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12月26日,市政府公布了工作部门及有关市直单位责任清单,4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主要职责492项,涉及具体工作事项3208项;划分部门(单位)间职责边界事项92项、履职案例92个;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517项,其中直接监管制度403项、间接监管制度114项;公共服务事项302项。
今年8月,按照省政府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统一部署,市编委办组织市交通运输、水利等6部门先行开展了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着手全面推行这一制度的准备工作。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于10月底公布后,嘉兴市加快了工作步伐,在抓紧全面部署的同时,一方面及时编印责任清单编制指南,开展业务培训,提供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样本,并实时解答疑难问题;另一方面组织编委办全体人员分组把好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间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核关,落实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避免产生争权诿责、新的职责交叉等问题,剔除公共服务事项中包装后的行政权力,确保社会关注的突出事项都有可操作的监管制度。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经审核汇总,与各部门沟通确认后,由七届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嘉兴市公布的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部门职责边界更加清晰。清单明确的92项部门间职责边界事项,为解决部门职责边界模糊、推诿扯皮、“踢皮球”现象提供了依据,具体的履职案例则为群众找“谁”办事、监督由“谁”负责作了详细解答。二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更加完善。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环境等社会关注的领域,517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强化了对取消、转移和委托下放的权力事项、保留和实行属地管理权力事项、自由裁量权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监管方式、程序和措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在审核责任清单中,市编委办坚决剔除了减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事项,集中公布了302项属于基础性、经济性、安全性、社会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市编委办负责人表示,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主要是减权和限权,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主要是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是嘉兴市构建与10月下旬公布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重要举措。下一步,市编委办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程,对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调整完善。
查阅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可登录“中国·嘉兴”、“市编委办”门户网站及“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