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女子做非法生意忙不过来 竟拉女儿下水帮忙
有这样一个妈妈,见自己做的非法“生意”忙不过来,就把女儿也拉下水,你说糊涂不糊涂?
瓯海女子陈某,年近50岁。2012年3月至2014年5月,她和女儿阿茜(化名)在瓯海仙岩向“上家”李某投注地下“六合彩”,投注金额高达490万余元。同时,她们接受“下家”朱某等人投注“六合彩”,投注额达76万余元。此后,这对母女被有关部门查获。
庭审中,陈某说,在2012年3月,她丈夫出车祸失去了自理能力,卧病在床。车祸前,丈夫就与李某合伙做“六合彩”。车祸后,家里失去经济来源,她就接过了丈夫的“生意”。
由于陈某不懂操作银行转账,另外,她在接单、结算、交接赌资等方面忙不过来,就拉来在工厂上班的女儿阿茜一起干。
瓯海区法院审理认为,陈某、阿茜、李某、朱某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和赌博罪,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最终,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阿茜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5年2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陈某非常后悔,她的糊涂之举,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女儿。这正是:
糊涂母女捞歪财,
自食其果双双栽;
直到判刑才悔悟,
害人不浅“六合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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