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中那些心塞的事:楼上把马桶装在我家卧室上头
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在家庭装修中,哪些地方容易引起纠纷?发生了纠纷怎么办?
如何正确处理装修中遇到的问题,是确保装修顺利进行的关键。本期《麻辣问答》,就来说说装修纠纷。
A
设计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更换公司合同是否有效?
市民倪女士:我通过朋友介绍,和一家设计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和装修合同,但我看了他们的设计图后,觉得效果不好,而且没有按照我的意见设计,想更换公司。但是我已经支付了首期40%的款项,现在对方要收我违约金。我发现这家设计公司没有营业执照的,那对方和我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我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吗?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贤弼
可诉请撤销合同并要求返还预付款
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该主体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不享有市场交易的主体资格;二,该主体已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但因客观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三,该主体曾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现已被注销登记。
若是第一、第三种情况,主体不存在或主体被注销均不得以该主体订立合同,其订立的合同当然无效。
若是第二种情况,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主体签订的合同不宜直接确认无效,但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工商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抑或向人民法院以重大误解为由诉请撤销合同。
不论是合同无效还是撤销均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价款。
B
楼上住户不听意见装修导致我家漏水该怎么办?
市民郑先生:我家住在某小区5楼,最近家里卧室的天花板渗漏,都发黄了。事情还得从前三个月说起,当时楼上住户不满意原先格局,装修时将厕所安置在我家卧室上头。我告诉他可能会导致漏水,而且卧室上是厕所,感觉也不好。但他没有听取意见,现在我家的天花板都发黄了,时不时就有水滴下来,根本没法睡觉,我该怎么办?
读者律师顾问团律师
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律师盛杰
可要求楼上住户排除妨害让其对自身损失给予赔偿
这是较为常见的邻里关系法律问题,依照《物权法》规定,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当遵循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而且应尽量避免对相邻的对方造成损害,如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本案中,郑先生有权要求其楼上住户排除妨害,对自身所存在的损失,还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楼上住户在装修时,郑先生已提出异议并明确告知所存在的危害,却未被听取,以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由此可见对方在主观上明显存在过错。现因对方装修行为已经造成郑先生的财产损失且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就理应及时进行修理,阻止漏水现象的出现。
至于对方将厕所设置在郑先生卧室上方,虽然感觉不好,但未达到侵犯他人权益的程度而无法从法律角度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当然,如果经过多次修理仍然存在漏水现象,郑先生再提出要求对方改变其厕所的设置则合乎情理也于法有据。
C
工人未经允许爬窗装窗户此行为属于私闯民宅吗?
市民张女士:我是龙湾区的,最近我的房子在装修。装修前,因为阳台需要封闭,我预订了一组窗户。窗户总价格1万多元,我先交了5000元定金。当时,我特地跟做窗户的老板说要等到我开始装修后再安排工人过来装,他们同意了。可是,这个月11日,也就是我装修的第一天,当我去新房子时,发现窗户已经被安装上去了。我整个人傻眼了,装窗户的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怎么能强行安装?最奇怪的是,他没有我家钥匙,是怎么进去的?后来,我了解到,是他们的工人通过爬窗进入我家的。我想问问,这种情况算不算私闯民宅?接下去的余款,我可以不付吗?
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柯展
变更安装时间存在过错爬窗进入构成私闯民宅
首先,张女士与窗户安装方达成口头合同后,针对安装时间安排做了特殊约定,双方应严格按约履行各自义务。现制作安装方在未经张女士同意的前提下,单方变更交货安装时间应属违约,安装方应对自己的过错承担一定违约责任,张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支付余款。当然,如果合同解除的话,安装方也有权取回已经安装完毕的窗户。
其次,家是私人生活的载体,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我国《宪法》将公民住宅不可侵犯作为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并列,享受同等法律保护。安装工人擅自爬窗进入住宅的行为目的虽是为了安装窗户,但是没有获得业主的同意,实际上就是侵犯了张女士的合法权利,属于“私闯民宅”。但这种过错与为报复破坏、盗窃抢夺等目的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情况还是有所区别,实际也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严重程度尚不足以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刑事责任,应有可能需接受治安管理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