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年内 城市住房保障覆盖率要到20%
在昨日召开的浙江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现场会上,副省长陈加元表示,到2015年,浙江省住房保障覆盖率将达到20%左右,基本达到国家对沿海发达省份城镇住房保障相应要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对2009年底城镇家庭住房情况抽样调查数据初步测算,到2015年,浙江省约需对3.5万户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对14万户家庭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18万户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另外再完成5万户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合计共需解决40万户左右。
今年年初,浙江省提出了全面实施“1313”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任务,并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截至7月底,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20万平方米,占计划的40%;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184万平方米,占计划的94.8%;新开工公共租赁房32万平方米,占计划的37.2%。
目前,浙江省城市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覆盖率只占全部城市家庭的7%左右。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加上市场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供应不足,一些既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突出。
根据中央的精神,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面积不能高于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标准,必须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租金要低于市场水平,要让租住者付得起、政府可承受,还要考虑其他保障对象的公平问题。
新闻背景:
浙江省每年约有60万左右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有20多万大学生心就业,还有1900多万外来流动人口。而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正是解决这部分人居住问题的有效手段,是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推进新型城市化的现实选择。(陈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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