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谭 | 国务院: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印发 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探索
国务院:深圳先行示范区改革方案印发 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探索
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上述方案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六点要求,包括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支持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加快完善技术成果转化相关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以及健全要素市场评价贡献机制。
在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方面,方案表示,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
此外,还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同时,在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指出,要支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完善一二级市场联动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
在劳动力流动制度方面,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允许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
在资本市场建设上,要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长沙土拍新政:增加自持权重 促进长沙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据长沙晚报10月11日报道,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9月25日联合印发《长沙市商住经营性用地出让限地价/溢价竞自持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明确指出,长沙需配套建设租赁住房的商住经营性用地,将采取“限地价/溢价+竞自持面积+摇号”方式挂牌出让。
《实施细则》表示,该举措将促进长沙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实施细则》将从10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实施细则》明确,细则中所指的租赁住房,是指在商住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上按要求建设的租赁住房,含住宅性质租赁住房和商业性质租赁住房。
《实施细则》对土地出让方式明确要求:对于需建设租赁住房的商住经营性用地采取“限地价/溢价+竞自持面积+摇号”方式组织网上挂牌出让。
具体出让方式,即土地网上挂牌交易时土地限价地块达到最高限价、不限价地块溢价率达到30%时停止竞价,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同意当前报价并以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方式继续竞买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转为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竞买方式,竞报面积最小幅度根据挂牌地块大小按300-600平方米确定,每次竞报面积不得高于最小幅度的10倍,竞报建筑面积最高者确定为最高报价人;如竞买人不申请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则确定最先达到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最高报价人,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宗地可建建筑面积100%后,仍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采取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如竞买人不申请摇号,则确定最先达到竞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100%的竞买人为最高报价人。
《实施细则》还规定,商住经营性用地按要求建设的租赁住房,产权由土地竞得人全部自持,自持起始日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住宅性质租赁住房需自持运营满10年,商业性质租赁住房需自持运营满5年,期满后可向房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销售。
在项目设计上,租赁住房应遵循“整栋”“整单元”的设计原则,相对集中布局。同时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应与所在地块商品房屋同步设计,并按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工、竣工和交付。分期开发的项目,首期开发中应落实租赁住房,并确保租赁住房和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同步开工、同步竣工、同步交付。
此外,住建部门将对竞自持租赁住房施行严格监管措施。企业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项目设计文件要求足额建设租赁房屋,或租赁房屋建设进度滞后于所在出让地块其他商品房屋的,住建部门将暂缓办理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或销售备案。
企业未经批准将租赁住房违规销售的,由住建部门责令整改,可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在信用长沙网站予以公示,并通报相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取消相关企业后续参与本市土地招拍挂资格。
另悉,2019年,长沙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目前正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先后出台试点实施方案、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暂行办法等,并率先启动住房租赁平台建设。根据部署,长沙将通过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配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住房等方式,计划到2021年筹集租赁房源7.75万套。
文章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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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马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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