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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新版”公积金政策今起执行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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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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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最后一天,央行出台了房贷新政,尤其是“认贷不认房”标准的执行,迅速点燃了楼市的热情。

  而就在该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出台了“公积金新五条”。两个多月来,众多购房者在公积金贷款中遭遇尴尬,甚至“卡壳”。因此,社会对再次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呼声高涨。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嘉兴新版”公积金配套贷款政策“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于本周起正式执行。新政有哪些?市民贷款需要注意什么?会点燃楼市年末热情吗?

  解读

  ●首套首次夫妻双方最高仍可贷60万元

  新政:对首套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仍按《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嘉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嘉公积金(2014)38号】文件执行。

  解读:9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公积金新五条”,对购买首套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除了设定保底贷款额度外,最重要的就是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这意味着,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元,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

  这次的新政规定,首套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仍上浮20%。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政策就是要让更多的购房者受益,“尤其要力挺首套首次”。

  提醒:最近几年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随着房价的攀升而“水涨船高”,今年首套首次的最高额度再次刷新纪录。对于名下无房的,而且从未进行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建议在购房贷款时用足政策,贷足60万元。否则,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马上降至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夫妻双方能否贷足60万元,还要根据实际缴存情况、年龄等因素综合决定,并非所有缴存职工家庭都可以贷到60万元。此外,首付房款+可贷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提取金额+可贷额度也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30%

  新政: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自住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因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未婚或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缴存职工家庭无自住住房或有一套自住住房,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因购买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按照差额计算,即可贷额度为贷款最高额度减去已贷额度,贷款次数不受限制。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解读:对于此次新政的出台,改善型家庭呼声无疑是最高的。因此,他们或将是本次新政的最大受益群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卫高表示,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满足嘉兴市越来越多想要改善住房条件的缴存职工的需求。

  而按照此前的公积金政策,购买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是认贷又认房,首付比例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对于购房者而言,名下只要有一套房或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就会被认定为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此次新政对贷款条件和额度大大“松绑”。

  事实上,针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前,公积金管理部门充分听取了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并不断完善,分两种情况来执行。其中二套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一样,只需30%,且贷款利率享受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按照今年11月刚调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及以下贷款利率为3.75%,5年以上是4.25%,和商业贷款相比,低了2个百分点左右。需要注意的是,最高贷款额度和首套首次有所不同,仍是个人25万元,夫妻双方50万元。

  另一种情况,针对此前已经用公积金购买过房子,但是现在名下没有房子或只有一套房子的缴存职工,现在还想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一套自住住房的,也享受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新政策,但贷款额度为最高贷款额度减去已贷额度。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类群体可能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额度比较低,房子面积比较小,已经卖掉了,再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我们就采取了总额控制,差额计算的方式计算,也体现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比如,符合这些条件的购房者此前公积金贷款20万元,现已还清,要再次贷款,那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20万元=30万元。

  提醒:在本次新政出台前,一些职工在办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组合贷款时遭遇“卡壳”。这次新政出台,无疑为此扫清了障碍。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仅参考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名下住房信息,市民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到住房保障部门办理房屋登记信息证明。此外,能否贷足最高额度,公积金部门也将根据缴存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对三套以上公积金贷款说“NO”

  新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国家一直执行信贷从紧政策,对此类群体不发放贷款。嘉兴也是如此,贷款大门对这类群体“关闭”。

  提醒:此类群体想购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可能了。在实际操作中,都要全额支付,商业银行也采取贷款从紧政策。

  ●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嘉兴再次扩容

  新政:在省内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或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常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向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同本地缴存职工,执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解读:关于异地公积金贷款,多年来,社会各界翘首以盼。当前,从全国层面来看,也明确要对异地公积金贷款进行破冰,让众多购房者享受公积金的“福音”。但由于诸多现实因素影响,此项工作“雷声大,雨点小”。

  相比其他城市,嘉兴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早在2012年,嘉兴就对省内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作了相应的尝试,“主要针对的家庭是,夫妻双方一方在嘉兴缴存公积金,另一方在浙江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城市半径”的缩小和就业流动的频繁,确实有部分嘉兴户籍的市民先后离开或进入嘉兴及其他城市工作。此次新政的放宽,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鼓励和欢迎更多的嘉兴户籍市民回嘉兴购房、创业等。按照本次新政,又将有许多人受益。

