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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女子花1.2万打玻尿酸隆鼻 一针下去右眼失明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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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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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岁的吴女士(化名)在市区一家非医疗机构注射玻尿酸后,右眼看不见东西了。昨天下午,温州市医学会医学美容分会3名专家对吴女士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显示:是隆鼻材料误伤了眼部血管所致。

  玻尿酸注射惹祸

  吴女士对自己的鼻子不是很满意,听说打一针玻尿酸,就能让鼻子高挺,就动了心。

  鹿城区卫生监督所调查材料显示,吴女士与市区大南门一居民区的美容机构联系,约定注射玻尿酸隆鼻,价格是1.2万元。吴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将钱打到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陈某的账号。上月底,吴女士来到该美容机构,工作人员告诉她,用的是进口玻尿酸,安全性有保障。从鼻尖注射时,吴女士就觉得鼻子很痛,但工作人员安慰说是“正常状况”。很快,吴女士的右眼就开始视物模糊,接着什么都看不见了。

  吴女士被120救护车送到温医大附二院眼科急救。“病人送来时鼻根部乌青,眼皮下垂,眼睑肿胀,眼球不能转动。”该院眼科主任郑海华说,给吴女士做眼科检查发现,她的右眼已经无光感。初步诊断显示,吴女士是注射玻尿酸引起了视神经损伤,从而导致右眼视力丧失。

  美容机构人去楼空

  随后,吴女士向鹿城区卫生监督所投诉。在执法人员赶到吴女士所说的地址时发现,该处大门紧闭,无人应答。拨打陈某的电话,该号码已成为空号。经查询,没有发现该机构的任何登记信息,属于非法美容机构。

  执法人员对该美容机构的周边进行了巡查,均没有发现与医疗美容有关的宣传资料。“询问周边居民和小区保安,都不知道这里有开展医疗美容。”鹿城区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说,这家非法美容机构开在小区居民楼内,十分隐蔽,“由于无法进一步调查,美容场所的人也已经失踪,且受害者无法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调查工作目前陷入停滞。”

  12月14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区大南门一栋居民楼的25楼。这里是吴女士注射玻尿酸的地方,套房除了大门上贴了“YTL”三个英文字母外,外观与普通的居民住宅无异。记者询问隔壁住户,均表示不清楚这里有开展美容。

  鹿城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近几年,不少非法美容机构通过微信、朋友介绍等形式,在民宅、宾馆开展医疗美容。“这给执法带来了难度,而且还很难取证。市民如有相关线索,可向12345举报。”吴女士注射玻尿酸失明一案中,由于当事美容场所已涉嫌非法行医罪,且引起严重后果,该案件将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侦查。

  医生告诉你

  微整形有风险有人嘴歪了有人瘫痪了

  中华医学会温州医学美容分会主任委员

  温医大附一院整形外科主任医师郑君达

  郑君达是此次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之一。郑君达指出,注射美容看似简单,其实对手术操作要求很高,医生必须对面部的解剖了如指掌。所以,爱美人士应该到正规医疗机构找专业整形医生。

  郑君达说,在他接诊的患者中,因手术失败来医院补救的很多,“一问,之前的手术都是在美容院或者一些非正规的私人机构做的。有些人的下巴、鼻子由于感染出现了红肿、皮肤破溃,有些人一针下去嘴巴歪了,有些人注射后出现面部不对称,甚至有人因此瘫痪。”郑君达回忆道,前两个月,他碰到过这样一名患者——一苍南女性,30多岁,在一家美容院丰颞部,将玻尿酸打进太阳穴,结果一个小时后,出现右侧双下肢无力,随后右侧肢体瘫痪。

  鹿城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提醒,想要做医疗美容手术,必须去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让有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手术。同时索取相关票据,避免出现问题以后,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告诉你

  未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美容院行为超经营范围相关责任人已涉嫌犯罪

  拓邦律师事务所薄士坤

  美容院不是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擅自超经营范围做出的注射行为是违法的。造成他人失明的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及《刑法》第336条规定的非法行医罪。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提醒,一定要具备基本的辨别意识,不能把自己的身体健康随便交给不具备资质的私店。这些没有资质逃避监管的机构和人员,万一出了事故很难落实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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