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偷库物不露馅 他“潜伏”在副食品店7个月
22岁的安徽人张某,是温州市区浙南商贸市场某店铺的工作人员,平时负责去仓库搬货、送货。
有一天,张某心想,仓库里的货很多很多,如果货少了点,老板娘应该不会发现。于是,他私自配了一把钥匙。
2013年10月20日,张某叫上老乡李某,来到市区浙南商贸市场3区二楼某仓库。两人用事先配置的钥匙打开仓库门,偷走了仓库里的一箱德芙巧克力、3箱油渣、3箱儿童营养肉酥和一箱鸡翅。
接下去的几天,张某密切关注老板娘的表情,发现老板娘真的没有发现货物少了。张某本想走为上策,但为了偷仓库的事不露馅,他决定继续“潜伏”。
当月月底到去年5月份,张某叫上老乡李某、王某、陈某等人,用同样的手段多次偷走德芙巧克力、厨师牌猪肉片等物。
去年5月,当老板娘来到仓库清点货物时,才发现货物和账目对不起来,她在第一时间报了警。没过多久,张某等人落网,经查明,张某一共偷了12次,窃得的财物价值近4万元。
他交待,偷走副食品后,分4次运至刘某的副食品仓库,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刘某。刘某明知这些副食品是张某偷来的赃物,仍予以收购。
近日,鹿城法院对张某等人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他的同伙李某、王某、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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