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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金岭南公司将近万吨电镀酸洗污泥偷倒进瓯江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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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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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法人员查扣的装有大量危险废物的运输船只。

图为现场查扣的运载危险废物的车辆。

   近万吨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废物被偷偷倒进瓯江,涉事的居然是温州市唯一一家从事环保行业金属回收再利用公司。昨天龙湾警方通报一起重大环境污染案,经过3个多月侦查,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另有1人被网上追逃。

  码头惊现大批危险废物

  今年5月份,龙湾区公安分局和龙湾区环保局在工作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龙湾区海滨街道瓯江边的一座废弃码头上,经常出现一些工程车将一些废弃物往船只运送。到了夜晚,这些装有大量废弃物的船只就消失在瓯江中。这些废弃物到底是什么,又运往何处?这些线索引起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两家单位随即联合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这些废弃物来自海滨街道蓝田工业区内的一家名为温州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公司),该公司有涉嫌倾倒废弃物的重大嫌疑。而中金岭南公司系温州市唯一一家从事环保行业金属回收再利用公司,主要业务是从电镀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中提取有价金属,并对污泥作无害化处理。

  在7月15日上午,龙湾公安分局联合龙湾区环保局,在蓝田码头当场查获一辆专门运载有固体危险废物塑料袋的大货车,并在码头附近的船上查获大量被塑料袋包装的固体危险废物。随后,龙湾公安分局联合环保部门先后查封了该公司生产车间和储存仓库,并陆续抓获该公司法人代表江某,及其余涉嫌倾倒危险固体废物的犯罪嫌疑人。

  仓库储存“爆仓”倾倒瓯江

  今年4月起,中金岭南公司因技术改造,出现了阶段性的产能下降。在明知没有生产处理能力情况下,该公司还是继续向温州及周边的企业回收固体危险废物,结果导致公司仓库储存不下。中金岭南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江某是江西人,通过授意其朋友温某某、陈某某,于4、5月份分批将仓库里面约6000吨危险废物倾倒于瓯江之中。

  直接将危险废物倾倒瓯江过于公开,为了能够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今年5月,江某通过邱某某介绍,找到福建福鼎某实业公司采购部经理陈某。双方签订合同,江某将公司仓库里另外约6000吨危险废品卖给陈某处理。

  6月初,因为陈某企业处于设备维修期间,没有继续回收危险废物的能力,导致中金岭南公司仓库里又储存不下,出现了“爆仓”。江某、陈某和邱某某进行协商,雇人、雇车、雇船,分5次将约3800吨危险废物直接倾倒于瓯江中,这便有了上述废弃码头出现了大批危险废物的一幕情景。

  “陈某所在企业是一家提炼红土镍矿的企业,收购危险废物主要是为了从中提炼金属镍。但企业没有取得资质,无法保障污泥能够得到有效的无害化处理。”龙湾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作争介绍,陈某企业违法行为,目前已经移交当地公安、环保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倾倒瓯江获利数百万

  经警方初步统计,江某等人指使、授意他人向瓯江倾倒危险废物近万吨,将危险废物卖给无资质公司处理6000吨。

  “企业把危险废物暂存在仓库中,可以等产能恢复后再处理。”龙湾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宣讯表示,江某等人将危险废物倾倒瓯江,铤而走险的主要动机是追逐暴利。

  据介绍,中金岭南公司向各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每吨收取消纳费约800元。“中金岭南公司对危险废物作无害化处理,加上运输、人工等投入,每吨的利润不足百元。”张宣讯称,将危险废物交由陈某处置,每吨仅需支付300元;而雇人将危险废物直接倾倒进瓯江,成本更是低至100元。这也就意味着,近万吨的危险废物被倾倒瓯江,江某等人可以从中非法牟利数百万元。

  环保部门加强监管涉事企业

  作为温州市唯一一家从事环保行业金属回收再利用公司,中金岭南公司承担着温州市超过300家相关企业产生的固体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该公司产出物主要是硫酸铜和金属镍,剩余的淤泥则转入下游产业成为制砖原料。

  “一家环保领域企业,却出现了严重的污染事件,这令我们想不到。”张宣讯说,中金岭南公司回收的危险废物和产出不成正比,环保部门一直有所关注,最终通过举报线索揪出偷排真相。

  张宣讯表示,经过调查,江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参与者除江某等个别人外,其他人员均不是企业员工。公司总经理等管理人员并未涉案,公司生产没有受到影响,环保部门已经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

  分批倾倒的污染物被瓯江稀释

  据了解,被倒进瓯江的近万吨危险废物中含有铜、镍、铬等重金属。目前,环保等相关部门对瓯江口流域水质进一步密切关注中,尚未发现被污染迹象。“主要是由于瓯江流域广阔,分批倾倒的污染物得到了稀释。”张宣讯表示,但这些重金属在自然界中极难分解,部分会进入鱼类等体内,逐级累积,最终危害到人类健康。

  近年来,龙湾区始终对环境污染犯罪保持“零容忍、零懈怠”的严打高压态势。去年,该区成功侦破了“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的温州市首起环境污染案。今年以来,该区共查处环境污染案件17起,采取强制措施37人,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

  法律链接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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