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三小伙倒卖车主信息给保险公司 统统被判刑
你是否频繁收到推销等垃圾短信?
你是否曾接到对方能准确报出你姓名等信息的诈骗电话?
你是否纳闷,电话里的陌生人怎么对你的私事一清二楚?
鹿城法院昨天揭秘:如果你遇到上述情况,可能就是个人信息被卖了。
该院昨天判决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三个年轻小伙子,通过网络非法获取417万余条私家车车主个人信息还向他人出售牟利。
主犯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处罚金5万元。从犯陈A某、陈B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3万元。
信息卖给保险公司等
徐某4个月赚了7万多元
徐某,25岁,金华东阳人,大专文化,他原本在温州经营一家广告公司。
陈A某、陈B某,都21岁,龙湾人。三个小伙子经人介绍认识,一起经营广告业务。
因为生意不好,所以三人动起了歪脑筋。去年5月到9月,徐某通过网络从他人处非法购买江苏、浙江、福建等地轿车车主个人信息后,三人在网上出售。这引起了一些保险公司、房地产经纪注意,他们便通过“QQ”与徐某等人联系。陈A某、陈B某负责把有意向购买的“客户”的联系方式发给徐某,徐某和“客户”在网上交易。
短短4个月,徐某获利7万余元、陈A某获利5000元、陈B某获利1万余元。
去年11月,公安机关将三人抓获,并从徐某、陈A某、陈B某的电脑中分别提取非法获取的车主个人信息3740657条、361446条、69706条。
鹿城法院近年判决5起同类案件
作案的有私家侦探、协警、工程师
三个小伙子的案子并不是个例。鹿城法院分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在2009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该院判决5起同类案件,10人被判刑,作案人员有私家侦探、协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等。法院昨天公布了相关案例。法院方面介绍,在判决的案例中,一条信息的出售价格最低5分钱,最高的卖到20元。
案例
私家侦探卖别人的开房等信息,获利4500元
从事“私家侦探”行业的黄B某,为达到私人调查的目的,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期间,通过计算机非法获取了许某、林某、曹某的户籍信息、身份信息,获取了7条王某的开房记录,并将上述信息出售,获利4500元。
今年1月6日,鹿城法院一审判处黄B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处罚金1万元。
与黄B某一样,38岁的黄A某也是名“私家侦探”,小学文化的他,经营着一家商务调查事务所。
2009年12月至2012年4月期间,黄A某通过QQ等,先后从他人处购买公民手机通话清单、手机定位信息、乘坐航班信息等个人信息共87条。2013年2月6日,黄A某被鹿城法院认定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例
工程师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428万多条
罗某,32岁,四川中江人,大专文化,是杭州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售后维护工程师。
2012年4月起,罗某被公司派驻到上海市公安局安全科维护公安内外网交换系统(所谓交换系统是指内外网边界接入平台)。罗某在没有获得相应授权的情况下,向同事索要解密工具,破解公安机关数据库登录密码,通过破解密码轻松进入全国范围内的公安系统内网,获得公民姓名、身份证、家庭住址、手机号码、车辆类型和牌号、房屋财产情况等涉密资料。
他非法复制并储存了辽宁、陕西、贵州、新疆、上海、温州等地公安局数据库内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出售。
截至2012年8月1日,罗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428万余条。
2013年4月24日,鹿城法院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处罚金2万元。
同样,因为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还有两名派出所协警,26岁的黄某和27岁的胡某利用在派出所从事信息工作的便利,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2012年2月,分别被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