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乐清“五闹”问题发生17起 构建综合处置机制
重大伤亡交通事故引发的“路闹”,楼价下跌引发的“房闹”,医患纠纷或医疗事故引发的“医闹”,阻挠工程进场施工引发的“场闹”,讨薪、民间借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社闹”。当前乐清市的“五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相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量来看,2013年19起,2014年17起,特别是2014年下半年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房闹”问题明显增多。“五闹”问题的多发且行为方式的日趋激烈,不仅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也影响了乐清的整体形象。
“五闹”问题总体上属于不稳定因素范畴,具体因归类于人民内部矛盾,归根结底又源于社会问题,但因其行为方式的激烈程度和严重冲击社会秩序,应该系法律所制裁的违法行为之一。本文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针对“五闹”问题的上述四方面属性,就如何建立健全综合处置机制,全力预防和减少“五闹”问题的发生,作一个初浅的探讨。
一、针对“五闹”问题的不稳定因素属性,要灵通信息、超前预防。从近年来已发生的“五闹”事件来看,大部分是可防的,在其发生之前也是苗头的。为此,要将其纳入大维稳工作范畴,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健全涵盖多部门的、联动的情报信息网络,广辟情报信息来源,密切关注社会动态,严密掌握可能发生的闹事苗头,对“五闹”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尽力将其制止在苗头初始阶段。一要加强信息排查。落实派出所属地责任,注重辖区日常涉稳信息收集;治安、国保等职能部门要深化业务线上的情报信息收集,实时掌握重点群体动态;网警部门对各类网上信息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搜索和滚动式巡查,对发现的网络舆情及时汇总研判并供领导参阅,对煽动滋事人员及时落地查控。通过属地掌控、警种联动,有效建立“五闹”线索排摸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二要加强信息研判。相关业务部门对各派出所上报的、自行收集的以及外单位移交的“五闹”线索,要按照矛盾类别、缓急程度进行分类分级集中梳理,及时开展相应的分析研判。对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面广、爆发可能性大的重点线索要实时跟进关注,及时做好信息反馈,提前做好预防部署,确保事态处于可控范围。对缓急程度相对较轻的线索也要做到不拖、不等、不靠,落实相关人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要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信息的汇总、研判,及时制作维稳信息专报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要主动做好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对接工作,积极架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速线索流转传递,实现信息共享常态化,共同做好“五闹”问题的防范处置和主动化解工作。
第二,针对“五闹”问题的违法行为属性,要快速反应、依法处置。“五闹”问题实质上就是部分人员为达到某种利益而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五闹”问题的特殊性,处置中必须要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做到依法、有力、稳妥处置。一要强化快速反应。“五闹”事件发生后,要在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事发地辖区派出所以及治安、特巡警相关警力快速出警,赶赴现场。通过快速反应,要达到三个方面的效果:首先是做好现场取证,查清了解闹事的原因和涉事方参与人员基本情况,立即开展对目击人员的调查访问,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录像,为现场处置及事后依法打击处理提供确凿有力的证据;其次是控制好现场,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努力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使想闹事的人不敢闹事;第三是对已经发生的有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果断处置,避免事态恶化。为加强快速反应工作,针对当前实际,还可以采取“驻点建室”的方式,实行常备力量应对。如针对当前到党政机关部门非正常访增多的实际,可以探索建立行政中心警务室,派遣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民警驻扎警务室,全面负责非正常访的前期介入、处置工作;针对“医闹”问题较多的实际,视情设立医院警务室,建立健全医院内保机构,充实内保力量,加强视频监控设施的建设,为前期处置提供保障。二要严密现场处置。要了解双方的基本意愿,向现场涉事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涉事方情绪尽快稳定,以恰当的语言,指出涉事方的过失、违反的相关法律、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涉事方走理性调解或诉讼途径,有效的为双方提供解决平台。对不听劝导、不肯停止过激行为的顽固闹事分子,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不姑息、不纵容,坚决予以依法打击。对存在聚众闹事、打砸抢烧等具体行为的人员当场予以控制,发现有幕后组织策划者,要深入挖掘调查,彻底理清组织架构,坚决一打到底。对上述违法行为视情节依法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不论哪类涉事问题的责任最后如何界定,只要闹事者有实施围堵打砸、伤害他人等行为,就应果断出手,坚决制止,依法处理。现场处置贵在快速,坚决把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其中“路闹”事件发生后,要在1小时之内全部清理聚集闹事人员,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其他类事件要在2小时内现场处置完毕。在公安机关介入处置时,街(镇)领导、相关主管部门、事权单位一定要及时到现场、出面协调,避免公安机关孤军作战,使处置工作难以及时有效开展。三要跟进事后稳控。对现场解决或者一时未解决但事态缓和的,都要加强后续动态的掌握,特别是通过有力震慑现场态势暂时得到缓解的,要继续落实专门的处置措施,以防涉事方采取进一步的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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