  不过,按照新政要求,异地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积金必须是正常连续缴存。如嘉兴户籍的汤小姐在杭州上班,并在杭州缴存公积金,她需提供近6个月在杭州的缴存证明,否则不能办理。

  提醒:此次新政对嘉兴户籍职工而言影响深远。符合条件的市民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到省内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城市开具缴存证明。而对曾经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正常连续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常连续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同时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如,一位嘉兴户籍市民今年7月至9月的公积金是在绍兴缴存的,10月至12月的公积金是在嘉兴缴存的,只要出具相应证明,就可在嘉兴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反应

  或将掀起年末购房新热潮

  “真是太好了!”不少购房者终于等到新政出台,兴奋之情油然而生。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郑小姐打算换套大一点的房子,“房子看得差不多了,现在新政出台了,我决定下单了!”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不少购房者甚至早已缴纳了订金,就等着新政正式出台签合同。该中心有关负责人预测,本周起,或将掀起新一轮公积金贷款高潮。

  而苏嘉、金桥等多家房产公司也表示,本次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将迎来新一轮签约和购房热潮。苏嘉房产营销总监丁丽华说:“最近几天宝格丽公馆的看房者明显增多,一些购房者‘该出手时就出手’了。”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本次新政的力度确实超过了人们的预期,尤其是改善型家庭将成为最大受益群体,年末或将迎来新一轮购房热潮。不过,从整体而言,嘉兴楼市供求格局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房价总体保持平稳,但市场分化现象日益凸显。

  聚焦

  资金暂无压力,但要贷款的不妨及时申请

  记者通过连续多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观察发现,近段时间前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络绎不绝。

  该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导致近期公积金贷款业务增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年底楼市促销力度加大,成交量居高不下,许多市民选择在新年到来前出手;另一方面,2014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目前进入选房阶段,不少符合条件的家庭选择了货币补贴,并纷纷在市场上购房;此外,年底许多市民选择提前还贷,部分市民则因为终止劳动关系而要提取公积金等。

  有关人士预测,本周起办理公积金的市民将会激增。记者了解到,9月份以来,嘉兴市本级公积金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存贷比在94%左右。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协调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嘉兴市统筹安排资金。该中心有关人士说:“新政出台后,资金暂时无压力。”

  不过,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本次新政出台必将点燃众多购房者热情,而从前几年的经验来看,因为贷款申请人过多,最终出现了排队现象。所以,想要进行公积金贷款的亲们,请别犹豫,马上出手。

  解答

  这些问题你可能很关心

  本次新政出台,不少市民对一些细节还不是太清楚,记者就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问:名下无房或一套房,到底怎么定义?

  答:有没有房、有几套房,均以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也就是说,哪怕你之前有N套房,现在都卖了,就属于名下无房。另外,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也不记入房产数目。

  问:这次公积金贷款对住房的面积有规定吗?必须是144平方米以下吗?

  答:在实际操作中,对面积没有作任何要求,只要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房源信息为住宅即可。

  问:此次新政是从本周一开始执行,那么之前申请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答:如果在本周一之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如果在本周一之前申请受理公积金贷款但仍未发放的,将按新政执行。

  问:之前申请过2次公积金贷款,但均已还清,现在还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能不能贷款,关键看你现在家庭名下实际有几套房(以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为准)。如果家庭无住房或有一套住房的,是可以再次申请的,贷款次数不受限制,首付比例为30%,享受公积金基准利率,贷款额度实行差额计算。而如果现在家庭名下实际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即便之前的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也不能申请了。要想贷款,必须以家庭为单位,通过过户、转让等方式将房产减少到1套及以下。

  问:名下有一套房,商贷的,但贷款还未还清,现在想再买一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否?

  答:现在家庭名下房产有没有、有多少,以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而有没有进行过公积金贷款,则以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记录为准。因此,只要符合相应条件,可以算作二套首次,首付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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