么族人会觉得活着有脸面,内心充满骄傲与自信,由而体认主体,由此生敬天法祖,自觉承担起继续壮大本族之历史与责任,发奋读书登第,光耀祖。

  是故,祠堂之匾额与楹联,不仅是族文化之寄托,而且是祠堂象征意义之语言表达,在于族人确证主体与族文化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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