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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登记后可合法兼职了 明年3月1日起实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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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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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卫计委发布《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引起一阵轰动。这项让医师“走穴”合法化的政策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只要找到执业单位,相关级别执业医师即可在省内不同医疗机构名正言顺地做兼职,而副主任医师职称的医疗人员则可以探索自由执业。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即能多点执业

  事实上,2011年底,我省已出台了《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而新发布的“多点执业实施办法”在温州市卫生局局长程锦国看来,可谓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助推了浙江省医改的步伐,对于温州来说,更是有助于温州市正在实施的分级诊疗的实施,为医师自由执业做了铺垫。

  据统计,2012年以来温州市已有77名医师通过登记开展了多点执业,这批为数不多的公立医院医师选择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多为基层医院,有的是带团队,有的是带徒弟。市卫生局法规处处长李川介绍,此前要求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才可以多点执业,现实情况是,专家型医师有资质却业务忙碌、分身乏术,低年资的医师有时间却资质不够,以至于前期选择多点执业的医师人数并不多。

  新的“多点执业实施办法”一改原来对医师的职称要求,只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即可“合法兼职”。按照规定,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拟在上述机构类别以外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必须具有主治医师(含)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

  多点执业只需登记审批无需院长签字

  新政策取消了对医师“兼职”单位的数量限制,原来的政策是最多不超过3家,现在医师只要在多点执业地点的卫生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登记,通常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在温州市行政审批窗口当天可完成登记审批。一旦通过登记审批,医师“走穴”即合法化。

  按照传统用人单位的理念,一般“兼职”需要得到上级领导的许可,新政策则给多点执业的医师们服下了一颗定心丸——多点执业无需得到院长的批准。李川透露,新政明确指出“医疗机构应该允许所聘医师在法定工作日可安排一天用于规定的多点执业”,这一招可谓是强制医院负责人同意医师在合理时间“兼职”,医师若在“兼职”期间发生医疗纠纷,则由发生医疗纠纷的所在医疗机构负责处理。

  对于多点执业,程锦国认为,这项政策放开了一系列限制,当前也颇具争议。对于患者尤其是当下的医疗背景,可能会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以及非公办医院的发展,民营医院的自主性更强,打破人才瓶颈,吸引城市优质的医疗资源。

  医师自由执业时代或将到来

  对于许多医师而言,更关注的是“多点执业实施办法”中提到的医师自由执业,副主任以上级别医师不用审批就能在省内任何一家医疗结构执业。

  新政是对医师自由执业的一种探索,挑战了传统的用人机制。目前是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允许自由执业,规定称,自由执业医师须是专业技术资格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暂定为从事急救(诊)医学、放射、超声和病理诊断专业。考虑到医疗行为的技术性、安全性等问题,医师必须是专家级别。程锦国认为,该政策一旦成功实施,患者必然是最大的受益者,温州的看病难问题也能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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