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26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因执行中国家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减税规模超过年初预期,全省税收收入预算减少40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2923.6亿元变动为2883.6亿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多渠道开源挖潜,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非税收入预算增加40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1116.4亿元变动为1156.4亿元。增减相抵后,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4040亿元。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0076.7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1.3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10148亿元。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65.3亿元、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1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调入资金2.2亿元后,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10415.6亿元。
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59.3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9.9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2亿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2亿元等。
2.省级预算调整。因执行中国家出台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减税规模超过年初预期,省级税收收入预算减少25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688.5亿元调整为663.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相应减少25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814亿元调整为789亿元。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401.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1.3亿元,减去增加下达市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34.9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减少163.6亿元,变动为2238.3亿元。在此基础上,省级支出预算有以下调整因素:一是中央增加下达我省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65.3亿元、增加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亿元、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调入资金2.2亿元,相应调增支出预算177亿元;二是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减25亿元、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73.6亿元,相应调减支出预算298.6亿元;增减相抵后,省级支出预算减少121.6亿元,按预算法有关规定调整为2116.7亿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减的25亿元,通过增加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亿元予以弥补后,削减省本级支出预算15.5亿元实现平衡。此次增加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亿元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30.4亿元。
省级增加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68.7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0.9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5亿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3.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3.3亿元、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一次性财力奖励资金14.1亿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1.8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资金8.8亿元等。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19年省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9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3.9亿元,较2018年减少1亿元,下降20.8%。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对外形成“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格局的决策部署,2019年年初在不增加“三公”经费预算总额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三公”经费预算内部结构,压减公务接待费等预算2600万元,相应调增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2600万元,达到6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分配506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2350亿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651.9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9.7亿元,全省支出预算变动为3661.6亿元。
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9亿元、彩票公益金3.4亿元、民航发展基金1.7亿元等。
2.省级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未发生变动,仍为57亿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81亿元,加上中央增加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9.7亿元,减去省级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3亿元,省级支出预算变动为77.7亿元。
省级增加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补助主要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9亿元、彩票公益金6.2亿元、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亿元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因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分别增加5.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相应分别增加5.9亿元,收入预算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74亿元变动为79.9亿元,支出预算由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87.4亿元变动为93.3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因部分省属重点国有企业2018年度财务会计决算盈利水平比2019年年初预计有所增加以及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高至30%,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增加5.9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6.9亿元调整为12.8亿元。因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增加5.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相应增加5.9亿元,由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8.1亿元调整为14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全省预算变动。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失业保险基金填报口径等因素影响,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减少60.6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4664.7亿元变动为4604.1亿元。受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等因素影响,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增加87.4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4348.4亿元变动为4435.8亿元。
2.省级预算调整。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影响,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减少41.6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3072亿元调整为3030.4亿元。受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等因素影响,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增加78.5亿元,由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991.5亿元调整为3070亿元。
以上省级2019年预算调整及变动方案,请予审查。
二、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1至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0.1亿元,为预算的82.9%,同口径增长6.8%;支出完成8498.2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81.6%,增长9.4%。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5.5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4.3%,同口径增长6%;支出完成1329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62.8%,增长8.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1至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578.7亿元,为预算的109.7%;支出完成2909.4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79.5%。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5亿元,为预算的96.4%;支出完成40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51.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至10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53.8%;支出完成35.6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38.2%。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6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98.3%;支出完成10.2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72.4%。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进度较慢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国有企业根据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计算国有资本收益,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缴入国库,收入缴库时间较晚;二是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确定时间较晚,该公司年初预计上缴国有资本收益30.9亿元,截至10月底仅上缴9.3亿元。下一步,将重点督促宜宾市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组织国有资本收益征缴入库,预计年底前可以完成收入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至10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722.2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80.8%;支出完成3537.6亿元,为拟变动预算的79.8%。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98.2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2.4%;支出完成2501.1亿元,为拟调整预算的81.5%。
三、今年后一个月重点工作
今年后一个月,全省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收支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委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切实加强收入征管。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减税降费红利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夯实税源基础。坚持依法依规、应减尽减、应收尽收,依法有序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增添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
(二)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支持一干多支、全域开放、脱贫攻坚、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大事要事。管好用好市县工资账户和扶贫资金账户,及时兑现民生政策,兜牢兜实县级“三保”支出底线。支持加快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激发服务业“4+6”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10+3”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高速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三)着力防范财政风险。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券本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坚决完成2019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确保兑现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的承诺。加快2019年新增债券支出进度,做好2020年新增债券项目准备和发行准备。加强对全省库款运行情况的监测,滚动排查市县库款支付风险隐患,对库款保障水平较低地区及时提醒提示,科学调度库款确保平稳运行。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完成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年度任务,进一步拓展改革领域。继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尽快出台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加强资源税法授权地方决定事项的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力推进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进一步提升全省改革的整体性、均衡性和联动性。
四、2020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
按照《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预算安排的初步考虑报告如下:认真落实预算法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程序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部署,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理编制2020年预算。
收入预算方面: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今年预算执行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根据当前经济运行态势,结合收入政策、物价指数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测算,综合考虑减税降费政策的持续影响,充分衔接财政中长期规划,初步预计2020年财政收入运行与经济运行趋势基本保持同步。
支出预算方面: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三保一优”重要要求,着力在“保重点、压一般、优结构”上下功夫,按照“坚持量入为出、厉行勤俭节约、突出保障重点、加强绩效管理、强化全面统筹、加强风险防范”的原则合理编制支出预算。足额保障“三保”支出、脱贫攻坚、基本民生等领域资金需求,继续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一干多支、全域开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5+1”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业“4+ 6”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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