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重新报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丽水市采购中心其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因有效投标文件家数不足三家,现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原已经报名的供应商不需重新报名。
⑴、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梯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厂家,则提供有效的电梯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只能安装维修本单位制造的产品;
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⑶、未被列入浙江采购网()上“”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报名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1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3日,每天8:30-12:00,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6年11月3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7.3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提交“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采购处(传线”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报名表”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的“采购”-“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8.2交纳投标金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24:00前(时间)。
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确保投标金入账到指定账号,交纳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丽水市采购中心,指定账号:2603,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8.5金交纳方式:以投标人身份通过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金。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金交纳时间以银行汇票提交至丽水采购中心财务办公室的时间为准。
10.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采购中心三楼大厅(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采购中心项目(、答疑)负责人:张丽雯,联系电线. 本公告在以下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