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鹏润IPO绊脚石:不当得利案背后的财务乱象
乐居财经 张丹 发自北京
“人还是要有梦想,万一实现呢!”这带着些许调侃的话,在房地产有了现实演绎。一家打着雄安概念的河北保定小房企,不久前向 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正等待着上市梦的实现。
这家房企名为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润控股),体量不足10亿元,2019年10月收入刚破5亿。成立至今,11年时间开发的项目仅有9个,且均位于白沟新城及高碑店市。
高碑店市临近雄安新区,借助政策红利,常年“蜗居”河北的鹏润想往上爬,第一步不是走出河北,而是直奔 港交所这个国际资本市场。
不过,“鸡蛋放在同一篮子里”的集中式土储,高低起伏的飘忽业绩,高位震荡的负债率让市场对其未来持续造血存疑,而其“夫妻店”式的财务管理,更是引发业内就“股东对公司资金随意调用”的担忧。
预售款进入个人账户
夫妻店最大的便利就是灵活,而最大的问题也是灵活。
鹏润控股就是由张中华夫妇经营的“夫妻店”。招股书显示,实控人张中华在公司中担任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其妻李红担任财务总监及执行董事。一个掌权,一个管钱,与所有“夫妻店”的分工如出一辙。
一家人好办事,繁琐的流程规章束缚也大可精简。为了可以更灵活的存入及提取现金,夫妻二人用29张以14名人员在7家银行所开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预售款,以偿付河北鹏润(包括其高碑店市分公司)及高碑店华创(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的公司资金。
据乐居财经了解,这14名人员中,包括了附属公司员工、张中华所控制关联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其中也涉及张中华自家亲属。简而言之,这些个人银行账户都是有张中华实际控制。
预售款直接进个人账户,是鹏润的惯有操作,其在总预售款的占比曾一度高达近七成。资料介绍,2017年至2019年前10个月,公司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取的预售款总额分别为3.21亿元、2.71亿元和1.21亿元,分别占公司收取预售所得款总额的67.1%、28.0%和11.7%。
鹏润对此解释称,这样操作可更灵活的存入及提取现金,并促进日常现金流动性。但个人账户收得多,往外掏的却少。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前10个月,个人银行账户的付款分别占公司营运支出总额的3.4%、5.1%、不足0.1%。
此外,从法律法规和税费缴纳的视角来看,鹏润的这番操作颇有“越雷池”之嫌。
根据保定市的法律法规,从2016年开始,楼盘的预售款要存入指定控制账户。而鹏润在2017年至2019年并未按此行事,仍一直有存入个人账户的交易。虽这些账户在2019年6月停用并清零,但直到2020年2月,公司才规定不通过非指定账户收取预售款。
从税收缴纳来看,业内人士曾指出,公司经营资金通过个人账户收取或出于“避税”之由。而鹏润控股是否借用个人账户来避税,目前无法查证,但这种公司账走个人账户的所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已经让鹏润控股尝到了有苦只能往心里咽的痛苦。
鹏润控股的业务主体是河北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鹏润)。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记载的河北鹏润与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判决书显示,二者于2014年签订协议对涞水县九号区改造,2018年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提出解除协议,而期间河北鹏润所支付的拆迁保证金及安置拆迁户的费用,合计超过1500万直到2020年之前还没有收回。这其中一部分拆迁费就因个人账户转出,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河北鹏润只能吃了这哑巴亏。而2018年的一起“不当得利案”中则掀开了个人账户收取房屋认购款的另一面,河北鹏润得以“免责脱身”。
乐居财经从企查查了解,该案件事由经过是:姜某在2017年认购了河北鹏润开发建设的一套商品房,并向被告段某、马某支付了认购款,第三方河北鹏润和马超均称:没有同意和授权被告段某销售房屋和收取钱款,解除认购合同并归还部分款项,姜某向段某追讨余下款项。
或许是为了补上由此带来的更大损失,又或者避免诸如此类的牵扯,鹏润在2020年明文规定,不再通过非指定账户收取预售款。但对于资金出口如何把关却没有进一步说明。尤其是对于一人掌权的“夫妻店”来说,如何限制实控人借用公司资金用作其他途径的问题,鹏润并未回应。
清账派息背后图谋
成立于2009年的鹏润控股,活动轨迹一直在保定区域,6年后才将业务扩展至高碑店,11年9个项目,规模的缓慢增长,背后透露的是资金的不殷实。
招股书中提到,鹏润控股需要资金用于收购白沟新城及高碑店市地块,还要解决鹏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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