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告:打通“生命通道”
近期接连发生的沈阳“12·2”高层商住楼火灾和重庆“1·1”高层居民楼火灾,暴露出小区私家车违章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延误火灾扑救问题。1月3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通告》,并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1月3日至4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清查紧急行动,各地以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为主干力量,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社会力量,采取消防车实地通行测试等方式,分片包干,开展集中清查。
据广东消防介绍,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的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市民发现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可通过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电话96119、广东消防违法举报微信小程序、12345政务服务系统、广东消防网等方式进行举报。
法律如何处罚?
(一)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离。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物业有何责任?
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应落实七项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记者 付怡 通讯员 粤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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