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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区“小升初”政策出台 海曙、江北有部分微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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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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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宁波城区(海曙、江东、江北和宁波国家高新区)今年初中招生政策正式出台。与往年相比,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微有调整。

记者 李臻 通讯员 池瑞辉 张文明 庄承婷 

招生:校校对口,相对就近

今年四区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坚持“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

小学毕业生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校校对口”方案,进入对口中学就读;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选择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

借读:原则上升入对口初中

已在四区小学借读、仍需在该区借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与就读小学的其他毕业生一起升入相应的对口初中。如果相应的初中学额较满,则由该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临近的中学就读。

有本区户籍和房产而在本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本区读初中的,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分班:严控班额,不分快慢班

四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规定:各校应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的各分数段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

严格控制新生班额,不得擅自突破班额,原则上每班学额上限为45人,特殊情况超过班额的应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江北区教育局还规定,原则上小班化教学试点学校每班不得超过35人。

此外,公办初中不得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任何与入校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

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一致,各初中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 

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必须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高中。

海曙、江北有部分微调

需要提醒的是,昨日江北区教育局介绍称,三江中学停招初一学生,改由大庆北路地块新建成的江北中学招生。

海曙今年特别规定,有海曙区户籍和房产(房产证产权100%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本户主为学生父亲或者母亲)而在本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海曙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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